雅文社整理的个人读后感(精选24篇),提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读后感 篇1
暑假期间,我读了杨红樱的笑猫日记,《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读后我感绪万分。
书中主要讲了,春天快到来的时候,球球老老鼠和“我”陪着整天无所事事、无比懊丧的胖头,来到一所宠物特技学校,“我们”希望胖头能在这里找到自信心与心中的光亮。胖头在刻苦学习钢琴的日子里,在一棵银杏林里见到一个仿佛从外星球来的孩子(小男孩)。胖头为了帮助小男孩,学会了笑。胖头和小男孩每天在一起,发生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
读后,我心里萌发了许多的'想法。
读后,我心里萌发了许多的想法。
在现实生活中,我没有笑猫那么灿烂,那么多种多样的笑容;没有胖头屡败屡战的精神;更没有球球老老鼠的知识海洋。在没看完这本书之前我不会相信一只小猫咪竟然会弹钢琴、竟然会用爱帮助别人,比起11岁的我,我有多么愧疚,更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
个人读后感 篇2
那天,老师把《震撼的童话》这本发给我后,我利用课余时间把书里的每一篇文章都看了一遍。书里记载着许许多多令人深受感动和敬佩的故事。
最令我敬佩的是一个叫岳小龙的'小男孩。因为我与他是同龄人,在灾难突然袭来时,都是不足八岁。可他勇敢的精神和机智的反应却深深地感动着我。小龙他小小年纪,面对死神,没有犹豫,没有彷徨,毅然选择勒了挺身而出,把的希望给予了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了自己,用稚嫩的双手托起了生命的希望!地震时,小龙在灰尘弥漫中,拉着两位已经吓呆了的学前班的小妹妹拼命往外跑,一直跑到操场边,把两个小妹妹护在手臂下,成功地将她们拖出死亡地带。不足八岁的岳小龙是我心中的英雄。他在非常危急的关头表现出的机智勇敢和互助互爱的精神让我深受感动。我一定要向他学习。
个人读后感 篇3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个人读后感 篇4
喜欢新疆从刘亮程的文章里开始,从《一个人的村庄》开始,《虚土》是刘亮程的第一个长篇,虽然不是那么长,略微比中篇长一点,但是这也是刘亮程的作品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不过无论他怎么写,归根结蒂都是散文,小说不过是一系列组织起来的散文。
读刘亮程的乡土散文,才感觉到农村和城市的`区别,绝对不仅仅是生活方式上的区别,更是思维方式上的区别,甚至是文明的区别。城市里生活的人总是感觉到城市的优势,看不起农村,认为农村没文化,人类一切文明都是城市文明,乡村的文明其实也是依赖着城市文明才能够产生的。而刘亮程的乡村,让我们看到了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的巨大差异,那完全是我们没见过,没想过,没经历过,没法想象出来的另一种文明,好像来自另一个星球,而且随时濒临着被我们强大的文明吞没的危险!一旦消亡,就永远不会再次产生。如果失去,我们将永远也不会知道那种文明中蕴藏着什么样的智慧!
从《虚土》到《凿空》刘亮程又前进了一大部,我觉得《凿空》是刘亮程成熟的一个标志,是刘亮程艺术的一个高峰,是新疆乡土文化的一次全景式的展现,然而这是一次谢幕!一切都在中国城市化的洪流中,变得那么不堪一击。如果没有刘亮程的收集整理和发掘,如果没有刘亮程这么一个乡土中长出来的作家,也许这一切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
个人读后感 篇5
一本关于爱情的书,记忆中就不喜欢这类书籍,因为书名有点吸引我的眼球,索性就看完吧。爱情,就是让自己放弃尊严,放弃爱好,放弃追求,放弃时间,去追求一个让自己内心异常亢奋,时时挂在心头,智商变成零的人,爱情中痛苦远远大于快乐。
爱情,对于我们这种冷静的`冷血来说,实属不是一件好事,爱上冷血,等于爱上痛苦。爱情都是自己思想中虚构美化对方,而非对方真的那么值得你全力以赴,相见不如想见,想见不如不见,就是这个道理。
当然,人这一生,没有死心塌地的爱一回,傻一回,痛一回,零智商一回,也算是白来世上一会。
生活还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平淡最好。
个人读后感 篇6
我曾在电视里照片中见过那些孩子样的眼睛,干净的,明澈的,黑白分明的,在脏兮兮的脸上显得格外清晰。黑白两色的相片,似乎也有一种缚不住情感,强烈的渴望挣脱了平面,喷涌而出。
那一瞬的震撼,任何人都有;那一瞬,所有人都会希望为那些小朋友们做些什么。
我们把自己心爱的书、文具、崭新的书包、衣服送给他们,我们希望他们和我们一样幸福!我们更希望他们也能像我们一样有明亮的教室有可亲的老师!
