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读后感

雅文社整理的《药》读后感(精选26篇),提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药》读后感 篇1

书是良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是窗户,高尔基说:“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我在寒假期间就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不禁被荡漾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所震撼了。

《草房子》中讲述了桑桑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小学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的难忘的故事。尤其是最后一章,故事颇为引人入胜。桑桑得了一种难以治愈的病,父亲带他走遍了千山万水去寻医,可是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那几天,桑桑每天晚上都要到老师温幼菊的家中去看她熬药。由于温幼菊经常熬药,所以屋子中弥漫着药香,于是就有了个很别致的名字“药寮”。最令我感动的还是温幼菊送给桑桑的两个字“别怕!”,正是因这两个字,桑桑才会坚持下去,他的病才得以痊愈。我看着这两个字,不禁想起那件事……

暑假中的一天,爸爸要带我去玩刺激的蹦极,到了哪儿,望着周围人夸张的表情,听着他们大呼小叫,我的心在颤抖!抬起头,明晃晃的.太阳刺着我的双眼,四周茫然一片。我的冷汗渗透了背心,我想打退堂鼓了,似乎眼前的一切都模糊了,天暗了,眼花了。从上面俯视地面,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我赶忙对爸爸说我不玩了,无奈爸爸只好带着我回到了家。

现在,再看这本书,我的眼角不禁湿润了,“别怕”这个沉重有力的词语不仅印在了桑桑的心中,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人生就像是一个迷宫,到处都是死路,还有那无数的墙壁;“别怕”教会了我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知难而进的精神,尽自己的全力去克服;“别怕”告诉了我要每时每刻都去探索,去求知,去饱览无限风光,去感受大自然;“别怕”引领我走入人生,人生的迷宫中不能没有墙壁,没有死路,没有墙壁与死路的迷宫如同白纸,同样没有挫折的人生也是毫无意义。

我不禁把《药寮》这篇文章看了一遍又一遍……

《药》读后感 篇2

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近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药》是一个比喻。救国的重任,在鲁迅看来,绝不是小资产阶级发动的革命所能胜任的。因为其脱离工农的固有缺陷,使他们在国家政治力量对比中始终软弱无力。尽管那些内心有着真诚的为救国不惜付出生命的热情的人,到死也得不到普通群众的理解,更得不到多数人的支持,最终为国捐躯,身首异处,自己的鲜血却被没觉悟的老百姓当作治肺痨的迷信药物吃掉。

《药》的明线是描写群众愚昧;其暗线歌颂了革命者的献身。用人血馒头将明暗两条线索连结起来,就更加突出了群众的愚昧,但却又使献身的革命者感到了一种难以忍耐的悲哀和孤寂。作者所揭示的不是夏瑜有什么错误和缺点,而是群众身上的弱点。并且不是一般的揭示,而是把这种弱点和革命、革命者联结起来,更加深刻地加以揭示。诚然夏瑜是孤寂和悲哀的,但作者并没有剖析他这孤寂和悲哀的主观原因,比如“脱离群众”之类,而是着重在揭示造成这种悲哀和孤寂的客观原因。就在剖析客观原因的时候,作者也不是着重在揭示反动统治者的凶残和狡猾,而是侧重描绘群众的麻木和愚昧。这就是说,革命者的悲哀和孤寂是因为深味了群众的愚昧和麻木之故。

鲁迅曾经与友人谈及这篇作品,他说:“《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捷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了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我们认为鲁迅的这一段话已经清楚地说明他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什么。如果需要我们做出概括的话,《药》的主题就是:群众现在还很愚昧,他们对于革命本是迫切需要的,然而他们却毫不觉悟,甚至敌视革命。

要革命,就必须用科学的、民主的思想,把他们从孔孟之道和封建迷信的长期统治下解放出来,否则,革命的成功就没有希望。

《药》读后感 篇3

《药》,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作,唤醒沉睡中的人们;药,是文中一颗沾满了烈士鲜血的“红馒头”,是治愈当时“痨病”的偏方;药,是精神食粮,只有“药”才能够拯救那时思想受限,精神麻木的黄种人,唯有它,才能“拯救”全民族,“解放”全人类!

