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社整理的《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精选24篇),提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1
这是严琦推荐的一本书,生物学方面的书,据说是进化论方面的经典著作。不过全文通俗易懂,中间稍微摆弄了一点浅显的博弈论知识,完全不妨碍外行人如我来阅读。
针对动物进化问题,作者道金斯认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个体或种群,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并把我们人类及其他所有动物都描述成是我们的基因创造的机器。所有的行为都可以归结为基因的自私行为,即为了更好的复制,传播。所有的利他行为,也仅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为。
还好作者强调了,“不涉及到意识的动机”,要不然真的有点像严琦说的那样有点“反人类了”。正因为这样,在看书的时候,我时刻提醒自己,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作为一个人类,我还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点的,虽然,基因可以这样的自私。庆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识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别是在讲到意识的产生的时候,“把意识视为一个进化趋向的终点”,生存机器最终从主宰它们的基因手中解放出来,变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从能力的决策者,比如说拒绝生育。
虽然要知道这本书写的不是基于人类的行为,但作为一个外行人的收获,也许更多的是将人类纳入这些“准则”中去思考,反思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当然,最好是同时怀着一颗积极的心。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2
读罢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满想象力。我开始体会到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我们知道基因不会思想,但由这些基因所创造的我们不仅可以理解我们自身,同时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摆脱它们无声无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为这样我们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未能希望做到的。
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用自达尔文以来所创建的进化的生命观,揭示出生命世界里那使人无法认知的秘密,使我们能够穿越千变万化的具体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他颠覆了我们对自然界的看法,也开启了另一道完全不同于先前认识得自然界之门。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就算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生命的机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本文语言简明通俗,妙趣横生使人一读就懂,妙趣横生。结构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逻辑性很强,不会那么繁杂让人云里来,雾里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人类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了解和认知自然界是相当重要的。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的沉思就如书中所说: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3
基因在亿万年的进化长河中厮杀幸存并不是因为它们本身懂得竞争和争取,自私只是一个比喻。基因才不懂得要存活下来自己必须得做什么,必须得拥有什么条件,得适应什么环境,存活就存活了,那些亿万年来死亡消失的基因连自己败在哪里都不会知道,就像这些幸存下来的基因也不会知道为什么偏偏是自己得以幸存,或许,只是一个很随机很偶尔的机遇。自私只是一个比喻,人类的比喻。
很喜欢作者的这种表述方式,喜欢他谈论这些东西的口吻。喜欢他一再强调自己只是在用一个人们的都很喜欢都很容易理解的比喻来阐述基因的不自觉无意识无目的性。喜欢他有时候得费力的向我们说明,些些的矛盾我在会意的时候往往内心里是充满笑容的
作者用自私这个比喻想要表达的却和自私这样一个人类术语完全相悖的理念。有时候我看着这些矛盾的表述不禁佩服起作者来。正如作者所说,他只能用这个我们都能理解的比喻来做这次阐述,所以,这个标题很恰当却又很不恰当。
其实读完这本书是和DM巴斯的进化心理学混着读的,读完还是有些想法的,只是自己的能力实在有限,也表达不出什么。不过相信以后会有机会的。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4
我们从何处来?将要到哪里去?
在达尔文之前的人类,都觉得自己是神的子孙,或者是跟神有某种关系,然后达尔文横空出世,拿着一堆动物的骸骨和化石,对狂妄自大的人类说:别做梦了,咱们不过是猴子的亲戚而已,咱们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贱的生物,咱们也终将被更高级的生物所代替。
不过《自私的基因》的作者又给我们提供了另一条思路,当然作者自己也说,这种新思路甚至在达尔文时期就已经初现端倪了,什么思路呢?那就是,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保护壳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保护壳,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
说得更简单一点儿,作者认为,咱们其实就是一辆坦克,而驾驶员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没关系,如作者所说,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当然他觉得这种思路更加符合事实。
暂且接受这个观点,看由此出发能推导出什么结论。
首先,这个理论肯定了人类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为人类之前的进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变,这种方式漫长而无效率,而人类产生之后,人类就可以利用杂交等技术使得进化变得有方向性了,而更进一步,人类可以改变基因,创造出任何生物。
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伦理问题,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没关系,后面的结论大多是比较有意思的。
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这是对生老病死的一种解释,因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续下去,而我们--基因的载体,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那继续活下去也就没啥用了,所以当人完成了抚养未成年人的任务之后,就要面对死亡。
基因不会直接控制我们,而是生产出我们之后听之任之,就像程序员与电子游戏,程序员编出来游戏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好,成功的游戏留在市场上卖钱。
一个社会的领导者总是少的,群众总是多的,厉害的人总是少的,受欺负的总是多的,因为基因博弈论证明,少数鹰派和多数鸽派是种群的最佳搭配方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5
