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读后感

雅文社整理的高三读后感(精选24篇),提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三读后感 篇1

“啊”我从那书海中探出头来,我正看着一本奇幻冒险书——《哈利波特》。哈利波特,一个不平凡的巫师,一出生便拥有了与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魔咒的余痕,妈妈的爱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由于父母双亡,他被姨夫收养,度过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熬了十一年。

哈利波特是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以在无边无际的蔚蓝的天空中尽情的飞行。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所有惊奇的幻想都变成了真实的奇迹。有聪明伶俐的巫师,有凶猛的怪兽,有小巧的精灵,也有恶毒邪恶的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我从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中,体会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他们面临困难时坚持到底,永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度过难关。这本书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与真实,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放眼望去犹如一片灰蒙蒙的大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

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这本书让我沉浸在魔法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高三读后感 篇2

才读过几行,我也欲罢不能了。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小说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聪慧、英勇、机敏而具备顽强恒心的人。鲁滨逊原是一个富有家中的小孩,但是他不遵从父母的劝诫,坚持踏入了航海这条道路。在一次航海中,船在南美洲海湾一个荒岛周边触礁,船身裂开,水手和旅客都淹死了,仅有鲁滨逊活了出来。海浪把他卷上了岸。

鲁滨逊初到荒岛时,他是失落的:沒有食材,沒有房子,沒有衣服裤子,沒有武器装备,沒有发展方向,沒有被救的期待无数沒有压着他喘不过气。可是鲁滨逊沒有舍弃,只是用他的聪明智慧摆脱了诸多困难。他渐渐地对日常生活满怀希望,已不一天到晚沉浸在忧伤中,刚开始一心一意的分配自身的全部事儿。或许,更是他的顽强和努力打动了造物主,一次不经意的机遇将他送到了自身的故乡

如同老子常说:福兮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这一世界上几乎就沒有单纯性的痛苦或幸福快乐。造物主给了你是多少奇才,就会配搭你是多少痛苦。不论什么时候,尤其是在最困难的情况下,坚忍始终是取得成功的不二法门。如同鲁滨逊一样凭着坚忍不拔的信念,坚强不屈地努力究竟。

那一天中午,我还在回家路上。瞄到一个人一直跟着我,那时候我想着:该怎么办?他为何一直跟着我?是否会是坏蛋一连串的疑问出現在我脑中,使我迫不得已越走越来越快。因此,我向人多的地方走去。我回过头望了望,他仍跟在后面,一副鬼鬼祟祟的模样。来到人多的地方,我也立即跑起来,跑向家中。进家门口我都刻意看过一下后边有没有人跟随,还行沒有!

就是这样,我解决了那人的追踪。过后,我仔细想了一下,或许就是我误解了,或许他仅仅跟我同路。可是历经这一次事儿,我有了工作经验,在碰到有些人追踪,就往人多的地方去,不要走偏远的路。

在渐渐地人生路上困难何等之多,尽管有不成功的痛楚,但大量的是成功的喜悦。因此 ,请记牢这一公式计算吧!聪慧 英勇=取得成功!

高三读后感 篇3

放寒假了,我缠着妈妈给我买本书。妈妈无奈,只好给我买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我和妈妈利用过年前的时间把这本书读完了。里面鲁滨逊的智慧和勇敢让我和妈妈都很敬佩。

这本书讲的是:鲁滨逊一心想要航海,在他朋友的帮助下来到巴西,开起种植园。本来日子过得很好,有一天他邻居提出去非洲抓黑奴,鲁滨逊和邻居都同意了。可航海过程中浪涛汹涌人被淹死了,就鲁滨逊被卷上了岸。就这样,鲁滨逊长达28年的历险就开始了.就在鲁滨逊被卷上岸的第2天,他看见那艘船停靠在岸边,他就把很多很多有用的东西搬到岸边,他用树木做成自己住所的城墙,再用两层帆布挡雨,鲁滨逊的小屋就做成了。从此以后鲁滨逊就靠岛上剩下的食物生活。后来他发现了山羊,便以山羊作为肉食的来源。

几年后,鲁滨逊开始种植水稻饲养山羊和制作粗糙面包。有一天鲁滨逊救下了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给这个俘虏取名星期五。于是星期五就成了鲁滨逊最好的朋友与的仆人。最后鲁滨逊与星期五发现了一艘英国船。鲁滨逊与星期五终于得到了一个离开孤岛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鲁滨逊居然会在孤岛上生活了这么长时间。要是我的话,我肯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自立更生,而是在孤岛上等死.在书的扉页上有一句名言:害怕的心理比本身还要上一万倍,意思是一个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的人,即使在恶劣的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鲁滨逊是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善于创造性劳动的人。正是他在面前保持一种不怕的心理,他才能在危机四伏的荒岛上了28年,创造了一个前无古人的奇迹。

鲁滨逊这个人物我也喜欢。他在既无帮手,也无伴侣,恶劣的情况下在孤岛上资源,饲养山羊,在令普通人完全的情况下下来。他不怕苦,不怕累,在工具与人力缺乏的情况下做出那宏伟的帐篷作为住处。他还十分勇敢,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与几十个野战。他这种智慧与勇敢不但令我还是我们要向生活挑战的榜样,我在生活和学习一定要向他学习这种不怕生活之和学习之的!

高三读后感 篇4

《人性的弱点》是美国著名的人际关系学大师,西方现代人际关系教育的奠基人——卡内基1936年出版的著作,80年来始终被西方世界视为社交技巧的圣经之一。这本书就像一面镜子,可从中认识自我,了解自我,从而提升自我,做一个善于经营生活的成功者。

卡内基曾说,一个人事业上的成功,只有15%是由于他的专业技术,另外的85%要依赖人际关系、处世技巧。中国人向来都重视技艺,老一辈总叮嘱年轻人要有一技之长,不能坐吃山空,我一直深以为然。但随着自己工作经历的日益丰富,我越来越感觉到协调沟通能力的重要性。年轻人不仅要重视技术(业务)的精进,更要增强沟通协调的能力,齐头并进方能成就一番事业。

我刚参加工作时,一位老师傅曾教我,工作上的事不必太担心,只要用心,再难的`业务花个一年半载的时间也都吃透摸熟了,但是人际关系上没处理好,一不注意留下坏印象就很难挽回了,总结成一句话就是事情易做,关系难处。他的这些话和《人性的弱点》这本书的道理是相通的。

与人相处是一门艺术,没有正确答案,允许无限可能,但充分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或许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尤其是在时间和精力不允许你反复尝试的时候。那么,具体应该怎么做呢《卡内基用丰富的实例,总结了以下几点被广泛认同的相处之道。

第一步是让对方不讨厌你,可以和谐友好的相处。这需要我们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无论别人做什么事,事情的结果是好是坏,是成是败,都渴望被认可,害怕被谴责。即使别人做错事情,批评也是徒劳,并不能改变事实,只会让批评者发泄情绪,让被批评者心生抵触,且不断为自己找理由和借口。我们还要善于发现对方的优点,真诚地赞美对方,可以拉近彼此的距离。