香香嫩嫩的馒头,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美食,而当这原本香喷喷的白馒头上,沾满了红的令人恐惧的人血,难道就成了药了吗?不!有些“病”是用药物无法医治的!当时,虽然已经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全部解放,而且正是混乱时期,中国的科技、医术、经济条件都不发达,截然相反的是,竟然在短期内变成了“封建王国”,而小栓的死,就是成千上万为此殉葬的人们之中一个典型的“代表”。有人认为华老栓夫妇虽然麻木但是爱子,这使我不敢苟同,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华家应该会有很多孩子,而为小栓治病却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倘若华家不止这一个儿子,他又为何如此费尽心思呢?这恐怕不是出于对孩子的爱吧!而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延续华家的香火,“竭尽全力”,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是把是用他人的生命“换取”来的!这也正从侧面反映出了封建迷信如枷锁一般将每一个脆弱的生命,都牢牢的困在了思想的“障碍赛”上,他们没有输给别人,也没有输给这场比赛,他们是输给了自己啊!如此一来,再次强烈的向我们诠释了当时整个社会腐败、残酷、愚昧、无知、封建的社会现实啊!我感受到了!空气是令人窒息的,就呼吸是痛的!是被封建迷信刺痛的!这一团“黑气”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从我们的生命中“移除”啊?!我情不自禁的为自己打了一个问号……

小栓吃的血,是夏瑜的啊!而他竟然不知道!“华夏”本是一家人啊!“夏救华,华吃夏”,而彼此却都毫不知情,诶,真是“流血的`不知道为了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啊!这是多么疯狂的情节啊!故事中的人物是多么可笑,多么可悲,多么“可怜”啊!

鲁迅先生用他那神奇的笔,将文章变成了一面“魔法镜”,字里行间,无一处不射出当时残酷的社会现状,发人深省!

药的含义极深,主要有三层意思:

其一:沾满了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其二:这篇文章是鲁迅写给麻木不仁的人民群众的一帖药,意在拯救他们的灵魂,医治他们的精神。其三:这篇文章同样也是提醒革命者的药,指出革命不能脱离群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药》读后感 篇4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后悔药》。这本书的书名让我感到很奇怪,爸爸怎么会装在口袋里呢?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看了起来。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后悔药》这本书主要讲了有关后悔药的.故事。有一天,杨歌和他的爸爸听到几乎所有人都在说有关后悔药的事,希望世界上能有后悔药。杨歌最近也做了一些后悔的事,也好想有后悔药。他的爸爸就帮他发明了后悔药。但是,吃了后悔药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反而惹上了更多的麻烦。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杨歌一家因为有了后悔药,做了后悔的事情时,总想着用后悔药来帮忙并不可取。事实也是如此,他们并没有因为有了后悔药让事情变得更顺利。如果他们想避免后悔的事发生,应该在做事之前就考虑周到,想清楚了再做。

其实,后悔也是人之常情,很多时候,我也很希望有后悔药的存在。有一次,早上的闹钟响了,我觉得很困,就把闹钟按了继续睡,结果一睡就睡过了头,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时间已经快来不及了。我赶紧起床洗漱,吃完早饭发现书包还没理好,又慌慌张张地把书包理好,匆匆忙忙赶往学校。第一节是数学课,我往书包里一看,真糟糕!数学书忘带了!我真是好后悔啊,如果有后悔药,重新来一次,我一定会在昨晚就把书包整理好,早早睡觉。可是,世上没有后悔药!

因为自己考试粗心,没有考好,被妈妈批评的时候,我的心里又难过又后悔,好想再考一次。可是,世上没有后悔药!

因为我上课时不认真听讲,老师让我回答问题,我红着脸站起来却回答不出的时候,我真后悔啊!可是,世上没有后悔药!

是的,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后悔药!我们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我们做事前,都要多想想后果,不要给自己留下太多遗憾。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我们也要少抱怨,少后悔。后悔过去,不如奋斗将来。

《药》读后感 篇5

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他的名作《朝花夕拾》、《呐喊》,虽然说不上家喻户晓,但还是很有名。因为这两篇文集中的极大多数文章都讽刺、抨击了当时的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没错,鲁迅先生是人民的作家。以至后来的伟大革命家——毛泽东同志都称他为“文化新军中最伟大的旗手”。

这篇《药》就是鲁迅《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里面的许多情节都体现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幕,就是华老栓去那家铺子买“人血馒头”时。那些兵在那里鬼鬼祟祟地做什么呢?为什么那么多人围在铺子门口呢?我得到答案,还是在老栓得到人血馒头的.时候:“那人手上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地往下滴。”