这是严琦推荐的一本书,生物学方面的书,据说是进化论方面的经典著作。不过全文通俗易懂,中间稍微摆弄了一点浅显的博弈论知识,完全不妨碍外行人如我来阅读。
针对动物进化问题,作者道金斯认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个体或种群,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并把我们人类及其他所有动物都描述成是我们的基因创造的机器。所有的行为都可以归结为基因的自私行为,即为了更好的复制,传播。所有的利他行为,也仅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为。
还好作者强调了,“不涉及到意识的动机”,要不然真的有点像严琦说的那样有点“反人类了”。正因为这样,在看书的时候,我时刻提醒自己,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作为一个人类,我还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点的,虽然,基因可以这样的自私。庆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识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别是在讲到意识的产生的时候,“把意识视为一个进化趋向的终点”,生存机器最终从主宰它们的基因手中解放出来,变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从能力的决策者,比如说拒绝生育。
虽然要知道这本书写的不是基于人类的行为,但作为一个外行人的收获,也许更多的是将人类纳入这些“准则”中去思考,反思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当然,最好是同时怀着一颗积极的心。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6
这是严琦推荐的一本书,生物学方面的书,据说是进化论方面的经典著作。不过全文通俗易懂,中间稍微摆弄了一点浅显的博弈论知识,完全不妨碍外行人如我来阅读。
针对动物进化问题,作者道金斯认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个体或种群,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并把我们人类及其他所有动物都描述成是我们的基因创造的机器。所有的行为都可以归结为基因的自私行为,即为了更好的复制,传播。所有的利他行为,也仅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为。
还好作者强调了,“不涉及到意识的动机”,要不然真的有点像严琦说的那样有点“反人类了”。正因为这样,在看书的时候,我时刻提醒自己,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作为一个人类,我还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点的,虽然,基因可以这样的自私。庆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识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别是在讲到意识的'产生的时候,“把意识视为一个进化趋向的终点”,生存机器最终从主宰它们的基因手中解放出来,变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从能力的决策者,比如说拒绝生育。
虽然要知道这本书写的不是基于人类的行为,但作为一个外行人的收获,也许更多的是将人类纳入这些“准则”中去思考,反思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当然,最好是同时怀着一颗积极的心。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7
生命与文明的最终奥义——题记
阅读了《自私的基因》一书,我受益匪浅。该书的作者道金斯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和别具一格的观点不动声色地揭露了生命的本质,回答了人类存在的意义。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了一个颠覆我们习惯认知的观点——所有的生物包括人类都是基因为了延续自身所利用的机器。最初,我带着好奇心和半信半疑的态度读了下去,最后才觉得震撼与惊奇。我折服于作者强大的联想和滴水不漏的解释。
道金斯认为,父母对子女的爱事实上是一种亲代投资,是基因为了延续自身,控制亲代对子代进行抚养。而两性之爱,则是生物为了用有限的亲代投资抚养更多的子女,以保证基因的延续,所以利用异性的亲代投资,抚养现有子代。
但是,人类恰恰是自然中标新立异的群体,我们由于文化的因素,不完全受制于基因。我们会收养与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会不顾一切地爱一个人,会在子女的文化教育上付出巨大……我觉得,也许正因为文化,人类才能够约束自私的本性,人类才有了七情六欲,有了比生存更高的追求,才变得与众不同。
这本书带我深入了解了生物的行为动机,基因的强大控制力,人类的生而不凡。我惊叹自然的精妙,生命的精妙,更惊叹人类的伟大。它是我生物学习的启蒙书,让我终生难忘,终生受益。
人类是自然进化的奇迹。我们因基因而存在,因基因而生活;因文化而不同,因文化而进步。这两者推动着我们人类从过去走向未来,从平原走向顶峰,从当下走向未知的终点……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8
基因在亿万年的进化长河中厮杀幸存并不是因为它们本身懂得竞争和争取,自私只是一个比喻。基因才不懂得要存活下来自己必须得做什么,必须得拥有什么条件,得适应什么环境,存活就存活了,那些亿万年来死亡消失的基因连自己败在哪里都不会知道,就像这些幸存下来的基因也不会知道为什么偏偏是自己得以幸存,或许,只是一个很随机很偶尔的机遇。自私只是一个比喻,人类的比喻。
很喜欢作者的这种表述方式,喜欢他谈论这些东西的口吻。喜欢他一再强调自己只是在用一个人们的都很喜欢都很容易理解的比喻来阐述基因的不自觉无意识无目的性。喜欢他有时候得费力的向我们说明,些些的矛盾我在会意的时候往往内心里是充满笑容的。
作者用自私这个比喻想要表达的却和自私这样一个人类术语完全相悖的理念。有时候我看着这些矛盾的表述不禁佩服起作者来。正如作者所说,他只能用这个我们都能理解的比喻来做这次阐述,所以,这个标题很恰当却又很不恰当。
其实读完这本书是和DM巴斯的进化心理学混着读的,读完还是有些想法的,只是自己的能力实在有限,也表达不出什么。不过相信以后会有机会的。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9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仅仅多了一个变数。怕是再细微的谬误,在时间长河不断积累下,都会被无限放大。也正是这些细微的谬误,成就了你我,成就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因此,谬误再不是贬义。错也成了无限可能的一种。我们总是做着各种各样的尝试,每种尝试在某个角度总有一种有利于某一个个体或集体,现实或虚拟的解释。便是这种解释,让我们在尝试的过程中获取着不同体验。再由自然法则大刀阔斧的挑剔着尝试的结果。
成功是一种结果,失败是一种结果,坚持是一种结果,放弃也是一种结果。每种结果都将在新的世界生根发芽,以各种形式将结果的信息传递给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据自身生长环境对于这种信息作出相应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信息的映射。
书中描述一个蛮有意思的角度,肉体是基因开的车,每个基因都希望可以稳定的长久的尽可能多的传播出去。基于这个假设,基因会根据道路的`变化调整车的轨迹,改变车的外貌,甚至改变车的功能。
似乎与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信息的表征是传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个个信息包,所有表现出来的,无非是如何保障让自己的信息可以完整的传播出去。
这里又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信息的传播是需要载体的,这些载体除了携带信息本身,还携带了更多东西。这些附加的东西最初可能并不重要,但是随着传播次数的增加,附属的东西可能会反向影响信息本身。