其次是赢得对方的喜爱。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真诚微笑是释放善意的一种方式,它分文不取,却价值连城,是一个美好的开端。认真记住对方的名字,会使得对方感觉得到重视,对于任何人而言,自己的名字永远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声音。罗斯福竞选总统得以成功,他的秘书吉姆起着关键的作用,因为吉姆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能力——记住别人的名字,据传吉姆可以叫出五万个人的名字,这为罗斯福拉近与选民的距离,最终赢下大选立下了汗马功劳。每个人都渴望得到重视,得到关注,真诚地倾听并谈论对方感兴趣的话题,永远不失为一个结交好友的好方法。

然后是令人信服于你。永远不要陷入争论,因为赢得争论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避免争论。或许您的观点是正确的,但在对方眼中,你的观点一如你争执时的态度一样,不可理喻。不管对方的想法意见是多么的奇特,我们都要学会尊重、学会包容,永远不要说“你错了”,如果说出口,对方会千方百计证明他是对的,即使你一一指出,对方不管嘴上怎么说,心里都不会承认你。改变他人的态度,在提出批评之前先谈自己的错误,聪明地指出他人的错误,留足面子。

当然,以上的相处原则都是以真诚为基石,仅仅机械地照搬书中的心理策略,而非用真诚地赞赏来让别人觉得受到重视,不仅不会产生任何良好的效果,只会适得其反,让人越来越厌恶,因为没人想要虚伪的奉承。

最后想说的是,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老话,更准确的理解应该是我们的思维方式决定了命运,不同的思维方式决定了不同的情绪和心态,进而对我们的生活、工作状态起着积极或消极的推动力量,这些非智力因素才是决定我们在社会上成功或快乐的决定性力量。

《人性的弱点》绝非是一部宣扬功利主义的书,卡内基也从未在书中宣扬任何成功学的观点,他只是把他及一些伟人如何与人交往的经验展现给大家,这本书是一本关于改善人际关系、教人为人处世的书。我想经典之所以能长久流传,正在于它对不同时代的读者都有启发和指引的意义。希望更多的人能读到这本好书,从中受益。

高三读后感 篇5

一曲《红楼梦》,将人世间哀情道遍;一首《葬花吟》,把无尽落红悲声唱完,悲哉,叹千古幽情终虚化;泣哉,怜痴情儿女尽成灰。

《红楼梦》是我国古典小说的最高峰,又是中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得一朵奇葩。小说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荣辱兴衰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要线索,着重描写荣、宁二府由盛到衰的过程,并且全面地描写封建社会的人情世态,以及种种不调和的矛盾,向我们展示了一副十八世纪中国社会的历史长卷。

曹雪芹所写的贾府繁花似锦的日子,有可能反应康熙盛世的意思,但是作者亲身经历了家族巨变,深深地感悟到福祸相依的道理,所以,全书揭露了统治阶级繁荣景象背后腐败的根源,揭露了封建制度腐败和必然没落的道理。在书中,作者读宝黛爱情给予支持和赞美,对不幸结局给予同情。另外,曹雪芹还是一个经济学家,通过典型人物和典型事物的介绍与描写,反应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对社会观念的影响。

就在《红楼梦》第四十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金鸳鸯三宣牙牌令:这一次是刘姥姥二进荣国府。本回通过刘姥姥的眼睛再次描写了贵族生活的浮华、浪费和奢靡。

刘姥姥在《红楼梦》这部巨著中,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但在《红楼梦》作者的妙笔下,刘姥姥却成为中国家喻户晓的人物。在作者笔下,刘姥姥是一个事故圆通的老妇,还是一个摇尾取怜的老妇,向来各家说法不一。

单拿一双老年四愣象牙镶金的筷子与刘姥姥,刘姥姥心中并不羡慕贾家的生活,反而只一心一意计算着平实的`居家生活,刘姥姥一再地叹息。作者利用几个细节塑造出刘姥姥的朴实的老农妇形象。同时作者也透过刘姥姥的眼睛映射出贾府“朱门酒肉臭”的景象,对贾府的腐败提出沉重的谴谪。

本回事以乐景写哀情,通过刘姥姥对大观园的描述,侧面描写了大观园的奢侈及浮华;通过刘姥姥的逗

高三读后感 篇6

习惯城市的喧嚣,习惯华丽的辞藻,当好不容易静下心来翻开这本书时,便立即沉醉其中。

它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语言,平淡无奇,内容,也并无什么新意,但它却能将一个小山村的情味跃然于纸上,使人完完全全沉醉其中,一气呵成读毕全书,读罢还回味无穷,这便是它的魔力吧。

对农村,我存有的感情不过是外婆家的一句乡音,一片竹林,不过是个玩乐的地方罢,充其量,不过是一家人在异乡的一个念想。这个小村庄,和我脑海中的的确有相同,又着实不同,它与我的家乡有着近似的景,至于情,是在认识这座小村庄后才忆起与自己的家乡有所相似的。

一切都这样纯朴。

摆渡的人并不求利益,有时甚至还白送上一条黄烟;大黄狗如此近人情,不再被当作宠物来养,而就是与人为伴;顺顺没有丝毫财主的蛮横,大方洒脱,又能济人之急;两个儿子也没有公子的娇气,荡桨时选最重的一把,吃干鱼,睡舱板;人们的皮肤被阳光染上小麦的颜色,空气中震荡着沙哑的歌声,老人摇桨摇五十年,身板仍硬朗着。大自然在这林子中造一个“世外桃源”,俨然如沈从文自己评价的一样,同时,大自然赋予这里的人们与生俱来的快活和不受任何杂质玷污的心,大概就是这一点,使人着迷。

这个故事的悲剧结尾,让无数人叹息,似乎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大老的溺死和二老的离去,为它画上省略号。故事没有给我们一个温馨的结尾,也就使我们拥有更深的思考和永远的回味,是分歧,是分歧让他们之间有距离,不只是人与人之间的,还有“车路”与“马路”,船主和船夫,这个么多的分歧使他们相去渐远,也不足为奇。

似懂非懂的,我合上书,一股书卷的气息扑鼻而来,我闭上眼,为故事假想着另一个结尾,却总是不合适,这时,我明白这书的又一高明之处:它的故事是不容拆散的,情感、分歧也是一样。

高三读后感 篇7

翻阅宏伟浩瀚的历史图册,眼前浮现出了20xx年前,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

曾经兴盛一时的汉朝,已经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讨论话题。真正主宰一切的,却是他们,鼎足三分,龙争虎斗。

滚滚长江,淘尽英雄无数。桃园内,“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刘、关、张的结义,揭开了《三国演义》宏伟的序幕。要赞吕奉先,好箭法!弓开如秋月行天,箭去似流星落地。辕门射戟,一箭使得十万雄兵脱征衣。却说曹孟德,不愧为乱世奸雄,“宁教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这是曹操的人生哲学;统一天下,这是他的人生抱负。

复谈刘玄德,仁民爱物、礼贤下士。携民渡江,何等仁善!三顾茅庐,此情何挚!又道诸葛孔明,真乃卧龙也。神机妙算,无人能敌。草船借箭,满载而归。七星坛上,巧借东风。又道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一腔热血,赤胆忠心,可谓千古一相也。再言周公瑾火烧赤壁之雄姿,关云长千里走单骑之英武,赵子龙大闹长坂坡之勇壮。多少英雄豪杰都让人难以忘怀,心灵受到最强有力的震撼。

然而,历史终究是历史,它总是悲惨的。吕布再勇猛,最终还是殒命白门楼;孔明再机智,也只是“出师未捷身先死”。正是那句“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三分归晋,从此,《三国演义》的故事落下了帷幕。“纷纷世事无穷尽,天数茫茫不可逃。鼎足三分已成梦,后人凭吊空牢骚。”如今,再去瞻仰当年宏伟雄壮的历史,也不会再发生或改变什么了,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泪满衣襟,一声长叹。

历史无法改写,今朝却可以改变。我们无法抓住曾经的过往,但至少可以把握住现在。从现在开始,珍惜你所拥有的每一分每一秒,用勉励的画笔尽情绘出属于自己的美好画卷。这样,你就可以在春暖花开的日子,面朝大海,自信地说:“明天更美好!”