那红的是什么?是鲜血。是谁的血呢?革命者英勇就义遭杀害时流的。为什么老栓要买人血馒头呢?治小栓的肺痨。我不解。人血馒头能治肺痨吗?并不能。那这是为什么呢?封建迷信。可悲啊!这不就是刽子手用来骗钱的吗?此时我的内心充满了悲愤。当我看到书中写铺子的破匾题着“古轩亭口”几个字时,我明白了,这被杀害的革命者夏瑜暗指秋瑾。

而小栓的肺痨究竟好了没有呢?答案当然是没有。当大家都在茶馆谈夏瑜时,小栓的病愈发剧烈,最终病死。这不仅仅是因为病很重,还因为那“人血馒头”啊!这不就是大家常说的“封建迷信害死人”吗?

作者写了这么多,题目“药”到底指的是什么?不就是那“人血馒头”吗?可这药并不只指“人血馒头”,还有那迫害百姓的封建迷信。

臧克家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鲁迅先生就是一个已经去世但还活着的人。他永远不会被我们遗忘,永远铭记在我们的心中。

《药》读后感 篇6

再次阅读鲁迅的文章《药》,我会感到我内心无比沉重。因为鲁迅先生的小说无情地揭露了旧社会的丑恶,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的淋漓尽致。

先不谈与本题无关的话题,我认为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人鲜血的馒头就成药了吗?这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

首先从作品本身来看。作品的明线也是主线,突出地描写了群众的愚昧和麻木。主人公华老栓愚蠢地相信人血馒头能治痨病,居然让孩子把革命者的鲜血当"药"吃,而且对革命者这样冷漠无情,对刽子手康大叔反倒毕恭毕敬。茶馆里的一伙人对革命者宣传革命,"感到气愤";对革命者挨牢头的打,幸灾乐祸;对革命者叹息牢头不觉悟,纷纷胡说"疯了"。革命者被杀害,人们"潮水一般"地去看热闹。这些都充分说明群众毫无觉悟,麻木不仁。

作品的暗线突出地描写了革命者的悲哀。革命者忧国忘家,却被族人告发;在狱中仍然宣传革命,却招来一阵毒打;在刑场被杀,只招来一帮"看客";鲜血还被别人当"药"吃。他的母亲上坟,还感到"羞愧",也不理解他为之牺牲的革命大业。可见他是多么寂寞,多么悲哀!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鲁迅先生用他的一支笔,将当时整个社会浓缩到简短的文字中,字里行间都射出残酷的社会现实!发人深省。

《药》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药》,它给我的感触很大。

它主要讲的是,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这本书揭露了当年社会的黑暗现象。

想当年鲁迅本来是从事医学的。有一天,有一个中国人将要被反动派在光天化日之下处死了,到了行刑的时间了,刑场周围围了一大群人,他们都是中国人。那些人,眼看着那个人将要被处死了,竟然没有一个人敢去阻止。他们全部都在看热闹,这和日本人拿杀人当风景看有什么两样呢?鲁迅看后十分气愤,他想,中国人得的不是身体上的病,而是心理上的病呀!医学是救不了他们的,只有利用文章才会使他们从迷惘中清醒过来,于是鲁迅就选择弃医从文,写下了许多的文章。

文章是附有魔力的东西,只有写的有哲理才是好的文章,如果,写成了流水账,那就是侮辱我们的文化呀!

教师评语:小作者从鲁迅的《药》中,能够感受到其中深刻的道理,用浅显易懂的语言描绘出书中的精华所在,由此可见文笔非同一般。

《药》读后感 篇8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 , 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於现实的理性精神。 鲁迅对於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 , 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 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於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 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於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夏救华,华吃夏,“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药》读后感 篇9

罗尔德.达尔是个神奇的作家,他让大人们有点抓狂,让孩子们着迷。他爱把反派人物弄的其丑无比,比如女巫大王,比如蠢特夫妇,比如小乔治的姥姥。

罗尔德.达尔的这么多书中《小乔治的神奇魔药》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百看不厌。小乔治的姥姥是个十足的大坏蛋,因为她自私自利,脾气坏透了,而且非常非常唠叨,最可恶的是是她总还变着法的欺负小孩子。