比如人们对黑暗,对高频噪声的恐惧。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写在了基因里,源自百万年间人们受到的来自黑暗来自发出高频噪声的物体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这样的例子,比如对抗生素免疫的变异体。变异的病毒分类出的个体同样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会反思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归尘归土的说法。其实我们世间往来一遭是为了留下些什么的。比如后代在某种程度上是50%的我们自己,又比如著书立说,工作生活的过程中,我们也把自己对世间万物的态度与感悟辐射了出去。不管愿意不愿意,与我们接触的人与物都会因为我们而发生或多或少的改变。而这些改变有极大的可能会有部分通过遗传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辐射出去。
换而言之,只要我们活着,我们就在不断的成为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后,或火葬,或土葬。不过是将一点残留重新划回万物运转。
再聊个小类比,一个朋友公司为了业务发展,将营销团队独立开来成为若干产品代理商,自负盈亏。若将企业看成一个智慧生命向外表征意识的话,在这个阶段,就相当于原来依附于智慧生命的组件突然也有了意识。而这些意识相当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继承下来的。但是新的意识受限于原有的智慧生命。当业务发生重新调整的时候,独立开来的销售团队可能会重回组织,独立意识也将被收回。相当于人类个体的诞生于消失。
当然也有极个别发展的很好的可以脱离智慧生命的控制,独立开来另行开辟新的市场。换而为人怕是为圣,修仙之道了,也就是传说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并不是每个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独立自由的方式生活……这个也很有意思。
最近的感悟总是觉得一切组织都是相近的。无论是菌落,蜂群,蚁群,还是像人一样的细胞集合,亦或家庭,企业,国家。同样是遵守着类似的基本规则。总有方法可以解释归类。越是这样以为,便约觉得有个冥冥在看着我们,在写好的条条框框里快乐或者不快乐的玩耍着,爱着,恨着,悠闲着,忙碌着……
纵然基因写了许多相近,但是我们仍是彼此不同的,人间一遭,还是要留下些什么,哪怕只是给那个冥冥看呢……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10
第一章为什么会有人呢?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则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
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基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第二章复制基因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基础的前提上,阐述复制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复制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第三章不朽的螺旋圈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不足,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在宏观上找到一个合适的具有说服力的比喻,来证明基因如何进行自我拷贝,又如何服从自然选择等。同时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当然”这些词,这是我不乐见的,这些词是在不够严谨。
讽刺的是,“碰巧”、“理所当然”、“运气好”是达尔文主义者惯用的伎俩,如果他们不致于蠢到变节转而服从拉马克学说的话。
当然,尽管这样,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叙述能力,他解释了基因之成为自然选择基本单位的原因。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说服力。
基因通过拷贝形式的存在几乎是永恒的,为争取生存,牺牲等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机会。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可以肯定地说,能够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带有自私特性的。
这一章很长,它显示了道金斯是一个多么传统又地道的达尔文主义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过它们太多了。我赞同他提出的:一个(实体)同另一个之间的差别,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的差别,就是这些差别才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就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别。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11
大家都很熟悉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们之前认为"物竞"指的是物种之间的.竞争,"适者"指的是适合的物种或个体。《自私的基因》提出一个非常独特的视角,认为相互竞争的不一定是物种,还可以是个体或者基因;生存,也不一定是指个体或物种的存亡,还可以是基因的延续。本书最基本的观念就是把基因视为自然选择的基础单位,以基因进化的视角,来解释自然界中的各种生物行为现象。基因和进化论放在一起,形成一个大体上自洽的体系,可以诠释生命的来龙去脉,解释生活中的很多现象,让我们更深的体会到了生物多样性的可爱,当然也更清晰地认识到进化的冰冷和无情。
人性本恶
说到自私,对“自私的基因”最普遍的误解是,把“基因自私”和“生物个体自私”混为一谈。按照Dawkins的说法,所有基因都自私而盲目地追求在基因池里最大化,但只有很少的基因决定生物体本身是自私的。比如,确实有“无私”和“向善”的基因,包括人类的同情心。这些无私的基因也会自私地追求自身的最大化。它们没有灭绝,是因为它们和”损人利己“的基因在进化的博弈过程里达成了动态平衡。而非亲属关系的合作和互利都可以用博弈论(Game Theory)中的ESS(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来解释,即进化上的稳定策略。
Dawkins极力避免,但我想每个读者一定会从基因的自私出发来思考人性善恶问题。这是永恒的争论,当然也不会有答案。孟子主张性善,“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荀子主张性恶,“今人之性,生而好利”;明的心学主张无善无恶,“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这点和佛教类似,“善恶本性为空”。西方人应该更倾向与性恶论,比如亚当斯密在《国富论》提到的“因自私而利他”的“经济理性”。
我自己认为“人性本恶”,关于这点我不打算加入争论或做任何解释。
生存机器
小时候我们都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后来又觉得自己至少掌握着自己的人生,再长大……至少身体是自己的吧。对不起,其实人也不过是基因的载体罢了。“基因存在于你和我的躯体内;它们创造了我们,创造了我们的肉体和心灵;而保存它们正是我们存在的终极理由。这些复制基因源远流长。今天,我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它们的生存机器。”
够讽刺吧?基因才是进化的主人,而人类不过是他们进化的工具和载体而已,而其只是个暂时的,正常使用寿命也就80年。那么努力的活过,最后多半也是个体在历史长河中的湮没,想起来,心里有时候是会觉得悲凉的。
不过明白这点,很多事情也就豁然开朗了。人为什么不能长生不老?因为从基因进化的最优策略来看,完成繁殖后人的使命就是早点死亡,不要妨碍下一代基因的进化。
早生孩子,多生孩子,然后早点死。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12
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书,在最开始看的时候,更多的关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时对于作者比较感兴趣的原因就是作者是达尔文进化论的支持者,且反对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论述的。