可是,我也知道,这一切有多么难!那里太穷了!那里太苦了!
当我看完《感动中国的100个人物》徐本禹的故事,我不能平静,我深深地感动了!他能抛弃我们视若必需的东西,尊崇内心的感动,信奉自己善良的本心,选择将自己奉献给这个世界。于是,他感动了我们。
徐本禹,山东聊城人,出生与贫困的农村家庭,父亲每月800元的工资是全家唯一的收入来源,1999年,徐本禹考入华中农业大学,20xx年7月,徐本禹参加学校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到贵州省大方县猫场镇狗吊岩村设在山洞里的为民小学支教一个月,20xx年他又以优异成绩考取研究生。到这里,还似乎只是一个普通男生的简单履历,他真的没什么特别的甚至比别人拥有的更少一些,他的人生刚刚起步,正通往一条在别人看来逐渐光明的道路——从农村进入城市,有好的学历,脱贫致富指日可待。
可是他让这一切戛然而止,他选择了一条极少人走的路,和那条即将到来的康庄大道截然相反——徐本禹放弃了高分考取的学校公费硕士研究生,又回到了那个办学条件极艰苦,生活条件极辛苦的小学支教,面对父母导师的不解,朋友的劝阻,他的“一意孤行”。——只因当初暑期结束离开时他向依依不舍孩子们许下了诺言:"大学毕业再回来教你们。”
然后的生活是1500多米海拔的大山区,是不通电,不通公路,不通电话的山村,是没有自来水,是玉米渣子,是因为条件艰苦落下的胃病,因昏暗煤气灯而引起急剧下降的视力,是内心无处排解的孤苦与寂寞,是一次一次在夜晚的泪水中醒来——这样的'两年,可是他忍下来了。
捧着书,我一次次地想:是什么,支持他一次一次从崩溃的边缘回来?是什么,让他坚持在这几百个日日夜夜不退缩,不逃避,反而将一切打理的井井有条?
岂只是那一个承诺,不是的,让他坚持的还有那双双渴望的眼睛,还有作为一个社会公民那必须的社会责任感。
更是爱啊!对孩子!对乡村!对祖国!
我想,现在,他也许是那极少数的人,走的是一条少有人走过的路。
但在不久的将来,便会有更多的人跟着他,和他一起走下去!
因为,他的精神吸引了更多人!
因为,他的爱感动了中国人十三亿!
个人读后感 篇7
我有一个前同事。她比我年长一点,为人严谨,话也不多,很多时候雷厉风行得令人有点害怕,内心却是个十足内向敏感的人。我知道,因为我也算是。
一起共事过不过短短两个月,她在我心里的印记却如何都无法抹去。看到单纯的人会想起她,看到敏感脆弱的人会想起她,看到奎妮会想起她。
我有很多和她一起的回忆,回忆里只有我们两个,喝咖啡,聊天,吃东西,哪怕在一个嘈杂的会议里,我也知道她听得见我的声音。
我记得许多她讲的故事,说过的话,我们一起大笑过的脑洞大开的可能性。我记得她有时小心翼翼的措辞,有时坚定果决的帮助。
我之所以一直想着她,可能因为我知道她也记得所有的这些。她从来不说,可是我知道,她或许也知道我知道。
我们一生中遇到的大多数人,应该都是见过就忘记了,或者有幸记得彼此的存在,却很难在心里清晰刻画出彼此的忠诚和唯一性。
人太忙了,事情太多了,一两个月不见,很多时候就很难再见了。
我知道,如果我某一天像哈罗德一样行走,只会是为了像她一样的人。我不忍令这样单纯的心在世界的残酷冷漠里翻滚,也不愿意让自己放弃和这个世界唯有的纽带。
我们拥有的太多了,知道珍惜的太少。一条微信就可以找到一个人的时代,谁还会指望谁会跋山涉水只为了来看你?取而代之的,却是对听不到及时回讯的恐惧。
我想,浪漫的本质不在于我是这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而是我认为你比一切都重要,而你也正好知道。这是一道没有人道破的默契,一份从来不曾签署的协议,一个从不会怀疑的承诺。浪漫不需要知根知底。