小乔治实在忍无可忍了,他集合了家里的很多液体,粉末,药片和一些黏糊糊的东西配出了一号灵药。这种灵药可以让一个东西快速长大,他把他的姥姥变成了一个巨人,同是也把许多的牲口变成巨大版的。他又在爸爸的支持下做了二号灵药,可上次的一号灵药是他胡乱配的,所以没记住配方,第二次配的时候漏放了几样东西,使二号灵药变得只可以把腿变长。之后他又配了灵药三号和灵药四号,他们都有一些奇怪的用处,三号灵药可以让脖子变长,四号灵药可以让物体变小,终于四号灵药把姥姥变得消失了,确切的说是变得小到看不到。

我看得哈哈哈大笑,我也喜欢“欺负”我的外婆,虽然她非常非常的照顾我,而且脾气也很好,就是有点唠叨。我喜欢偷偷把她的手机调成静音,让她三天听不到电话响;我也喜欢偷偷把她的自行车钥匙藏在手套里,她要去买菜找不到钥匙干着急;我最喜欢在她要进门的时候拿把大木刀躲在门后,突然跳出来大叫一声,看着外婆又急又气,马上跑掉,不过灵药我不敢配,因为有可能会起化学反应,引起爆炸。

《药》读后感 篇10

读完《药》这篇文章,我倍感悲愤。

为谁而悲?为什么悲?

为老栓而悲。他听信他人胡言,不惜拿出全部家底,去买一个人血馒头给儿子小栓治病,但最后小栓还是病死了。我为老栓的无知蠢笨而悲。

为看客们而悲。他们当时贫困潦倒,无所事事,整日在街上看热闹,根本不知道革命者是拯救中国的,看杀人跟看杀鸡一样轻松。残忍血腥的场面非但没让他们心生怜悯和愤怒,反而令他们有了一种新鲜、好玩之感。我为看客们的麻木、愚昧而悲。

为谈客们而悲。那些谈客安于现状,处于被奴役的地位而不自知。他们咒骂那些闹革命人全是傻子、疯子,称其为“贱骨头”、“这东西”、疯子、“犯人”……那些谈客只顾及眼前的利益,没想到过解放后他们的生活可能更富足。我为谈客们的目光短浅而悲。

为什么说愤?为谁而愤?

为骗子而愤。他们贪走便道,到刑场去取人血,用尸体来换取利益。用所谓能治百病的人血馒头骗走老百姓的钱财,鼓了自己的腰包。我为骗子的无耻、可恶而愤。

为出卖革命者的人而愤。夏四奶的儿子是革命者, 他也是夏三的侄儿, 夏三不但不因为他是革命者而自豪,反而认为家里有这么一个革命者是祸害,他害怕被满门抄斩,于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夏四奶奶的儿子出卖了,换来二十五两银子。是非不分、卑鄙无耻的人,怎不让我愤恨?

为榨犯人油水的`人而愤。革命者入狱,往往守狱的人都会到他家里搜刮民财,如果稍微有点家底的,会被刮得一文不剩;如果遇到穷的,没有钱,还会把那家的所有人打得半死不活。革命者行刑后,他们还要把死者的衣服扒下当掉。这种贪婪无比、天良尽丧的人,怎不让我们愤恨?

可悲可愤之人出于可悲可愤的社会。归根结底,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由当时黑暗、腐败、封建、愚昧,不平等的社会造成的。而鲁迅先生的《药》,就是为那个社会开出的一剂良方,以此能唤醒国人,拯救中国。

《药》读后感 篇11

读完鲁迅先生的《药》以后,对中国旧农村里的广大农民有了一点见解。他们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过着麻木不仁的生活。暂且说是麻木不仁吧,他们是无奈的,就连如何坠入这麻木不仁的圈套里的,他们也许也全然不知。可悲,真的可悲。但是他们却一直的这样生活,翻版着一个个前人的身影,一个个以前发生过的,却又在不断发生的故事。多么滑稽的事情啊,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包括社会,人性,等等等等。

这个时候的农民除了干农活以外,干得多得也许就是整天的谈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但别忘了,一件小事可以成全一个人,也可以败坏一个人。说的没错,就在这谈论中,中国农民就消沉了,忘记了一些自己的责任,把自己真的就置身与天地山川之间,淡出了与命运的决斗擂台之上。悲!