“那么,自然选择是否像我在这里强调的那样,在基因间进行选择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会惊讶于个体生物“为了基因的利益”,表现出诸如喂养与保护亲属等利他行为,因为亲属更有可能与其共享相同的基因。这种亲属利他行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个体利他主义上的一种表现形式。
怎么说呢?作者的世界观还是蛮宏大的,从动物世界到人类世界都有所涉及,但是作为一个行为生态学家,作者更多的还是把重心放在动物行为的论述上,同时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来对一些深奥的内容来进行论述。
作者在引言中说,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应该用自私,但是又找不到特别好的替代词汇,因此还是选用了自私。
在书的前一段,还是能看到自私的一点影子的,比如说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为了他的更多的遗传,而人类或者动物其实都是一种生存机器,最终死亡的都是基因本身。
独立的DNA复制因子如羚羊般灵活,他们自由奔放的随世代相传,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临时组合,而不朽的双螺旋则不停改组演替,在形成终将腐朽的肉体时磨炼,最终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电影来进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话,更多的是像电影情节中那些通过远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是他们无法直接去占领或者控制地球,而是通过预先在电脑中的指令来控制,更类似于一种根植于深处的控制指令,乍一看好像对我们的生活并没有直接的影响,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最深处控制着我们的选择与生活。
但是对于基因而言,一个个体其实并不能指望通过生育将自己的基因永久的流传下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人的传宗接代其实是蛮可笑的,因为你所希望遗传下去的基因组合其实是仅仅存在于你一个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经是不同的基因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组合却只是短暂而临时的。
任何一个个体基因组合(combination)的生存时间可能是短暂的,但基因本身却能够生存很久。它们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续不断的世代中一个基因可以被视为一个单位,它通过一系列个体的延续生存下去。
不过从基因遗传的`角度来看,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与偏好儿子还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条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将自己的50%的基因通过精子传给自己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么有越多的人拥有他的基因。虽然男孩与女孩其实继承了一样多的来自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从而可以将自己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传下去。但是也仅仅是基因而已,就像之前所说的那样,每个人的基因组合是无法遗传下去的。因此,期望通过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将自己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续下去,本就是无稽之谈。
但是,虽然基因组合是临时的,但是人类社会的基因—文化却是不朽的,因此作为基因生存机器的人类确实无法通过基因获得不朽的,但是确实可以通过人类自己建造的“基因库”——文化,获得永垂不朽的,正所谓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不过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最终其实都是归于无而已。
那么进一步联想到现在的社交媒体,所谓自媒体其实就是为我们留下我们来过的印记提供了便利,比如说之前听过的一个段子,如果我死了,请不要关闭我的Facebook,麻烦继续帮我推送。社交媒体的发展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人类传播文化在起作用,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这种SNS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王国,成为主宰,被记住,从而不朽。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13
这是严琦推荐的一本书,生物学方面的书,据说是进化论方面的经典著作。不过全文通俗易懂,中间稍微摆弄了一点浅显的博弈论知识,完全不妨碍外行人如我来阅读。
针对动物进化问题,作者道金斯认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个体或种群,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并把我们人类及其他所有动物都描述成是我们的基因创造的机器。所有的行为都可以归结为基因的自私行为,即为了更好的复制,传播。所有的利他行为,也仅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为。
还好作者强调了,“不涉及到意识的动机”,要不然真的有点像严琦说的那样有点“反人类了”。正因为这样,在看书的时候,我时刻提醒自己,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作为一个人类,我还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点的,虽然,基因可以这样的自私。庆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识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别是在讲到意识的产生的时候,“把意识视为一个进化趋向的终点”,生存机器最终从主宰它们的基因手中解放出来,变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从能力的决策者,比如说拒绝生育。
虽然要知道这本书写的不是基于人类的行为,但作为一个外行人的收获,也许更多的是将人类纳入这些“准则”中去思考,反思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当然,最好是同时怀着一颗积极的心。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14
读罢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满想象力。我开始体会到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我们知道基因不会思想,但由这些基因所创造的我们不仅可以理解我们自身,同时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摆脱它们无声无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为这样我们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未能希望做到的。