高三读后感 篇8

曹雪芹怀着深挚的爱意和悲悯的同情,用历史与未来、现实与梦想、哲理与诗情,并饱蘸着血与泪塑造出来的林黛玉,是《红楼梦》里一位富有诗意美和梦想色彩的杯具形像。二百多年来,不知有多少人为她的杯具命运洒下同情之泪,为她的艺术魅力心醉神迷。她是《红楼梦》读者心目中的一位圣洁、美丽的爱神。

然而,在百花斗妍的女儿国大观园里,有妩媚丰美的薛宝钗,有风流娇艳的史湘云,有文采精华的贾探春,有美貌不亚于其家姐的薛宝琴,……为什么独有黛玉那样牵动人的衷肠,甚至有人因她而狂、为她而死呢她为什么有如此强大的艺术魅力她究竟美在何处、动人在何处应当说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的一点,则是林黛玉具有一种杯具美。当人们说《红楼梦》是一部杯具时恐怕首先是指宝黛感情的杯具;其次是指青春少女的“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共同杯具。而其中最悲者莫过于黛玉之悲了。真正的杯具总是动人心魄的,因为杯具是将美毁灭给人看。越是美的有价值的人生被毁灭,其杯具就越壮美,越深刻,越动人。

为了突出林黛玉的杯具性格,还在她出世之前,曹雪芹就用浪漫的笔调、奇特的想像和诗意,创造了新奇绝妙的亘古未有的“还泪”之说,以象征林黛玉是带着宿根、宿情、宿恨来到人世的。这绝不是宿命论,而是艺术的夸张、渲染和强化。她一生下来,就有“先天不足之症”;会吃饭时便吃药,并且不许哭,不能见外人。命运对她太残酷,太不公平了。少年丧母,不久又丧父,仅有孤苦伶仃地长期寄居在黑暗龌龊的贾府。

我们第一次见到林黛玉,是她刚刚来到贾府。作者经过凤姐的“嘴”和宝玉的“眼”,描绘了她天仙似的人品。凤姐一见就惊叹道:“天下竟有这样标致人儿!我今日才算看见了!”在宝玉的眼里,这“袅袅婷婷的女儿”,“神仙似的妹妹”,则别有一种风范和神韵:

曹雪芹把我们民族的审美积淀进行了新的熔铸和创造,他把杨贵妃式的丰美赋予了薛宝钗,而把更富有魅力的西施式的清瘦之美给了林黛玉,使林黛玉的形像具有绝世的姿容;作者有意将林黛玉的外貌与西施联系起来,并将西施“捧心而蹙”、袅娜风流的外形之美赋予林黛玉,还借宝玉之口给她取字“颦颦”,便突出了她的杯具性格之美。

高三读后感 篇9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这本书我想看很久了,终于可以一饱眼福了。

书一到手,我就立刻跑回房间,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我被书中的动物深深地吸引了,有大象阿布、鸵鸟林达﹑豹子杰比﹑狒狒星迪﹑狮子穆法萨﹑变色龙莱昂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蒂皮.本杰明.奥康迪的小女孩和她的动物朋友的故事。在这些可爱的动物中,我最喜欢杰比。它是一只豹子,虽然它是冷血动物,但我很喜欢它,杰比对自己喜欢的人会用牙齿轻轻地咬对方的肩膀,但是杰比也曾伤害过一个小孩,如果杰比伤害起人来,会是一个大灾难,所以我对杰比还是有几分恐惧的。

我不仅喜欢豹子杰比,还喜欢大象阿布。阿布是一头成年大象,它的体重在五吨左右。我如果要是有一头大象朋友,我会天天骑在它背上耀武扬威,羡慕死小伙伴们。

当我读完这本书,我才发现原来以前觉得可怕的动物竟然可以那么的温柔善良。原来只要我们怀着一颗善良的心,不去伤害小动物,小动物也不会伤害我们。人们常说,孩子的心是最纯洁的,他们的心灵是能与大自然沟通的,虽然我们不能像书中的小女孩一样认识那么多的动物朋友,但也可以怀着一颗善良的心,尽心尽力的去爱护身边的小动物,与大自然和平共处。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高三读后感 篇10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读完这四本书,我想,如果我也有一根魔杖,那该有多么好!我要用我那神奇的魔杖,为人类造福!现在,我们的地球上战乱很多。

比如“中东战争”“9·11事件”等等。那些无辜的老百姓们沦为难民,东躲西藏,饥一顿,饱一顿,真是可怜。这时,我的魔杖就要大显身手了!我轻轻一挥,和平的花朵就洒满了全球。世界上再也没有战乱了,多好!如今,地球上生态环境正在破坏,自然灾害频频发生。那些灾害,不但毁了人们的房屋、田地,还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痛苦。

这时,我一挥魔杖,随着一道金色光闪过,世界上每个角落都会变得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那样美丽,多好!假如我有一根魔杖,我会用来造福于人类。其实,我读完这四本书后,最大的'体会就是书中由始至终呼唤和平、真情、勇敢和爱。

它不光是一本单纯的儿童小说,其中也包含了很深的哲理性,如神奇的厄里斯魔镜和冥想盆。只要认真品味,就能体会到其中的哲理和感人至深之处。

高三读后感 篇11

自从汪中求先生提出“细节决定成败”理论以来,赞成者有之,怀疑反对的声音也时有耳闻。怀疑反对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我们常讲干事情要抓住关键环节,重点环节,主要矛盾,讲究细节岂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分重点,不讲主次,这样如何能把事情干好?

双方的分歧点主要在于对“细节决定成败”理论的理解不同。细节,就是指细小的,细微的过程环节。抓关键,抓重点,抓主要矛盾是对的,但是任何关键环节都是由更细小的环节组成的,任何再复杂的事物都是由一个个小的简单的事物累积纷繁而成的。“细节决定成败”,就是指在干事情的时候,要把握每一个细小环节,追求细节的完美,追求过程的每一步都准确无误,从而达到成功的最终目的,防止一着不慎,全盘皆输的尴尬局面的出现,避免表面看似一些无所谓的失误给全局造成的重大影响与惨痛损失。

“细节决定成败”理论就是一种追求过程完美的理论,它追求的是百分之百的过程无误与百分之百的成功,在企业整体素质普遍提高,竞争日益加剧的今天,“细节决定成败”理论的提出有着其深远的积极影响。

“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廉,人廉我新”,在企业螺旋式上升发展的过程中,能不能把细节管理落到实处,在企业相互竞争的局面中,能不能把产品的细节做的比别人更加完美无缺,乃是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所在。