毅然决然的以为自己对于农民就认识这些,肤浅了?我们常常把愚昧落后的帽子戴在他们头上。太重了,实在是太重了,他们负担不起,我们这个社会也负担不起,他们也许也不觉得了,不觉得痛,不觉得悲。他们变胆小了,他们变沉默了,他们越发的不知所措,也就不以为然,也就抿然众人了。

往事越千年,来到今天,又有了像陈奂生这样的中国农民。同样,在面对百转千回的社会时,他们同样得不知所措,不知道怎样适应当今的社会。面对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压迫,他们不同于旧式中国农民,有了自己的精神追求,便又在我们的生活中茫茫碌碌,我们却又对他们“另眼相看”了,于是他们又是难堪,阿Q的复活者又层出不穷,让人玩味。

我全然不知是他们容不下这个世界,总给这个世界增添一种凝重;还是这个世界容不得他们,总给他们以难处的境地?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招惹谁了?他们完全有理由活得更洒脱些,但是他们却没有,依然执着于在世界的角落徘徊前进,他们或许已经习惯了,默许了。但是我们也开始关注他们了,的确,别忘了,只有他们,才是我们心中无法忘记的生命脊梁!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还是世界改变了

《药》读后感 篇12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一些短篇作品,其中一篇《药》第一次看的时候很诧异,也不是很懂,一共读了五遍,才基本理解了,也有了一些感想。

《药》主要写了老栓夫妇的儿子得了一种病——“痨病”,在那时是难一治好的。他们就听信别人的谣传,夜里托人高价买来了一种药“人血馒头”(当时都认为吃了沾有别的孩子血的馒头,就可以延长自己孩子的生命),然后满怀希望地让儿子小栓吃了这特殊的药,可结果儿子小栓还是死了。后来,母亲去儿子的坟头,碰见了隔壁坟也有一个母亲给儿子上坟,她并不知道隔壁坟埋着的就是死后血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小孩。

说实话,刚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点害怕,也有很多疑问。有病为什么不去医院看呢?还有就是那个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孩子只不过偷了一点东西,怎么大人就把他打死了?后来我又认真看了几遍,还和妈妈进行了讨论,明白了那个时候封建迷信和科学落后使人很愚昧,鲁迅先生用讥讽的语言、用简单的一个“药”字引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药》读后感 篇13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他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英国作家,《小乔治的神奇魔药》这本书很受广大读者的欢迎,其中也包括我。

这本书分别有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小乔治的神奇魔药,第二个故事是:愚蠢夫妇。我比较喜欢看第一个故事,因为第一个故事非常幽默,经常让我捧腹大笑。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小孩叫乔治,他有一个非常坏的姥姥,乔治的姥姥只要看乔治的父母不在,就开始命令乔治,作弄乔治。

有一天,乔治再也忍无可忍了,他把所有的液体类的东西全部倒入一个大锅里,然后用勺子搅拌一下,然后放进一个瓶子里,瓶子里本来是要给姥姥吃的药,结果乔治把药拿出来,把自己做的药倒入瓶内,为了试验一下自己的药,乔治先把自己做的药给鸡喝了一点,那只鸡马上变得超肥,超大,然后下了一个蛋,这个蛋竟然比橄榄球还大。然后端给姥姥喝,他那瘦瘦的姥姥渐渐变高,后来,她还突破了屋顶,这时候,乔治的爸爸和妈妈回来了。

后来,乔治的爸爸知道这件事后,要乔治把药做给其他鸡喝。可是乔治试过三次了,还没成功,在第四次给鸡喝的时候,鸡开始变小,变得用肉眼都无法看见的样子。

小乔治做的`第四次要还剩下一些,正好被他姥姥看见了,他姥姥马上把药抢到手里,喝光了,结果,乔治的姥姥变得用肉眼都无法看见的地步了,乔治的妈妈和爸爸难过极了,而乔治,却兴高采烈,因为他失去了一个烦人、整天唠唠叨叨的姥姥。

我看了这本书后,认为乔治的做法是对的,就应该那样对待他的姥姥。没有了烦人的姥姥,希望乔治的生活会更加幸福,快乐。

但是,对待亲人,我可不想像乔治一样把药给他们喝,我不想他们变小,因为他们对我很好,我不想失去他们,因为失去他们我会感到非常痛苦。

对待坏人,我却很想像乔治一样,我们班里也有几个淘气的同学,他们经常欺负同学、气老师,耽误上课时间,我很想把那些药给那些淘气的同学喝,让他们变小,这样的话,他们就再也欺负不了我们班上的同学了。