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用自达尔文以来所创建的进化的生命观,揭示出生命世界里那使人无法认知的秘密,使我们能够穿越千变万化的具体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他颠覆了我们对自然界的看法,也开启了另一道完全不同于先前认识得自然界之门。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就算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生命的机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 本文语言简明通俗,妙趣横生使人一读就懂,妙趣横生。结构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逻辑性很强,不会那么繁杂让人云里来,雾里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人类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了解和认知自然界是相当重要的。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的沉思就如书中所说: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15
当断断续续托了好几天才把这本书看完的时候,说实话已经把一些当时觉得很有趣的东西忘得差不多了,但还是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写一片读后感的,《自私的基因》一书唤起了我对认识自身的渴望,它远离寻常人生的科学和我们自己密切相联。
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即便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组所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自己的机器,在生物界甚至不是构成我们自己的基因组而仅仅是基因,按照有性生殖的模式,我们的子代事实上只能继承我们基因组的一半,数代的传递之后,我们同子孙之间的亲缘关系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可能就已经相差无几
然而事实上并没有这么严重,因为在人类社会中,代代相传的更重要的东西是文化传统和观念,是它们将人群凝聚在一起。所以道金斯说应该通过教育来实现这个公共的理想。
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即:帮助别人是为了别人能帮助我。虽然整本书所阐述的观点很有说服力,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但毕竟作为学术性的东西有点过于纯粹,我们可以不完全相信甚至崇拜它,但绝对可以在某处受点启发,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也许不曾被注意的东西。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16
这段时间有机会品味过《自私的基因》这本对当今社会有着巨大影响的巨作,真是思绪万千。在我看来这就好比对达尔文的《进化论》有着相辅相成的作用,它得意更好的向人们展示基因传承之间的重要联系和本质所在,我想基因是没有错的这只是他单纯的本能而已。
其实从本质上来说生物所谓的行为其实都是由本身的基因来操作控制的,打个比方父母会对自己的后代尽心尽力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保护自己的后代,人人都知道因为父母是爱我们的。然而通过书中的观点来看根源可能并不是那么的正确,因为一切都会归根于基因的内在的自私行为,也就是基因想要传承下去那么就会给予父母一种要保护自己的孩子的本源意识以此来达到让自己的基因后代生存下去的目的。听上去是残酷的,但其实从基因的角度来说这就是为了生存下去而必须存在的手段。想来这听上去是十分残酷的,也会有人去质疑此观点的正确与否,其实不管它是不是彻底遵循规律的,但这无疑就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
本书的作者公开表明自己是无神论者,所以此作品也是其用来阐述自己观点的重要著作之一。当我们读过此书之后我们不得不去深思,人的根源就是基因内部的潜意识,基因的生存意识也是天生的。
就像有的人做的是自私的事情,有的人却喜欢无私的奉献。其实这无非是“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的差别,在我看来本质上都是为了能够是自己过得更好。也就是说这里的自私的基因并不是我们所想像的那种只会为了私欲而进行无休止的行为的贪婪的人,其实是在某一种情况下我们为了是自己能够更好地保全下来我们不得不去选择明面上对我们有利的一方面,因为从基因的角度来说我们必须要在能够保全自己的情况下才会去选择适当的进行无私行为。打个比方,当一个父亲在和他很好的朋友进行合作一起打拼开公司时,自己的孩子这时需要进入大学进修,老父母也已经年迈,正是最需要经济支持的时刻,若是继续进行这种不稳定的赚钱方式无疑是具有很大的风险因此就算是对方觉得不理解觉得是你对不起他,但是为了自己的家庭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这个时候去向对你抛出橄榄枝的稳定企业奔去。就此而言我们仔细想想这到底能不能够称为自私呢?这就是之前提到过的所谓不论是利己还是利他都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就像有的人认为一直帮助别人就是自己的乐趣,自己就能够过得很快乐这从另一方面来说就是为了能够让自己得到快乐而做出的无私行为。所以从根本上还是没有改变基因自私的本质。
基因最大的乐趣与根本目的所在就是扩大领地,传承后代。然而雌雄之间的结合也在基因的思考范围之内,计划生育对于基因来说是必要的。然而不同的物种也决定雌雄利益的不同。在人类之间雌雄结合就好比开了一家公司而后代就好比经营盈利,在整个公司的经营之中雌性一般付出资源的较多,因此雌性会十分慎重的选择。这也是基因的本能自私主义所在,同时基因为了能够更好的生存也就是利己就会选择帮助他人比如大鱼需要小鱼去对他的口腔进行清洁,就会吞入一些小鱼,然而在这同时小鱼也要生存也是为了自己能够更好的生存下去就会吃一些大鱼体内的营养物质,这也无法说出到底是谁不厚道,这就是基因为了能够更好的成长,为了能够传承的更久远因此将自己与他人就行合作,这也就是为了能够强大自己。
纵观整部书籍得知我们平时所理解的自私与无私与基因的自私并不是一回事我们行为上的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不过是基因为了更好的发展自己从而变化而出的不一样的行为,自私的基因就是如此,本书观点深刻到需要我们去反复斟酌。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17
《阅读了《自私的基因》一书,我受益匪浅。该书的作者道金斯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和别具一格的观点不动声色地揭露了生命的本质,回答了人类存在的意义。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了一个颠覆我们习惯认知的观点——所有的`生物包括人类都是基因为了延续自身所利用的机器。最初,我带着好奇心和半信半疑的态度读了下去,最后才觉得震撼与惊奇。我折服于作者强大的联想和滴水不漏的解释。
道金斯认为,父母对子女的爱事实上是一种亲代投资,是基因为了延续自身,控制亲代对子代进行抚养。而两性之爱,则是生物为了用有限的亲代投资抚养更多的子女,以保证基因的延续,所以利用异性的亲代投资,抚养现有子代。
但是,人类恰恰是自然中标新立异的群体,我们由于文化的因素,不完全受制于基因。我们会收养与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会不顾一切地爱一个人,会在子女的文化教育上付出巨大……我觉得,也许正因为文化,人类才能够约束自私的本性,人类才有了七情六欲,有了比生存更高的追求,才变得与众不同。
这本书带我深入了解了生物的行为动机,基因的强大控制力,人类的生而不凡。我惊叹自然的精妙,生命的精妙,更惊叹人类的伟大。它是我生物学习的启蒙书,让我终生难忘,终生受益。
人类是自然进化的奇迹。我们因基因而存在,因基因而生活;因文化而不同,因文化而进步。这两者推动着我们人类从过去走向未来,从平原走向顶峰,从当下走向未知的终点……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18
《自私的基因》是本很有趣的书,作者尝试用基因的自私来解释世界的种种。
基因是遗传密码,是对过去进化的总结和未来进化的起点。基因是核苷酸构成的信息序列,这个序列神奇的决定了你的身高,相貌,性格等等。基因从受精卵开始,不断分裂复制,复制到所有细胞,根据基因信息,复制你的心肝脾胃细胞,复制你的脑细胞,复制你的皮肤细胞,二十三对信息序列能包含如此多的信息,所以有时候我想地球真的不是更高级的外星文明控制的吗?纯粹靠自然进化,能出现如此繁杂精妙的系统?