日本的钢铁产品在世界上享有盛誉,其中的诀窍就是在各个细微环节上做的比别人好。通常的钢材是在成型后经热处理后金属粒子充分结晶,日本的企业通过快速冷却技术,用水甚至液态氮来实现快速冷却,大量金属粒子保持在非结晶状态钢板就已经成型,这样获得的钢板耐腐蚀,强度高,品质好,获得用户的肯定与欢迎自然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回顾中国近年来的发展历程,我们的企业就是在做好每一个细节的基础上不断进步的。进步无止境,我们把质量兴企作为一个国家经济振兴的根本方针的时候,就意味着把事关质量的每一步环节都需要制定工作标准,并真正把细节管理落实到产品制造的每一步。当然,质量细节管理,还有很多的工作需要认真去做。

高三读后感 篇12

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女子,我特别向往田园牧歌般的乡村生活。最近拜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迷恋不已。

《边城》讲述了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没有结局的爱情,可是爱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部。大师用他清淡的笔调娓娓讲述了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人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景致。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辛的。大师却让我明白,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热爱,是懂得它的残酷以后去心疼那背后醉人的风光。读完全文,我就开始向往那个远在湘西边境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潮湿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庄上的青炊烟。这一切,构成一幅年代久远的画,在我的想象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间仿佛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清澈,歌声悠扬清亮,老爷爷慈祥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爽,就连生活的无奈,在这个地方,都带着诗意的色彩,美好地令人不忍亵渎。大师用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湘西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助和忧伤,却也让我们产生对生命的悲悯,对美好人性的信仰

我最向往《边城》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比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很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去世,周围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虽然生活很清苦,却能够互相帮助,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僻的小镇。相比之下,我们每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漠,有时候,甚至邻居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我希望,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变得温暖和谐。每一个人都有宁静的理想,人与人之间没有私心,爱护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共同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去生活。

高三读后感 篇13

我非常喜欢《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这本书,是因为看到那么多动物的近照,还有蒂皮的介绍,真不敢相信,蒂皮与它们相处在一起生活了好几年。平日里在家,也就是养养小鸭、狗、猫什么的,也不能养别的动物,可蒂皮却与豹子、狒狒、蛇,这些在平日里想都不敢想的动物是那么亲昵!

书中的'图片真让我大开眼界,我真没有想到,一个小女孩居然把豹子、狮子、变色龙、鳄鱼等大人们认为危险的野生动物当作自己的伙伴,跟它们相亲。在“豹子很危险,但我照样跟它玩”这篇小文章里,我学会了豹子和猎豹是不一样的,甚至于不知道怎样区分它们,在蒂皮的文章里我知道了,辩认它们很容易,猎豹的眼睛两边有又黑又粗的毛,像两行泪水,样子挺伤心的。以前我认为猎豹比豹子凶,但我错了,猎豹不像豹子那么凶,还可以驯服。看了文章我才知道,蒂皮的冒险是偷了糖果或是厨房里的蛋糕,跟要好的朋友一起偷偷地吃,这些事想起来就好玩,如果是这样的冒险,我也愿意试,这样才有滋有味。就象蒂皮说的,如果生活仅仅是这些,那就太美了。但是,人长大以后,问题就来了,就象我,我长大了,学习就占满了我所有的时间。我的选择受了限制,比如说,我想学画画,可我必须学好语数英。蒂皮“做作业总是想做的十全十美”。我也很想,做的十全十美,我真羡慕她那么自信。

高三读后感 篇14

在我上高中之时,在我的一次月考当中,当时的语文试卷上出现了一篇《追风筝的人》节选,当时里面的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至我现在还深有感触。为此,我特地去看了这本小说,读了《追风筝的人》之后,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的了解,它关乎友情,关乎亲情,更代表忠诚,代表爱。

在这本小说中,阿米尔和哈桑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可是因为身份的不同,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然而,哈桑对阿米尔的情谊与忠诚,从未因这些元素而受到影响。在我看来,哈桑说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时,那种真挚,那种坚定,超越了任何标签的束缚。阿米尔始终不能理解为什么自己的父亲对于哈桑的关心要多于自己,在我没有看到后面时,我也同样的困惑。后来,我终于理解了。每当阿米尔受伤害的时候,哈桑总是冲出来保护他。然而,人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们之间的友情也破裂了。当阿米尔看到哈桑被人欺辱却无所作为,默默离开,这件事始终折磨着他,当时我就在想,如果我是阿米尔,我会不会上前一步去帮助哈桑还是像阿米尔一样默默离开,但现在我也没有确切的答案,因为我并没有亲身经历,因为一句话说得好:世界上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

这世上并不是所有的事都有因果,有一种东西,没有因为,没有所以,只是付出,这叫爱。可是,当习惯了平常的爱,就会感到理所当然,这就会导致犯错。当阿米尔的懦弱使他和哈桑的.友谊出现了裂痕,但阿米尔并没有去弥补,而是千方百计的赶走哈桑,以便让自己感到好受一些。鲁迅先生说过:悲剧,就是将人生中有价值的东西摧毁给别人看。人生,总是在最后悔伤害别人中度过,小说中的阿米尔就切身体会了这种感受。

成年后的阿米尔和父亲逃到了美国,在那里遇见了自己心爱的姑娘,也成功娶到了她,但他仍然活在哈桑的阴影之下,但由于一件事让阿米尔得到了救赎。在他回到了自己的祖国之后,他知道了哈桑原来是父亲的私生子,也终于懂得了父亲对哈桑的关爱从何而来。读后感·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阿米尔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哈桑的孩子索拉博。

在这本小说中,让我感动的还有小说最后的结尾部分。中年的阿米尔跑在孩子当中,去为索拉博追回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当年为他所奉献的友情与忠诚,阿米尔在这一刻也为索拉博做了。

在这本书中,它打破了等级观念,让我们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与友善,它表达了不是所有的阿富汗人都向往血腥和暴力,这是一本灵魂自赎的书。也许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这样的自赎,因为人无完人,谁都可能会犯错,让我们去做一个追风筝的人吧!

高三读后感 篇15

《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讲的是:鲁滨逊一心想要航海,在他朋友的帮助下来到巴西,开起种植园。本来日子过得很好,有一天他邻居提出去非洲抓黑奴,鲁滨逊和其他邻居都同意了。可航海过程中浪涛汹涌其他人被淹死了,就鲁滨逊被卷上了岸。就这样,鲁滨逊长达28年的生存历险就开始了.就在鲁滨逊被卷上岸的第2天,他看见那艘船停靠在岸边,他就把很多很多有用的东西搬到岸边,他用树木做成自己住所的.城墙,再用两层帆布挡雨,鲁滨逊的小屋就做成了。从此以后鲁滨逊就靠岛上剩下的食物生活。后来他发现了山羊,便以山羊作为肉食的来源。

几年后,鲁滨逊开始种植水稻饲养山羊和制作粗糙面包。有一天鲁滨逊救下了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给这个俘虏取名星期五。于是星期五就成了鲁滨逊最好的朋友与忠实的仆人。最后鲁滨逊与星期五发现了一艘英国船。鲁滨逊与星期五终于得到了一个离开孤岛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鲁滨逊居然会在孤岛上生活了这么长时间。要是我的话,我肯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自立更生,而是在孤岛上等死.在书的扉页上有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上一万倍,意思是一个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鲁滨逊是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善于创造性劳动的人。正是他在危险面前保持一种不怕危险的心理,他才能在危机四伏的荒岛上生存了28年,创造了一个前无古人的奇迹。

鲁滨逊这个人物我也喜欢。他在既无帮手,也无伴侣,环境恶劣的情况下在孤岛上开发资源,饲养山羊,在令普通人完全绝望的情况下生存下来。他不怕苦,不怕累,在工具与人力缺乏的情况下做出那宏伟的帐篷作为住处。他还十分勇敢,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与几十个野人大战。他这种智慧与勇敢不但令我佩服还是我们要向生活挑战的榜样,我在生活和学习一定要向他学习这种不怕生活之危险和学习之艰难的精神!