浪漫是,不论我变成了谁,做过了些什么,经历了多久,在这一天我雀跃地向你奔去时,你也雀跃地满心等待。
个人读后感 篇8
西游记主写要是他们去西天取经。主要人物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唐僧是很善良的人、孙悟空是五百年年前大闹梯天宫被压在五行山下是唐僧把他从五行山下救了出来。然后成了唐僧,徒弟猪八戒是天上的天蓬元帅之后变成了一只猪。
猪八戒他力量大吃的'也多很喜欢美人。沙和尚也是天上的神仙犯了错误被大入人间变成了和尚,去西天的路上妖怪都是想吃唐僧肉但是每次妖怪都吃不到唐僧肉。
个人读后感 篇9
用十几个小时不长的时间静读《一个人的朝圣》,内心随着主人公的朝圣旅途跌宕起伏,百味杂陈。这是一个人朝圣之路,确是无数人的自我救赎之路。哈罗德,奎妮,莫琳……当然还有每一个有幸追随主人公上路的你我。作为故事的亲历者和见证者,我们一同经历了一次生命过往的反思和灵魂的救赎,获得生命承续的全新力量。
一封老友生命最后的来信。一次表达爱意的孤独旅行。一场关涉信仰的生命朝圣。所有的一切,让一个心灵幽禁的老头,获得了一次灵魂解锁的机会。旅途中,他释放痛苦,反思过往,接纳自己。对于曾经的夫妻关系、父子关系,以及由此而生的种种痛楚有了更为清晰的认知。在几近碎裂的夫妻关系之中,他读出了爱的真意,找到了解决的办法,完成了爱情与亲情的检视与修复。他敢于正视非正常的父子关系带给逝儿的伤害,并愿意承担这样一份失职的责任。他接纳过往全部的不幸,向曾经给予妻儿友好的伤害忏悔、致歉,与他人和自己和解,并愿意用肉体的痛楚来赎罪,最终他也获得了渴望拥有的谅解,实现了自我的救赎。哈罗德,是个了不起的老头。
奎妮,一个拥有复杂人格的女性,太多的毁誉投向了她。她是哈罗德朝圣的缘起。她的内涵却是如此的丰盈。她善良、坚强、浪漫、敏感、多情。在遭受爱情背叛,失去腹中珍宝的不幸日子里遇到了有妇之夫哈罗德,被他的善良、有趣所吸引,进而爱得一发不可收拾。但是,感性的她在面对这样一份特殊的爱,表现出了难能可贵的`节制与理性。她将所有的爱埋藏心底,安享与哈罗德相与的时光,又保持着二人之间的安全距离。然而,哈罗德身患抑郁症的儿子戴维的闯入打破了她苦心维持的宁静。戴维不合时宜的自杀,又让她背负了无尽的自责。她选择了逃离,在一个滨海的小木屋里继续咀嚼着痛苦守望着无望之爱,长达二十余年。直到身患癌症,生命垂危,她在临终关怀修道院里等待生命熄灭之时,才向哈罗德写信道别。正是这样一封信,引发了一场震撼人心的朝圣之旅。在哈罗德义无反顾的朝圣之时,奎妮也在用自己笔和记忆,借由幻想天使玛丽。安贡努修女的帮助,开始了心灵深处的自述,完成属于自己的灵魂救赎。
最终,幸运的哈罗德和奎妮完成久别重逢;也与自己的妻子莫琳在多年的冷漠之后彼此接纳,重拾爱的暖意。奎妮在哈罗德的目送中安详地走了。一切是那么的平静与美好。然而,在朝圣之路上的种种却让我们的思绪难获平静。尘归尘,土归土。生活继续,成长继续。
个人读后感 篇10
初看书名,就被吸引了,《一个人的好天气》,一个人也要逍遥自在,主人翁知寿没做到,但她想做到!
作者用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来叙述知寿的恋爱过程,春天是悸动,夏天是热恋,秋天是倦怠,冬天是离别。春夏秋冬一年四季过完了,知寿与藤田的恋情也结束了!一个人的好天气,应该是知寿想达到的心境,而年过古稀的吟子就刚好是这样,一个人可能不会有太多激情,但确实过得很好很自在,对于与芳介的黄昏恋,也是在不强求中获得的,也许因为经历过所以会更豁达吧!
整本书不长,特别喜欢作者对于细节的描写,值得多读!