基因不只是遗传密码,它还控制了我们的方方面面。首先基因最重要的使命就是生存,基因的生存不是个体意义的生存,书中把生物称之为基因机器,基因生存的方式是复制到更多个体,是信息意义的生存。就是说当基因通过各种方式复制将当前基因机器的基因到其他基因机器,比如子代或者孙代,那么即使当前这个基因机器消亡了,基因却没有消亡,在其他基因机器中继续繁衍。
那么基因复制的单位是什么呢?这是我以前没有想通的一部分。对人来说,二十三对基因序列,一半来自于父亲,一般来自于母亲。那这一般是怎么挑选出来的呢,也就是性细胞的基因怎么来的?基因的遗传单位是染色体片段,在形成性细胞的时候,并不是将父母中的某一条染色体完全复制,而是在一对染色体中随机提取片段,重新组序,这种方式提取的二十三个染色体都来自于父母一方,但跟父母原始的染色体却有不一样。所以基因的生存单位并不是个体染色体,而是染色体片段。这样保证基因的变化。假设世界上有个基因库,包括世界上所以生物的基因,那么遗传过程中基因序列会重新组织,但信息总和还是保持不变,这当然不合适,所以基因会变异,也就是说,整体的基因库中,总是会有基因消失,又有新的基因产生。
那么什么样的基因会被选择呢?就在雌性选择交尾对象的时候决定,未被选择的雄性,其基因就得不到复制的机会,如果终身得不到机会,那么这个雄性的特异基因就消亡了。当然这个雄性的兄弟姐妹还包含了它的部分基因,还有机会继续复制。问题是雌性如何选择呢?选择有利于雌性基因复制能力的雄性,也就是这个雄性要强壮,要有能力获取更多资源,这样的基因培养的后代可以在环境中继续获得基因复制的机会。
在进化过程中,性细胞出现两种不同的变化,有些性细胞个体变小,灵活机动,这就是精子,另外一些细胞为了保证后代的发育的营养,体积越来越大,这就是卵子。卵子由于体积大,雌性需要很大代价形成,因此数量少。而精子不需要那么多营养,所以数量巨大,雄性能在很短时间生成百万级量级精子。这样就导致雄性和磁性两种完全不同的基因复制策略。雄性的目标是跟更多的雌性交尾,以复制更多的基因到后代。而雌性复制的机会难得,除了生成卵子的代价还有培养后代的代价。因此雌性在选择雄性的时候会非常审慎,选择最适合基因拷贝的雄性,同时要求雄性共同抚养后代。雄性和雌性的不同选择策略最终会达到一种平衡,书中写的是八分之五的雄性保持忠诚,六分之五的雌性保持忠诚,所有雄性出轨的概率就是高,这是基因天性,不要在抱怨了哦,哈哈。
书中最后一段更有意思,从基因延生到文化的遗传,并创造了一个名字觅母,就是文化遗传单位。基因创造了大脑,大脑为觅母的遗传提供了基础。觅母的遗传跟基因类似,但比基因更快。基因遗传依赖代记差距,而文化的传递可以在一代人中快速传播。当然文化的遗传也有生命力的概念,一般来说流行文化都短命,而宗教,宗族文化却能长久遗传。
在科技要什么也提到类似观点,就是说科技是文化的一种,科技的传递形成了类似于基因的生命力。
如果我们沉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可能看不到真实,而基因,文化,科技或许才是真正决定人类发展的主线。
总之,自私的基因好书,强烈推荐!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19
小时候我就想过,身体的构造真好,一些东西不用脑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脑子只需要思考,现在想来,这完全是反过来了,应该是无意识的根底还在,意识能力的开展对基因有了更好的保护看看人类在地球上的统治力就知道了,同时也可以观察到有些人类不想发生的身体变化,还是会发生,放权的程度缺乏以让意识完全控制自己这个生存机器)。
目前来说,人的意识的自主度还是相当高的,很多情况下人不必像一个机器,可以更像一个人。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设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那么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根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根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至此,答复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根底的前提上,阐述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根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缺乏,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在宏观上找到一个适宜的具有说服力的比喻,来证明基因如何进行自我拷贝,又如何服从自然选择等。同时我注意到,他屡次用“碰巧”、“理所当然”这些词,这是我不乐见的,这些词是在不够严谨。
挖苦的是,“碰巧”、“理所当然”、“运气好”是达尔文主义者惯用的手段,如果他们不致于蠢到变节转而服从拉马克学说的`话。
当然,尽管这样,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表达能力,他解释了基因之成为自然选择根本单位的原因。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说服力。
基因通过拷贝形式的存在几乎是永恒的,为争取生存,牺牲等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时机。基因是自私行为的根本单位,可以肯定地说,能够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带有自私特性的。
这一章很长,它显示了道金斯是一个多么传统又地道的达尔文主义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过它们太多了。我赞同他提出的:一个(实体)同另一个之间的差异,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的差异,就是这些差异才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就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异。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20
自私的基因是本很有趣的书,作者尝试用基因的自私来解释世界的种种。
基因是遗传密码,是对过去进化的总结和未来进化的起点。基因是核苷酸构成的信息序列,这个序列神奇的决定了你的身高,相貌,性格等等。基因从受精卵开始,不断分裂复制,复制到所有细胞,根据基因信息,复制你的心肝脾胃细胞,复制你的脑细胞,复制你的皮肤细胞,二十三对信息序列能包含如此多的信息,所以有时候我想地球真的不是更高级的外星文明控制的吗?纯粹靠自然进化,能出现如此繁杂精妙的系统?