高三读后感 篇16

据说芈月是中国历第一位太后。

中古时代,天文星占是重要的一门学问,它主要并不是为农业生产服务,而是为了预测国家命脉和军国大事的起伏。一事(天象)一占(占卜)一验(现实中发生的事件),是史书解释历史的一种重要模式。

纵观历史,芈月也罢,武则天也罢,皆牵系星象。古人之星象占卜,真的那么神奇吗?

恰巧又看到一史记之事,说的是东晋女李陵容。李陵容本是奴隶,皇帝生不出儿子找到她,结果生了儿子,当了太后。

如果说薄姬当上太后是因为运气够好,那么李陵容成为太后就是一个奇迹,因为她的发达只是因为她拥有健康强大的身体素质。

李陵容是东晋简文帝司马昱的妃子,当初,司马昱还只是会稽王的时候,她只不过一个在宫中做粗活、打下手的宫女,她出身贫寒,从小就被卖入王府从事纺织工作,来历无人知晓。因为李陵容的样貌身材让人不敢恭维,她身上有一些当时的中原人不具备的体貌特征:人高马大,皮肤黝黑,头发卷曲,也因此被人戏谑地称为“昆仑”,另外,也有人叫她“昆仑奴”。至于她外貌体态的样子,《晋书·后妃传》用“形长而色黑”来概述,《资治通鉴.晋纪》说她“黑而长”,《续晋阳秋》称她“形长色黑”。这三本史书的记录虽然略有不同,但依然可以推断,她一定是,人高马大、肤色黝黑。

据史料记载,昆仑奴本来生活在林邑以南的地区。史书所说的林邑以南,也就是现在的印度次大陆以及东南亚地区。至于李陵容的长相,史书中并没有明确地记录,但是估计不会过于丑陋,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李陵容不失为一位另类美女,因为李陵容这样的身高和肤色,无疑是代表着一个女人的性感和健康。只不过,李陵容没有生在一个有如此审美标准的时代。魏晋是狼烟四起、动荡不安、人心惶惶的年代,其哲学思辨和审美趣味,有着独树一帜的鲜明时代气息。那时的男人,保留着擦粉、薰香的习惯,在行为模式上比较倾向于女性化,而人们则崇尚身体消瘦、皮肤白皙,甚至是阴柔美,无论宫里宫外都将这个作为美的典范。如《晋书》所载,司马炎为太子选妃时,就对“美而长白”的卫氏情有独钟;王羲之赞美杜皇后时,就特别用了“肤若凝脂,眼如点漆,此神仙人也”这样的溢美之词。

由此可见,皮肤白净润泽,是魏晋美女的首要标准。李陵容的身材虽然颀长,但皮肤黝黑却成了她的致命伤。所以,“本出微贱”的她,只能在王府的纺织车间籍籍无名地做事,并且还被人嘲笑,将她唤作“昆仑”,似乎就要这样下去一辈子,年复一年,这个女子的绚烂似乎永无机会绽放。

司马昱,东晋第八任皇帝。父亲是晋元帝,他三岁封琅琊王,七岁封会稽王,二十五岁当抚军大将军、录尚六条书事,二十六岁辅政,四十六岁当丞相、录尚书事双兼会稽与琅琊王,五十二岁当皇帝,成一国之主。但是,当英雄得志之时,有一件事让司马昱很烦恼,即《晋书》所讲的“会稽王,有三子,俱夭。自道生废黜,献王早世,其后诸姬绝孕将十年”。当时,司马昱曾有过三个儿子,可是全都夭折了。之后,姬妾们就再也没有为他生过孩子。司马昱担心自己的江山事业无人继承,又为此招纳了不少年轻貌美的女子入宫。但是不知原因何在,“播种“了几年却始终没有儿子。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司马昱对儿子的渴望简直迷了他的心窍。

此时,有人把一名相士介绍给了司马昱,据说这个相士道行很深,特别会看女人,只要女人从他眼前一过,他就能马上知道女人能生男孩还是女孩。这让司马昱欣喜若狂,他毫不犹豫地将为自己的儿子找娘的重任全权委托给了这位相士。相士把司马昱所有的姬妾都观察了一遍之后,断言没有一个能给他诞下儿子。但是司马昱并不死心,他让相士将选妃范围扩大到王府里所有的女人,每一个女人都让相者一一验看。当看到李陵容的样貌时,相面先生终于吐出:“就是此人。”大费周章、历经波折的司马昱,终于在最后发现了李陵容。

李陵容的样貌在当时被认为是不堪入目,难以接受的。对于相士给自己找的这样一位老婆,司马昱心里是十分难以接受的,但考虑到传宗接代的.大业,他还是勉为其难,硬着头皮,“召之侍寝”。不久,李陵容果然顺利怀孕。李陵容为此还告诉宫中其他女人,她曾梦见“两龙枕膝,日月入怀,意以为吉祥”。司马昱一听也觉得事有蹊跷。几年的时间里,李陵容先后为司马昱生下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正所谓母凭子贵,李陵容在宫中的地位节节攀升。

公元371年,五十一岁的司马昱登上了皇位,封李陵容为淑妃。由于司马昱并没有册封过皇后,因此李陵容在实际上就相当于后宫之主。两年后,司马昱驾崩。十岁的司马曜顺理成章地继位为孝武帝,作为母亲的李陵容地位也是一路扶摇直上,成为尊贵的皇太妃,仪式服装上已与太后基本相同了。二十年后,李陵容的次子司马道子上书,劝哥哥封母亲为皇太后。司马曜听从了弟弟劝谏,不久尊母亲为“皇太后”。司马曜驾崩后,他的儿子司马德宗继位当皇帝,又尊奶奶为“太皇太后”,李陵容的地位又再升一级。就这样,长相普通、出身卑微的李陵容仅仅因为“碰巧”,不仅飞上枝头变成成了后妃,而且还因为生了儿子的原因,母凭子贵,使得她在错综复杂、明争暗斗的后宫中,一直被夫君所眷顾,牢牢地守住了自己的地位。更幸运的是,她的儿子、孙子们,一个个都顺利地继承了帝位,她的后半生反而越过越好,一路富贵。纵观历朝历代的后妃命运,这可是十分罕见的。李陵容命中似乎注定是为了“生天子”而来的,所以,在婚姻和生活中,她的人生虽然乏善可陈,了无生趣,但作为母亲、女人,她无疑是幸福、幸运的。

这些个神奇的女子,早已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徒留下神秘,叫我向往破解其情其景。