哪怕目前是雷风暴雨,没准儿雨过天晴还有彩虹,冬天都到了,春天也就快来了,永远要相信,一个人也有好天气!
似流水账一般的记录生活和这之间的大小感受,最是难得。一个人最不易做到的或许就是不加修饰地呈现自己的生活、感受,因为总有我们想掩饰的、想忘记的。但当你可以如此平淡的'去面对时,难道还会没有勇气去过一种新的、自己想要的生活吗?接纳、理解不完美的自己,迎接自己的好天气~
还有,心态是一个不分年龄的东西,谁都可以受益于他,只要我们愿意。
个人读后感 篇11
这几天,我读完了“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小说,《我是你一个人的啦啦队》,讲述了唐糖因为篮球男孩贝垒超蹋跩超酷,唐糖爱上了篮球,爱上了橘红,她是个任性直接的单细胞女孩。于是,故事也就也就这样拉开了帷幕—美丽的青春故事。
女主人公唐糖,这个简单,任性的“单细胞姑娘”喜欢上了一个格子高高的,帅帅的,而又球技高超的篮球王子,贝垒(男主人公)。这个简单的姑娘却把这种喜欢转化成了一种力量。然后唐糖酒恳求老爸帮他订和贝垒一样的美国篮球杂志。并喜欢上了篮球的颜色—橘红色。唐糖为了贝垒能够注意到自己,她开始苦练舞蹈,一个平凡瘦弱的姑娘一直努力,一直坚持不放弃,终于,她炼成了魔鬼般的身材和优美的舞蹈。每次篮球比赛时,你总能看见一个跳舞的啦啦队姑娘,她的每个动作都是那么投入,她的内心仿佛在呐喊:贝垒,加油!此时此刻,多少语言都难以诠释她的`内心,只有把情感寄予这舞蹈动作之中。
我本来以为故事看到了这里已经没什么好看的了,可是,我错了,正当一切都尽如人意的时候,噩梦却降临了。
老天总是那么调皮,它啊!它和贝垒开了一个“小玩笑”一件意外,便让贝垒变得面目全非,他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帅帅的篮球王子贝垒了,而唐糖却没有放弃喜欢贝垒,她帮助贝垒,帮助她一次次地重拾自信,而贝垒因为自己的墨阳,一次次地躲避她,她一次次地小心靠近,帮助着贝垒,到贝垒考核时,她独自一人为贝垒跳起了只属于他一人的舞,不管怎样,倔强的她只想成为贝垒一个人的啦啦队!
只有坚持不懈的朝着自己的目标坚定不移,那么,成功一定属于你。
个人读后感 篇12
新闻上总是时不时出现,新生儿因为出生缺陷被遗弃。也有始终对自己有缺陷子女不离不弃。
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的我们,很难想象要经历多大的思想斗争才能狠心将自己的孩子抛弃。或者下了多大的决心,生活很大可能会随之改变,而义无反顾接受自己有缺陷的孩子。
事情发生后的,鸟直接选择了逃避。酒精,找旧情人慰藉。辗转反侧,旧情人火见子犹如心理对立面的小恶魔,慢慢诉说直接放弃孩子的种种好处。放弃,可以得到自由,可以去非洲旅游。接受,可能得到一个智障的孩子,拖累自己一生。
结尾在与自己年轻时的.朋友几分钟的交谈下,找到了自己。略显唐突。但是我觉得恰到好处,顿悟一般。有些人生的选择不就是那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吗?