基因不只是遗传密码,它还控制了我们的方方面面。首先基因最重要的使命就是生存,基因的生存不是个体意义的生存,书中把生物称之为基因机器,基因生存的方式是复制到更多个体,是信息意义的生存。就是说当基因通过各种方式复制将当前基因机器的基因到其他基因机器,比如子代或者孙代,那么即使当前这个基因机器消亡了,基因却没有消亡,在其他基因机器中继续繁衍。
那么基因复制的单位是什么呢?这是我以前没有想通的一部分。对人来说,二十三对基因序列,一半来自于父亲,一般来自于母亲。那这一般是怎么挑选出来的呢,也就是性细胞的基因怎么来的?基因的遗传单位是染色体片段,在形成性细胞的时候,并不是将父母中的某一条染色体完全复制,而是在一对染色体中随机提取片段,重新组序,这种方式提取的二十三个染色体都来自于父母一方,但跟父母原始的染色体却有不一样。所以基因的生存单位并不是个体染色体,而是染色体片段。这样保证基因的变化。假设世界上有个基因库,包括世界上所以生物的基因,那么遗传过程中基因序列会重新组织,但信息总和还是保持不变,这当然不合适,所以基因会变异,也就是说,整体的基因库中,总是会有基因消失,又有新的基因产生。
那么什么样的基因会被选择呢?就在雌性选择交尾对象的时候决定,未被选择的雄性,其基因就得不到复制的机会,如果终身得不到机会,那么这个雄性的特异基因就消亡了。当然这个雄性的兄弟姐妹还包含了它的部分基因,还有机会继续复制。问题是雌性如何选择呢?选择有利于雌性基因复制能力的雄性,也就是这个雄性要强壮,要有能力获取更多资源,这样的基因培养的后代可以在环境中继续获得基因复制的机会。
在进化过程中,性细胞出现两种不同的变化,有些性细胞个体变小,灵活机动,这就是精子,另外一些细胞为了保证后代的发育的营养,体积越来越大,这就是卵子。卵子由于体积大,雌性需要很大代价形成,因此数量少。而精子不需要那么多营养,所以数量巨大,雄性能在很短时间生成百万级量级精子。这样就导致雄性和磁性两种完全不同的基因复制策略。雄性的目标是跟更多的雌性交尾,以复制更多的基因到后代。而雌性复制的机会难得,除了生成卵子的代价还有培养后代的代价。因此雌性在选择雄性的时候会非常审慎,选择最适合基因拷贝的雄性,同时要求雄性共同抚养后代。雄性和雌性的不同选择策略最终会达到一种平衡,书中写的是八分之五的雄性保持忠诚,六分之五的雌性保持忠诚,所有雄性出轨的概率就是高,这是基因天性,不要在抱怨了哦,哈哈。
书中最后一段更有意思,从基因延生到文化的遗传,并创造了一个名字觅母,就是文化遗传单位。基因创造了大脑,大脑为觅母的遗传提供了基础。觅母的遗传跟基因类似,但比基因更快。基因遗传依赖代记差距,而文化的传递可以在一代人中快速传播。当然文化的遗传也有生命力的概念,一般来说流行文化都短命,而宗教,宗族文化却能长久遗传。
在科技要什么也提到类似观点,就是说科技是文化的一种,科技的传递形成了类似于基因的生命力。
如果我们沉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可能看不到真实,而基因,文化,科技或许才是真正决定人类发展的主线。
总之,自私的基因好书,强烈推荐!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21
当断断续续托了好几天才把这本书看完的时候,说实话已经把一些当时觉得很有趣的东西忘得差不多了,但还是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写一片读后感的,《自私的基因》一书唤起了我对认识自身的渴望,它远离寻常人生的科学和我们自己密切相联。
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即便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组所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自己的机器,在生物界甚至不是构成我们自己的基因组而仅仅是基因,按照有性生殖的模式,我们的子代事实上只能继承我们基因组的一半,数代的传递之后,我们同子孙之间的亲缘关系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可能就已经相差无几
然而事实上并没有这么严重,因为在人类社会中,代代相传的更重要的东西是文化传统和观念,是它们将人群凝聚在一起。所以道金斯说应该通过教育来实现这个公共的理想。
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即:帮助别人是为了别人能帮助我。虽然整本书所阐述的观点很有说服力,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但毕竟作为学术性的东西有点过于纯粹,我们可以不完全相信甚至崇拜它,但绝对可以在某处受点启发,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也许不曾被注意的东西。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22
《自私的基因》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书,在最开始看的时候,更多的关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时对于比较感兴趣的原因就是是达尔文进化论的支持者,且反对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论述的。
“那么,自然选择是否像我在这里强调的那样,在基因间进行选择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会惊讶于个体生物“为了基因的利益”,表现出诸如喂养与保护亲属等利他行为,因为亲属更有可能与其共享相同的基因。这种亲属利他行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个体利他主义上的一种表现形式。
怎么说呢?的世界观还是蛮宏大的,从动物世界到人类世界都有所涉及,但是作为一个行为生态学家,更多的还是把重心放在动物行为的论述上,同时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来对一些深奥的内容来进行论述。
在引言中说,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应该用自私,但是又找不到特别好的替代词汇,因此还是选用了自私。
在书的前一段,还是能看到自私的一点影子的,比方说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为了他的更多的遗传,而人类或者动物其实都是一种生存机器,最终死亡的都是基因本身。
的DNA因子如羚羊般灵活,他们奔放的随世代相传,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临时组合,而不朽的双螺旋那么不停改组演替,在形成终将腐朽的肉体时磨炼,最终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电影来进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话,更多的是像电影情节中那些通过远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是他们无法直接去占领或者控制地球,而是通过预先在电脑中的指令来控制,更类似于一种根植于深处的控制指令,乍一看好似对我们的生活并没有直接,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最深处控制着我们的选择与生活。