高三读后感 篇17

当命运一次次的戏弄,当现实一点点的铺开,爱、恐惧、愧疚、赎罪慢慢交织,在你的面前织出一张硕大无比的网。是否,你还愿意义无反顾地去追。

阿富汗的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他们本身亲密无间的好友,却因为一场风筝比赛,将他们的友谊送上了支离破碎的道路。阿米尔逼走了哈桑,随即他也跟随父亲逃往了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一心想着赎罪,他后悔当年的背叛,还是踏上了久违的故土,愿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的努力。可他不曾料到,原来他二十多年来都生活在一个惊天谎言之中。

原来他自幼敬重的父亲,那个告诉他"没有比盗窃更十恶不赦的事情了"的父亲,他自己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盗窃犯,还将真相同时一并掩埋。

对于阿米尔来说,那个为他高喊"为你千千万万遍"的男孩,是无比重要的。哈桑明知阿米尔看见了一切,明知他背叛了他,他还是再次救了他,也是最后一次。那一刻,阿米尔爱上了哈桑,爱他胜过爱任何人,这大概就是真正友谊了。

拉辛汉在与阿米尔通话的最后,意味深长的说了句"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也明白,有些没赎完的罪也该做个了结了。

处于战乱时期的阿富汗危机四伏,阿米尔犹豫了,胆怯懦弱一步步将他笼罩。他也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值不值得,扔下恩爱的妻子,拿出自己的生命去做最后的一搏。幸好他没有放弃,没有甘愿背负罪恶去过完一生,他要救回哈桑在这世上唯一的骨肉。

生活就是这么可笑,处处充满了巧合。阿米尔发现,如今伤害索拉博的人,便是当初伤害哈桑的阿塞夫。仇恨的交织让阿米尔不再畏惧,他不顾一切的救出索拉博,甚至甘愿用自己的性命做赌注。

在生死关头,上帝的天平还是偏向了阿米尔,他和索拉博创造机会逃了出去。尽管伤痕累累,但阿米尔绝不后悔。事后阿米尔夫妇收养了索拉博,但索拉博却不能敞开心扉,还曾一度有自残的行为。

故事到最后,索拉博笑了,只是一个笑,却足以说明一切。阿米尔的爱最终还是完成了救赎,心中的负罪感终于可以放下了。

我们每个人都会犯大大小小的错误。人这一生,不代表不能犯错,但不能犯错后还试图捏造假象,蒙混过关,那只会是错上加错。最终纸包不住火,真相总会被揭露,与其等着仇恨步步加深,为何不努力用爱去救赎呢?

风筝意味着我们人生的一部分,大概只有追到了,我们才是一个健全的人,我们的人生才会完整。

为了人生中的某处风景,勇敢的去追吧。

高三读后感 篇18

初读此书的部分章节是在中学的课文里,似懂非懂。现在看来真的很令人惋惜。翠翠是善良纯洁的,老人的心是好的,顺顺老大老二的心是热烈奔放的,奈何造化弄人,关心则乱。老人不想翠翠妈的事情重蹈覆辙,所以更偏向于天保,踏实稳重。奈何翠翠的心弦早已在两年前被傩送撩动,芳心暗许,两人是典型的一见钟情了。傩送勇敢中带着幽默与调皮,性格比较讨喜,愿意走马路给心爱的姑娘唱歌。如果天保没有出事想必翠翠与傩送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鸳鸯。从天保之死可以看出其用情太深,伤的太重;兄弟之间的公平在爱情里不存在。天保之死是偶然的,这偶然却是几个必然的结果导致的。老人和傩送都在为天保的死内疚,顺顺虽未责怪老人,但难免心存芥蒂。老人为翠翠的终身大事着急,又因天保而内疚,说话难免曲曲弯弯,在老人的催问下顺顺与傩送更不会实言相告,最后忧郁成疾,撒手人寰。如果说天保的死是因为翠翠的拒绝老人的缄默,那么老人的死则是因为顺顺的谎言及傩送的出走。

翠翠美好的爱情在萌芽阶段就遭到了风雨,再加上爷爷的去世,也没有击倒这个边城土地上的女孩。傩送也许明天就回来,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既然在这片土地生存,就得硬扎一点,结实一点。我想,翠翠梦里除了会见到爷爷,也会去悬崖上摘取一大把虎耳草的吧

高三读后感 篇19

红楼梦是一部超越时空的巨著,作者曹雪芹更是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在他的笔下一个豪门大族由盛到衰,其中的故事各个耐人寻味,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宝玉、黛玉的真挚爱情更令人唏嘘不断,不敢妄作评论,只愿说说我读后的感受与各位分享。其中重要的部分我觉得除了写一个各位族的兴衰,写贾宝玉与林黛玉纯洁的爱情。

最主要的是写女人,一个个形象都已印入我的脑海,不禁浮想联翩。在这部小说里我最喜欢的是晴雯,她才貌出众,敢爱敢恨,性格率真,口角犀利,嫉恶如仇,真乃一女中豪杰,但却因此引起贾府主子的不满、恼恨,最后被逐出大观园,病死家中,不禁让人黯然泪下。金陵十二钗,每个人的命运都不相同。尤二姐、尤三姐的悲惨故事,尤三姐为了爱情,情愿献出宝贵的生命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尤二姐贪慕虚荣嫁与贾琏做二房,王熙凤的狡猾奸诈,心狠手辣的她逼死了尤二姐,甚至连死都没有个墓碑。迎春大丫环思棋与潘右安从下就相互爱恋,最后却都为了爱情献出宝贵的生命。让人不禁为他们的命运慨叹唏嘘。黛玉葬花的柔情几人知?

黛玉与宝玉真心相爱却因为封建礼教和家族的不容,而最后导致了这场悲壮的爱情悲剧,有情人终不成眷属。曲折的故事情节,性格分明的人物,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感受到艺术的魅力。所以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爱情是不分贫富贵贱的`。不能让世俗影响纯洁的爱情,虽然现在社会的拜金主义流行,甚至某些女孩子抛出“没房、没车,就不结婚的言论。”在婚姻上更讲究门当湖对,我不禁慨叹古人的爱情,他们为了敢于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为了爱敢于抛弃自己的一切,为什么我们反而不成了呢?难道真的是没有钱就没有爱情吗?相信读过红楼梦的您一定也会有您自己的答案,愿世俗少一些烦扰,愿爱情少一些悲剧,愿天下有情人都终成眷属。

高三读后感 篇20

每年农历三月十五日开始接连3天,是贵州省清水江畔苗族的传统节日----姐妹节。姐妹节的最大特色就是要吃姐妹饭。

在贵州苗族中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相传很早以前,清水江畔是苗族姐妹们的世界,在那里住着几十个聪明、勤劳、美丽的姑娘。她们丰衣足食、生活愉快,美中不足的是那里比较偏远,来的人少,所以她们早已成人却都未出嫁成婚。经过商量,她们决定大家准备好饭菜,举行一次聚餐,邀请四邻八寨的苗族小伙子前来与她们一起唱歌跳舞。到了吃姐妹饭的那天,远方的小伙子来了许多。姑娘们殷勤地招待他们,小伙子们也拿出了他们的本事,又是唱歌,又是跳舞,又是吹葫芦笙,还进行斗牛、赛马,真是热闹极了。临别时,姑娘们用自己绣的帕子包上糯米饭,送给喜爱的小伙子。高兴而归的小伙子们,过了几天又来到姑娘们的村寨,说是还帕子,实际上带了许多姑娘们喜欢的小礼物表达谢意。从那以后,他们经常来往,互相了解建立了感情,不久姑娘们都找到了自己喜爱的人……从此吃姐妹饭、过姊妹节的习俗,便一代一代地相传下来。现在它已不仅是妇女们的节日,而且是清水江畔苗族人民,特别是青年男女的共同节日。节日的前一天,每户苗家的姑娘都要为做姐妹节吃的姐妹饭,上山去采野花和野果。远方来的小伙子陪姑娘们上山,帮助采野花野果,在活动中他们互相有了了解。