一念一世界,一顾一人生。
只有真正成为智力障碍儿童的父亲,才能创作出这样的作品。
个人读后感 篇13
有些生活,只是向往,有些故事,却已经发生听完了,看完了,终于能舒一口气了。
有些文字看着挺累的,或许是对那些问题所描写事物发自内心的反感?不知道,无所谓了。的合集,其实看着应该蛮轻松的,或许是向往一些生活,一些做法?而我不能做。生活中一些事,一些物,都会在漫漫人生路上留下它该有的印迹。只不过再回头时,我们不一定能够再想起来了。文字是最好的载体,或许它不能还原当下一模一样的心情,但是却能留下一把通往过去的钥匙。想起简书,其实也有不少作者(并非签约),也有这样的'功底。但可能机缘不巧,暂时没有遇到而已。一本书,总有打动你的几篇文章,对我来说可能就是最后的《雨,不喝可乐》了。让我回忆,或许我家的赛虎(土狗)和另外一只京巴,都只剩下一些记忆深刻的事情,其他的都随着它们的离开而烟消云散了。
或许,现在就应该留下些文字,将生活中的那些深刻的,璀璨的,但可能不值一提的事情记录下来,留给未来的自己,一些东西。
个人读后感 篇14
人都有温情的一面,即便是燃烧着野火的龙应台。散淡的文章里,把浓浓的亲情深埋在字里行间;随意而写的闲适中,把x的风土人情传递了出来;即便写的只是家里的日子,还是在不经意间把一个大家的深刻隐约的显露。
貌似不着边际的表述里,安置了上下三代人的默默温情。没有浓墨重彩的去扬厉爱深爱切的感受,只是随手把捡起日子里的点滴,然后,你会在无意之间被貌不惊人的文字打动,会报以会心一笑,会默然神伤,会被柔软的孝顺所温暖。
写亲情一般都回难以自持在浓的化不开的情感里。但是,《目送》不会让你如此,即便笔者的母亲脑萎缩不认识自己的儿女,但是你也会在作者那智慧而又充满爱意的孝顺中,看到灿烂的人性,把你温暖的留下含笑的热泪。书的.最后写到作者的父亲埋葬故里,族人把这个从x回来的孩子按照当地风俗荣光下葬。你会为乡里人们那打不断的骨肉相连而浩然落泪,那是自豪的泪,交织着民族大义的泪。一句,族人们就像迎接自家里十几岁走丢的孩子一样的,在几十年后接来了从x回来的骨灰。你不能不为之动容!
个人读后感 篇15
今天,有幸读到著名散文家周国平的经典散文《只有一个人生》,虽然仅仅读了十几页,但是感悟真切!他的经典散文包括四卷,《只有一个人生》属于生命感悟卷。本文情理并茂、哲理和诗情交融著称,适合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的读者细细品读。
每个人都只有一个人生!因此,每个人的基调不同,有些人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的有滋有味,非常充实;有些人却在浑浑噩噩混日子,正如“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如何充分地享受人生、创造人生,活得踏实而优雅,活得精彩而有品位,活出真实的自我,活出自己的真性情呢?这就是本文所要揭示的主题。
一个人在衡量任何事物时,看中的是他们在自己生活中的意义,而不是它们能够给自己带来多少实际利益,这样一种生活态度就是真性情。我们成人的可悲之处,就在于失去了孩子时期曾经拥有的这样的真性情!有真性情的人,与人相处唯求情感的沟通,与物相触独钟情趣的品味。在世人匆忙逐利而又为利所逐的时代,他待人接物有一种闲适之情。
“不以成败论英雄!”读了文中《成功的真谛》之后,我对成功的概念理解更加透彻。成功不是衡量人生价值的最高标准,比成功更加重要的是,一个人要拥有内在的丰富,有自己的真性情和真兴趣,有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这样,你才会在任何情况下都感到充实和踏实。一个人活在世上,必须有自己爱好的事情,这爱好完全出于他的真性情,而不是为了某种如金钱、名声之类的外在的利益。把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做好,尽量做得完美,让自己满意,这才是成功的真谛。如此感到的喜悦才是不掺杂功利考虑的纯粹的`成功之喜悦!我们每个人在小时候,都是有真性情的,希望成年的我们,不要丢掉它,不要丢掉自己真正的爱好!
《读者》20xx年第18期中,《身边的优雅》一文值得我们仔细品味。文中,作者一天一连见到了三个人:已到暮年的剪纸老人,在江堤上练习水墨字的已患癌症的老耿、以边卖水果为生,边练习写诗的老人。他们都是有着真性情的人,他们的人生是优雅的人生!他们虽然都是极其普通的平凡人,也有着常人的苦恼、窘迫与无奈,但是他们都选择了站在精神的高度上,把世俗的日子过得更加有品位!这种精神的确令人惊叹!
愿我们追随他们的脚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做真性情的人,过有品位、更加优雅的人生!
个人读后感 篇16
梦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我屋里有一本《两个人的梦想秀》,是妈妈给我买的。原来里面有一对双胞胎,一个叫马一左,一个叫马一右。他们两个是这本书的主角,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在一起。这本书写的是他们两个和老师、朋友们有趣的'故事。
在他们身上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把沙莉莉在QQ空间说同学们的坏话删除,帮助胡子原背给爸爸妈妈吃又酸、又甜、又咸、又辣的菜,帮姜小圆变成魔法女巫,帮老奶奶卖山楂……
马一左有一个梦想,是当一名主持人。可是过了好久也没有实现。马一右很着急,把好朋友叫来开演唱会,让马一左当主持人,实现他的梦想。马一左知道了非常感动。
我要向马一左一样,要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也要像马一右一样,帮助别人实现梦想。幸福他人,快乐自己!