但是对于基因而言,一个个体其实并不能指望通过生育将自己的基因永久的流传下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人的传宗接代其实是蛮可笑的,因为你所希望遗传下去的基因组合其实是仅仅存在于你一个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经是不同的基因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组合却只是短暂而临时的。
任何一个个体基因组合(bination)的生存时间可能是短暂的,但基因本身却能够生存很久。它们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续不断的世代中一个基因可以被视为一个单位,它通过一系列个体的`延续生存下去。
不过从基因遗传的角度来看,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与偏好儿子还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条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将自己的50%的基因通过传给自己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么有越多的人拥有他的基因。虽然男孩与女孩其实继承了一样多的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从而可以将自己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传下去。但是也仅仅是基因而已,就个人的基因组合是无法遗传下去的。因此,期望通过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将自己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续下去,本就是无稽之谈。但是,虽然基因组合是临时的,但是人类社会的基因—文化却是不朽的,因此作为基因生存机器的人类确实无法通过基因获得不朽的,但是确实可以通过人类自己建造的“基因库”——文化,获得永垂不朽的,正所谓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不过对于大局部人而言,最终其实都是归于无而已。
那么进一步联想到现在的社交媒体,所谓自媒体其实就是为我们留下我们来过的印记提供了便利,比方说之前听过的一个段子,如果我死了,请不要关闭我的Facebook,麻烦继续帮我推送。社交媒体的开展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人类传播文化在起作用,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这种SNS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王国,成为主宰,被记住,从而不朽。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23
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则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
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基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第二章 复制基因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基础的前提上,阐述复制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复制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不足,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在宏观上找到一个合适的具有说服力的比喻,来证明基因如何进行自我拷贝,又如何服从自然选择等。同时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当然”这些词,这是我不乐见的,这些词是在不够严谨。
讽刺的是,“碰巧”、“理所当然”、“运气好”是达尔文主义者惯用的伎俩,如果他们不致于蠢到变节转而服从拉马克学说的话。
当然,尽管这样,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叙述能力,他解释了基因之成为自然选择基本单位的原因。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说服力。
基因通过拷贝形式的存在几乎是永恒的,为争取生存,牺牲等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机会。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可以肯定地说,能够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带有自私特性的。
这一章很长,它显示了道金斯是一个多么传统又地道的达尔文主义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过它们太多了。我赞同他提出的:一个(实体)同另一个之间的差别,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的差别,就是这些差别才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就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别。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24
生命与文明的最终奥义——题记
阅读了《自私的基因》一书,我受益匪浅。该书的作者道金斯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和别具一格的观点不动声色地揭露了生命的本质,回答了人类存在的意义。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了一个颠覆我们习惯认知的观点——所有的生物包括人类都是基因为了延续自身所利用的机器。最初,我带着好奇心和半信半疑的态度读了下去,最后才觉得震撼与惊奇。我折服于作者强大的联想和滴水不漏的'解释。
道金斯认为,父母对子女的爱事实上是一种亲代投资,是基因为了延续自身,控制亲代对子代进行抚养。而两性之爱,则是生物为了用有限的亲代投资抚养更多的子女,以保证基因的延续,所以利用异性的亲代投资,抚养现有子代。
但是,人类恰恰是自然中标新立异的群体,我们由于文化的因素,不完全受制于基因。我们会收养与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会不顾一切地爱一个人,会在子女的文化教育上付出巨大……我觉得,也许正因为文化,人类才能够约束自私的本性,人类才有了七情六欲,有了比生存更高的追求,才变得与众不同。
这本书带我深入了解了生物的行为动机,基因的强大控制力,人类的生而不凡。我惊叹自然的精妙,生命的精妙,更惊叹人类的伟大。它是我生物学习的启蒙书,让我终生难忘,终生受益。
人类是自然进化的奇迹。我们因基因而存在,因基因而生活;因文化而不同,因文化而进步。这两者推动着我们人类从过去走向未来,从平原走向顶峰,从当下走向未知的终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