姑娘们做姐妹饭,是将采来的野花野果浸出颜色,用来把糯米饭染成红的、黄的,蒸熟后,糯米饭五颜六色、晶莹透亮,既好看又香软可口。过节那天,家家都吃姐妹饭。姑娘们的心意也都藏在了这姐妹饭里。:姑娘们用手帕或篮子装好姐妹饭,送给两天来陪伴她的小伙子。小伙子打开饭包,如果姐妹饭上放着一对红筷,表示姑娘喜欢他,愿意与他交朋友;如果只有一支筷子,是姑娘婉转地暗示小伙子,不要再单相思了;如果姐妹饭上放着辣椒、葱、蒜,则表明姑娘不喜欢他,知趣的小伙子就该转移目标了;如果姐妹饭上放着树叶和松针,那是告诉小伙子至少还有希望,小伙子应该买些绸缎或丝线送给姑娘,加强联系和了解。

吃过姐妹饭,姑娘们穿着节日盛装和小伙子们一起看斗牛、斗雀,唱歌跳舞,吹芦笙、敲木鼓。暮色降临后,江边草地、沙滩、树林,到处都是青年人的天下。他们相聚唱歌谈情,一支支婉转动人的情歌悠然飘出,一颗颗充满爱情的心悄然传送,人们尽情地欢乐,往往通宵达旦。

高三读后感 篇21

最近,我读了洛克的《教育漫话》,不禁为其精辟的理论、深入浅出的文字所折服。在《教育漫话》问世300多年来,一直被誉为近现代英美文化的瑰宝,对近现代英美教育思想的形成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今天拜读大师的金玉之言,可谓茅塞顿开。书中既没有艰深难懂的理论,也没有晦涩的学术概念,但他所讲的东西却非常深刻,极有启发意义。以下几点是我在阅读时感受最深刻的:

一、“健康之精神寓于健康之身体”

这句话是很有远见的。作者认为应把培养强健的体魄放在教育的首位,并对孩童的身体提出一些具体要求:儿童要多过户外生活,接受空气、日光和水的锻炼;生活要有规律;饮食要清淡;睡眠要充分;药物要少用,要多运动,等等。

我们老师和家长当然明白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可当面临应该将孩子有限的时间用于运动还是学习时,绝大多数大人会选择后者。回想我快乐自由的童年,对比我的学生们正在经历的童年,在庆幸自身的同时也对现在的孩子产生深深的同情。城市的孩子在享受优越的生活和学习条件的同时也丢失了童年最宝贵的自由。孩子们没有足够的时间也没有充分的空间玩耍、锻炼,长时间面对课本、电视、电脑让他们忽略了大自然的存在,对生活环境的漠视。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孩子视力近视?为什么中国儿童的身体素质不是在提高而是下降?孩童时期,身心的健康和知识的学习,到底孰轻孰重?

二、“教育上难于做到而又具有价值的一部分目标是德行。”

正如很多老师意识到的,作者指出:对于小学阶段的儿童首先应该培养他们良好的习惯和克制自我的能力,而且应尽早培养。因为幼儿的可塑性是最强的,他们就像一张白纸或一块蜡,是可以随心所欲地做成什么式样的。

每个班都有一两个让老师、家长都头疼的孩子,一般的说教似乎对这些孩子毫无作用,造成这些孩子学习困难、表现不好的最根本原因,很多是因为从小没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如果不纠正他的不良习惯,从根本上改变他对待学习的态度,是很难看到他的转化与进步的。

洛克在书中提到了很多孩子常犯的错误和大人常用的培养孩子德行的方法,如说理、鞭笞、榜样、责骂、强迫等。其中有两点我非常赞同。

1、在各种教导儿童及培养他们礼貌的方法中,最简明、最容易而又最有效的办法是把他们应该做或是不该做的事情的榜样放在他们面前。

2、当对学生进行说理时,举止应该温和,即使惩罚他们,态度也要镇定,要使他们觉得你的作为是合理的,对于他们是有益的,而且是必要的。有时学生的错误会让老师生气甚至失去理智,初为人师时,我也曾多次因为学生不听话气得对他们大声呵斥,可老师的愤怒只会让学生害怕或反感,他们会认为你的恼怒是对他们犯错的一种报复,并不是为了帮助他们,因此这种失态的惩罚不能让孩子从内心认识到他们的错误。那么今后当老师想发火时,最好想想:我发火的目的是什么?用这种方式能不能让犯错的学生从内心屈服、认同呢?

三、“智育的.目的在于发展学生的能力,使之掌握正确的方法,主动地获取知识”

写了体育和德育之后,作者最后才写到智育。他认为德行和智慧比学问重要得多,前二者有助于学问,而徒有学问但无德行与智慧则反而无用。不要把读书当成一种任务强迫儿童去学,而要把读书当作一种游戏、消遣、光荣快乐的事情或对良好表现的奖励,孩子们就会自己要求学习的。在智育方面,作者的主要观点有:

1、小孩子的好奇心应该小心地加以鼓励。因为好奇心是一种求知欲,对事物好奇的孩子才会善于思考,爱动脑筋。

2、要重视儿童的兴趣。因为儿童兴致好的时候,学习效率要好两三倍。当儿童没有立意去做那件事情时,父母或老师就应该少就他去做。有些喜爱读书、写字、画画的人,在某些时候对于书字、画也会感到无味,如果那时他再勉强自己去弄,结果只能把自己弄疲惫,甚至对原本感兴趣的东西失去原有的兴趣。

3、儿童的时间应该用在获得一些对于他们日后长大成人有用的事物上,即强调教育的实用性。我们的孩子不可能有时间和精力去学习一切事物,所以最大的精力应该用在学习最需要的事情上。他们在世上最需用、最常用的事物,也就是最应当所追求的事物。

《教育漫话》给了我莫大的启示:教育过程中要充满对学生的爱和尊重,维护他们的自尊心。在他们需要帮助时伸出援助之手,在他们需要鼓励时投去赞许的目光。我相信他们终会因尊重而成人,会因为教师的宽容有度和耐心呵护,在感知后感动,在感动后明理,从而培植起不断进取的动力。我们要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要有自己的个性,主要靠自己在实践中去摸索、研究、从而在原有基础上创造出新的思路。一名话,实践—总结—再实践。从而达到理想的要求。

高三读后感 篇22

“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的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追风筝的人》

偶然翻开了这本无意间得到的书,开始只是想想在闲暇的时候打发一下自己的时间,但是书中的内容却引人入胜,渐渐地我沉浸在其中。

我们总是无法面对真实的自己,有时会端着高高在上的架子去随意评论和斥责别人,却对自己内心的懦弱和恐惧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当真的面对真正的自己,说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往往物是人非,为时已晚。