个人读后感 篇17
最近比价流行的24小时,就是剧情紧凑著称。但雷雨可以说是剧情更加紧凑,在很大程度上,甚至在阅读时有一种很大的窒息感,每一件事都是那么紧凑的发生,同时又是那么自然。
最最难能可贵的是,其最大的优点还不在于其作为戏剧的冲突感,而是把人性中一个很大问题暴露出来了,也许古人就已经说过了,那就是:叶公好龙!
我们很多时候是十分愿意去回忆过去的`美好,在很大程度上,我们甚至一直在幻想这种美好的重现。可是,现实中的尔虞我诈造成了我们再也不能沉迷于其中。只有孩子,才能那么毫无顾忌的表达自己的喜好和想法。而成人的我们,自以为已经不再生活在童话世界的我们,当天上掉下一个天大的馅饼时,第一反应只能是可悲问:你是谁?你来这里干什么?
真的很可悲的,其实生活就是在一些列循规蹈矩中出现这种意外,从而造成无限的乐趣,可是我们为了避免平时的被骗,我们将永远失去这份童真。那些平时从来没有被骗的人,也许你已经成功地适应了这个社会,但是,你并不会,也不能体会到人间最最快乐的东西:惊喜!甚至,你也可能铸成那样的悲剧!
个人读后感 篇18
我很喜欢读书,有空时总不忘记拿起一本书看看,读书使我的生活变得更加多姿多彩。这个寒假,我读了许多好书,例如:《手斧男孩》、《鲁滨逊漂流记》、《时代广场的蟋蟀》……这些书都让我受益匪浅。其中,我最喜欢的,当然就是美国作家盖瑞〃伯森写的《手斧男孩》啦!
这本书主要讲了:13岁男孩布莱恩〃罗伯逊乘飞机去加拿大油田看爸爸,途中单引擎飞机的驾驶员突发心脏病去世,他操纵飞机迫降时,幸好栽进了原始森林的湖里。就这样,他从一个热闹的城市一下子被丢到了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里。布莱恩没有带任何食物,只有一把手斧做武器。他住石洞,吃“呛樱桃”、覆盆子,用自制的鱼叉捕捉大大小小的'鱼,用自制的弓箭捕捉一种超级大的“笨鸟”,自己生火,自己烧烤食物……直到坠机54天后一架搜救飞机才拯救了他。
这本书里有一句话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那就是:自怜自艾毫无用处,唯有同命运相斗争,才有生的希望。自怜自艾,不但没有任何意义,而且也于事无补。
读了这本书,我要学习布莱恩〃罗伯逊勇敢、善良、心地纯洁、敢于想象、敢于动手、遇到困难不退缩,不气馁的高尚品质;懂得了遇事不能依赖别人,要勤于动手、细心观察、冷静思考、认真完成,这样才能成功。
我喜欢读书,更喜欢读《手斧男孩》这本书!
个人读后感 篇19
“吟子,外面的世界很残酷吧”。
“世界不分内外的呀,这世界只有一个”。当我读到这句话,竟觉得十分的感慨。是呀,世界就只有这一个,不同的是我们面对形形色色的人,却总是要伪装扮演,试图隐藏自己的缺点和不想让人知道的小心思。
知寿想要一个人生活,却又觉得自己不堪一击,总是不断的将事情往最糟糕的方向想,虽然每次在恋爱上想法和结果总是一致的……
知寿,吐槽吟子年龄大,讽刺吟子还要画妆,却在离别的时候那么的不舍,分别时连一句“我走了”都没有说出口。离别前的一晚,悄悄的放回去了曾经偷偷拿走的掉了脑袋的木偶,绿平绒小盒子和俄罗斯套娃,甚至将更久之前的`东西都放进了相框背后,或许知寿放下了过往的一切,或许是想让自己的回忆留在小屋中,悄悄的陪伴着吟子,或许是怕吟子忘了她吧。和吟子生活里的每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都会在分别后的某一次回忆里出现,也许是大围裙,也许是米菲兔……
知寿坐着电车,飞向了有人等待着她的车站,吟子晾干了大围裙后,在干什么呢?