阿米尔作为本书的主人公,却是我们很多人的缩影。从幼稚到成长再到成熟,每个人在这漫漫的人生历程中,或多或少都会犯下过错,做过一些幼稚伤人的举动,在心里也曾为此感到羞愧,懊悔却又遗憾。这些事情就像结绳一般缠绕着,贯穿着我们的人生的成长。得与失,祸与福,在冥冥之中一次次变更,一次次塑造与成就新的自我。

风筝,作为这本书贯穿着全文的线索,主人公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故事,也因风筝而起,因其而结束。

阿米尔和哈桑从小一起长大,哈桑的父亲在阿米尔家里做仆人,而哈桑的母亲生下他后便游戏人间,早已不知所踪。

哈桑的童年中阿米尔就是一个在他心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的人,他们之间早已联系在了一起。一主一仆,日日夜夜,如影随形。

而身份的高低,阶级的差异也间接造就了他们友情的破碎。阿米尔始终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他容不得哈桑比他聪明,容不得哈桑比他优秀,这是阿米尔思想里面的血统意识。

一年一度的风筝大赛,哈桑为了少爷阿米尔的胜利,帮助少爷追逐风筝。但成功追到风筝的哈桑却被孩子中的恶霸们欺凌,而阿米尔去寻找他时看到了这一幕,却因为恐惧和胆怯没有挺身而出。

这件事在阿米尔心中难以消失,他不断安慰自己主人没有义务去为了仆人挺身而出,而哈桑被欺凌的一幕也不断在提醒自己的懦弱,逼迫面对真实的自己,自私、卑劣、残忍、弱小。

而阿米尔却选择了逃避背叛而不是救赎自己,用手段赶走了哈桑和他的父亲,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人格。

像孟子所主张的“人性本善”,而荀子却主张“人性本恶”,人生来就是有双重性的。没有圣人也没有极限的罪恶之人,人性的好坏程度也是不一样的。

而阿米尔也因为这个心结,踏上了救赎心灵的旅程。

故事的结局,对着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的哈桑却因为战乱的意外而死去,阿米尔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也因为私人恩怨与往日仇敌互相对峙。

在危及生命的紧要关头下,哈桑的儿子用了弹弓射击了仇敌的左眼,就如同当初哈桑保护阿米尔一般。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姐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

阿米尔最终追回了自己失去的人格,而我们,也在这人生道路中跌跌撞撞成长,微笑迎接明天。

高三读后感 篇23

听爸爸说我小的时候,喜欢看书,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去他的书房里“捣乱”,找几本认为不错的古典名著来阅读。说是阅读,倒不如说是浏览:毕竟当时的我才8岁,只会看那些插图,是看不懂它的内涵的。可也就是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让我爱上了古典名著阅读。

8岁时,第一次翻开了《红楼梦》,那微微泛黄的书页,似乎被我的前人翻阅过很多遍。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幅幅人物的图片,画上的女子,明眸皓齿,胜似天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在脑海里留下了《红楼梦》好看的印象。

10岁时,初学文字的我再一次看见了《红楼梦》,咬着手指头,却怎么也读不懂。繁琐的字体,枯燥的文字,让我理解了《红楼梦》的含义,那就是:乏味。

13岁时,偶然间听到同学在讨论《红楼梦》中的故事情节,令我意外的是,我竟然对他们所说的情节没有丝毫的印象。回到家里,我在书架的最上一层找到了它,可它早已被尘土遮盖了模样。坐在窗前,我带着疑问翻开了它,第一页,仍是那些女子微蹙黛眉的模样,我冲她们微微一笑,便扎进了《红楼梦》的海洋。这回,我用我这13年来学到的知识读“懂”了它。在这里,我明白了林黛玉和贾宝玉相爱却不能相守的无奈,也气愤林黛玉不敢爱的软弱,更惋惜她郁郁寡欢,泪尽命绝的悲惨命运,同时也憎恨王夫人等人扼杀他们爱情的残忍。这一切,让我明白封建是多么可怕,甚至有些庆幸自己生在了二十一世纪,不用囚禁在“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中。也正是因为时代的不同,我才能和男孩子一样坐在教室里学习,分享知识的快乐。

14岁时,应老师要求赏析《红楼梦》,这一次我又有了新的感受。开始羡慕作者的才华横溢,把人物刻画得如此传神,宛若真人站在你面前一般。想象力还那么丰富,情节曲折跌宕,让我不得不叹服。

如今,我15岁了。再一次坐在窗前,拿起《红楼梦》,不知道又会对它做何诠释。不过我相信《红楼梦》一定能给我全新的感受,让我体会到它更深一层的含义。如果有一天,你偶然看到了这篇文章,何不尝试着去体会一下《红楼梦》的意味悠长呢?

红楼梦,梦断愁,情字何解。

两情悦,终不守,阴阳隔绝。

高三读后感 篇24

薄薄的晨雾笼罩着河面,芦苇的气息淡淡弥漫,破雾而来的是一条古老的棕色的船,船头那个年迈却硬朗的老人认真地渡着船,船尾是个可爱的少女,欢快的吹着竹管,美妙的声音震荡在空气中……

《边城》很美,大量的描写文字营造了一个很浪漫的气氛。这其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作者塑造的人物形象。我来谈谈本书两位主角:翠翠和傩送。

翠翠是个单纯清澈的女孩,她有着纯朴女孩子的本源,有着人性最美的一面。这与她的`生活环境有关。翠翠从小在茶峒这个民风淳朴的边城长大,正如书中所述,“翠翠在风日立长养着,把皮肤变的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也教育她。”对于亲情,她能很好的孝敬爷爷,十几年来一直陪伴着爷爷,当爷爷渡船疲倦时,人在隔岸招手喊渡船,翠翠不让祖父起身,很敏捷的替祖父把路人渡过溪,一切溜刷在行,从不误事。对于爱情,翠翠又表现出了那种纯朴的美。他知道自己爱谁,并要为爱守候,那么纯朴的等着不知归期的傩送。

傩送是个秀拔出群的人,他的气质有些像他的母亲,不爱说话,但是深得茶峒人民的爱戴。傩送也拥有着纯朴美好的性格。他在两年前的端午节上与翠翠偶遇,翠翠在他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然而此时,当地的团总以新磨坊为陪嫁,想把女儿许配给傩送。而傩送宁肯继承一条破船也要与翠翠成婚。可见,在傩送的眼中,没有名和利,只有爱情的坚定。当傩送得知自己的哥哥天保也喜欢翠翠时,兄弟俩没有按照当地风俗以决斗论胜负,而是约定采用公平而浪漫的唱山歌的方式表达感情,这足以表现傩送虽对爱情执著,却依旧珍惜亲情。哥哥天保因自知无法得到翠翠而离家,不幸身亡,此时的傩送,本可轻易的得到翠翠,却离开了家,自己下桃源去了。他对于亲情,也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感情,哥哥的死,让傩送自责,给他负罪感,于是,她无法接受翠翠。当亲情与爱情发生冲撞时,他只好选择逃避。我想,傩送的逃避,更能反映出他人性的美,他没有接受翠翠,而是为了已亡哥哥,选择离开。

在本文中,作者塑造的人物形象都是最纯朴,最拥有人性美的。《边城》一文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它以独特的艺术魅力,生动的乡土风情吸引了众多的读者,也奠定了它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特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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