个人读后感 篇20
这几天,我读完了“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小说,《我是你一个人的啦啦队》,讲述了唐糖因为篮球男孩贝垒超蹋跩超酷,唐糖爱上了篮球,爱上了橘红,她是个任性直接的单细胞女孩。于是,故事也就也就这样拉开了帷幕—美丽的青春故事。
女主人公唐糖,这个简单,任性的“单细胞姑娘”喜欢上了一个格子高高的,帅帅的,而又球技高超的篮球王子,贝垒(男主人公)。这个简单的姑娘却把这种喜欢转化成了一种力量。然后唐糖酒恳求老爸帮他订和贝垒一样的美国篮球杂志。并喜欢上了篮球的颜色—橘红色。唐糖为了贝垒能够注意到自己,她开始苦练舞蹈,一个平凡瘦弱的姑娘一直努力,一直坚持不放弃,终于,她炼成了魔鬼般的身材和优美的舞蹈。每次篮球比赛时,你总能看见一个跳舞的啦啦队姑娘,她的每个动作都是那么投入,她的内心仿佛在呐喊:贝垒,加油!此时此刻,多少语言都难以诠释她的'内心,只有把情感寄予这舞蹈动作之中。
我本来以为故事看到了这里已经没什么好看的了,可是,我错了,正当一切都尽如人意的时候,噩梦却降临了。
老天总是那么调皮,它啊!它和贝垒开了一个“小玩笑”一件意外,便让贝垒变得面目全非,他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帅帅的篮球王子贝垒了,而唐糖却没有放弃喜欢贝垒,她帮助贝垒,帮助她一次次地重拾自信,而贝垒因为自己的墨阳,一次次地躲避她,她一次次地小心靠近,帮助着贝垒,到贝垒考核时,她独自一人为贝垒跳起了只属于他一人的舞,不管怎样,倔强的她只想成为贝垒一个人的啦啦队!
只有坚持不懈的朝着自己的目标坚定不移,那么,成功一定属于你。
个人读后感 篇21
故事开始在英国南部的金斯布里奇,一个名叫哈罗德的退休老人在徒步看望老友奎妮的路上,回忆自己大半生的悲欢喜乐,最终找回自我。他以六十岁的衰老身躯,花了87天完成了627英里的征程。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勇者。
但我要讲的,却并不是以平凡书写伟大的主人公哈罗德,而是他的儿子戴维。这个小伙子并不是一个太好的孩子。尽管“他成绩名列前茅,从来不需要父母任何协助。”毕业于剑桥大学,学业优异。但他在生活中,却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连站都站不太直,早晨很晚才起床,找不到工作,不愿和父母交谈,患上了抑郁症……他就是年轻人,别的定义都不太对,就应该是年轻人。他身上有着年轻人的一切特质:喜欢新鲜事物却三分钟热度;对未来充满希望又不愿多做努力;好说粗话;不太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失眠、吸很多烟、喝很多酒……但即便是他性格上的.弱点,也给我们带来了振奋和救赎。“爸”,戴维会说,“你读过威廉·布莱克吗?“或者,你对漂移速度有什么了解?”“什么?”“我就知道。”像不像你偶尔兴致起来时与父母的谈话?本来是喜悦的,怀抱一腔热忱,没聊几句却失望透顶。戴维和我们太像,以至于很多时候,我觉得我自己就是戴维:习惯轻视父母的学识,彼此之间少有共同语言。嫌父母管得太多,总是不耐烦地应付,长期忽视父亲,偶有交谈也是寥寥数语。有没有被说中了的感觉?像极了海明威那句:“所有的好书,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比真正发生过的更真实。”就这样把我们的劣行劣迹彻底摊开,摆在面前,逼我们承认是我们的错然后改正。正因如此,戴维的存在才倍显珍贵。《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者菲茨杰拉德写到:“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一种迷幻的疯狂。”在这种令人心醉的美妙疯狂中,大学毕业的戴维沦落了,消耗着自己的青春岁月,沉浸在酒精和药物中,无法自拔。那我们呢?我们这场青春大梦要怎么过?是吃喝玩乐虚无度日,把青春过成最后一个美妙岁月;还是吃苦耐劳全力以赴,把未来也化作人生美梦的一部分?我想,我们已经有了答案。
个人读后感 篇22
秘密花园中的小主人公叫玛丽,是个相貌平庸。脾气暴躁。人见人厌的小姑娘,在一次瘟疫中,她的爸爸妈妈和她的仆人、奶妈被夺取了生命使她成为了一个孤儿。
我看到这时,总是想问:''这本书里怎么净是让人不开心的人或事呢?''我怀着这个问题看下去,随着另一个小主人公狄肯,我渐渐明白了,作者首先采用对比的方法,让我们看到孤单,寂寞对什么事都感到厌恶的玛丽,结识到了朋友之后,渐渐开朗,渐渐变的漂亮,渐渐让我们感到判若两人的玛丽。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谊的价值。活泼的狄肯,用自己真诚的心打动了对什么事都厌恶的玛丽,打动了身患重苍生命不报有任何希望的柯林,使他重新燃起了生命之火。
如果我是玛丽,我会更加的厌恶所有的人或事,因为在这个家庭里,我的父亲是一个终日不回家的人,而我的母亲也只会每天去参加各种各样的舞会,并不在乎我的存在,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我感到孤单寂寞渐渐的性格孤僻,有谁不会变成这样呢?
因为他,这本书的出现,使我明白了友情可以改变一切,甚至是自己的人生。
个人读后感 篇23
爱迪是一位八十三岁的游乐场检修工,在他生日那天,为了救一个小女孩,离开了人世。当他到了天堂,并未见到美妙的景象,而是分别遇见了五个人,回顾了他在人世走过的岁月。
第一个人,是一位蓝皮人。他是间接由于爱迪,导致心脏病突发而过世,他等待着爱迪,告诉了他事情的原委。人的行为都是有原因的,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有联系的,这是让我们对自身不知道的过错救赎。
第二个人,是他从军时的领导。他为了救爱迪,开枪打伤了爱迪的腿,导致爱迪残废了,这是对他人给自身伤害的救赎。
第三个人,是游乐场创始人的妻子。她说出了游乐场的来历,以及对亲人的许多遗憾,在这其中,爱迪也了解到了父亲真正的死因,以及父亲的另一面,让爱迪得以释怀。
第四个人,是爱迪的妻子,也是他唯一深爱过的人。因为爱迪赌马,导致了一个意外的`发生,他妻子早早的离开了人世,这也是爱迪心中永远的痛。那份思念无时无刻不在滋扰着爱迪,爱让爱迪重温美好。
第五个人,是他终生恶梦中葬身火海的小女孩,是爱迪内心最大的忏悔。当洗净女孩烧伤的皮肤,爱迪内心得到救赎,同时换来了另一个女孩的生命。
如此温情,如此诠释生命与人生。
我们通过小说也可以看到,人这一生都会有许多遗憾与悔恨,但并不能如爱迪一样重温,因此,我们要珍惜所有,让每一份关系都少留遗憾。
个人读后感 篇24
这几天,我读完了“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小说,《我是你一个人的啦啦队》,讲述了唐糖因为篮球男孩贝垒超蹋跩超酷,唐糖爱上了篮球,爱上了橘红,她是个任性直接的单细胞女孩。于是,故事也就也就这样拉开了帷幕—美丽的青春故事。
女主人公唐糖,这个简单,任性的“单细胞姑娘”喜欢上了一个格子高高的,帅帅的,而又球技高超的篮球王子,贝垒(男主人公)。这个简单的姑娘却把这种喜欢转化成了一种力量。然后唐糖酒恳求老爸帮他订和贝垒一样的美国篮球杂志。并喜欢上了篮球的颜色—橘红色。唐糖为了贝垒能够注意到自己,她开始苦练舞蹈,一个平凡瘦弱的姑娘一直努力,一直坚持不放弃,终于,她炼成了魔鬼般的身材和优美的舞蹈。每次篮球比赛时,你总能看见一个跳舞的啦啦队姑娘,她的每个动作都是那么投入,她的内心仿佛在呐喊:贝垒,加油!此时此刻,多少语言都难以诠释她的内心,只有把情感寄予这舞蹈动作之中。
我本来以为故事看到了这里已经没什么好看的了,可是,我错了,正当一切都尽如人意的时候,噩梦却降临了。
老天总是那么调皮,它啊!它和贝垒开了一个“小玩笑”一件意外,便让贝垒变得面目全非,他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帅帅的篮球王子贝垒了,而唐糖却没有放弃喜欢贝垒,她帮助贝垒,帮助她一次次地重拾自信,而贝垒因为自己的墨阳,一次次地躲避她,她一次次地小心靠近,帮助着贝垒,到贝垒考核时,她独自一人为贝垒跳起了只属于他一人的舞,不管怎样,倔强的她只想成为贝垒一个人的啦啦队!
只有坚持不懈的朝着自己的目标坚定不移,那么,成功一定属于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