这本书对于我来说非常好看,充满神奇的一本书,《小乔治的神奇魔药》是我在罗尔德.达尔的作品中最喜欢的一些书的其中之一,非常好看。

《药》读后感 篇14

鲁迅在《药》中给我们描写了两个悲剧,一个是华小栓之死,另一个是革命者夏瑜之死。鲁迅在描写时采用了双线结构,以两条线索来展开。一条是明线华老栓为了治儿子的痨病,听信侩子手康大叔的话,买人血馒头来为小栓治病,但服后无效后死亡。一条是暗线夏四奶奶的儿子夏瑜为了推翻清朝的统治,为了解救苦难的百姓,最终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我们可以看到文章中最讽刺地方莫过于华老栓买的人血馒头就是蘸的夏瑜的血,夏瑜是为无数人的未来和幸福牺牲的,最终却被为之付出生命的人,吞噬了自己的鲜血。这是极其让人感到悲凉的事实。夏瑜作为革命的先行者,我们可以看到他的勇敢,当他身陷牢狱时,并没有因此气馁,还积极的劝牢头造反,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他的乐观与坚强。在狱中他敢于宣传“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的”。我们可以看到他不怕死的大无畏精神。在小说中夏瑜的形象是正面的,鲁迅对他的精神进行了高度的赞扬,但他的努力与付出又有什么用呢?在茶馆里无聊的看客们只认为夏瑜的行为是在“作秀”,对他因宣传革命道理挨了打,不仅不同情,反尔还幸灾乐祸。当夏瑜要被杀时,又有多少人想他快点死呢?这些人像恶兽般窥视着夏瑜的鲜血。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残酷的事实,革命者和被拯救者之间存在很严重的隔膜。对于革命者来说,连自己的母亲都不知道自己的儿子为何而牺牲,不能不得不说这是极其具有悲剧性的。

华老栓为代表的这些人,他们一面是受害者,另一面又充当了“吃人”者,华老栓听信迷信。买人血馒头来治儿子的病,病不但没治好也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华老栓一家的遭遇是值得同情的。但另方面华老栓又充当了这些侩子手的帮凶,间接的也吃了人,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以华老栓为代表的这些人们的迷信、麻木不仁。

夏瑜的死并没有在群众中引起强的反响,也没有惊醒这些麻木不仁的群众,鲁迅用这两个悲剧告诉我们,只有唤醒群众,当群众能解除他们的奴性思想自觉的支持革命时,革命才可能取得胜利。

《药》读后感 篇15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的淋漓尽致。在此,我尚且不谈与主题相关的问题,只说一下我对文中两个小细节的看法。

华老栓夫妇为其儿子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平常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爱”。乍一听,问题好象十分荒谬:父母对子女的关心不是伟大的“爱”吗?可在被扭曲的社会现实下,事情往往是难以想象的;正如现在的人们难以理解“套子里”的别里可夫。虽然如此,可文中的一些细节往往使人发出诘问:为这“药”,华老栓倾出了医生的积蓄;为这“要药”,华老栓“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还“迈步格外高远”;为这“药”,华老栓弯下了本已直不起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枯涩的'笑容;为这“药”,华大妈不知度过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此诚可想而知)……所以这一切不多浸满了父母对儿子的爱吗?可我倒要问一句:如果华老栓夫妇不是只有一个儿子,而是有许多个儿子,足可以给华氏传宗接代,本就贫穷不堪的华老栓会不会倾出大半生的积蓄为不可救药的儿子买“药”呢?答案可想而知:华老栓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可以使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就有问题。

你想啊,尽管封建思想开始土崩瓦解,但象华老栓这一类人,“思想蛀虫”已经侵蚀到了他的脑髓,从根本上已经无法改变。他的脑子里充盈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束缚的难以换气,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向华氏的列祖列宗有个交代,他们竭力保住独苗苗的命根,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他们“爱”的出发点就与平常父母对子女的爱的出发点有着本质的区别,又怎能说是父母之“爱”呢?他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他们的人生的重大使命——传宗接代,基于这一点,表现在儿子神圣就成了“爱”的假象。与其说华老栓夫妇的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不也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身上的封建枷锁何等之紧,何等之牢吗?

《药》读后感 篇16

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近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药》是一个比喻。救国的重任,在鲁迅看来,绝不是小资产阶级发动的革命所能胜任的。因为其脱离工农的固有缺陷,使他们在国家政治力量对比中始终软弱无力。尽管那些内心有着真诚的为救国不惜付出生命的热情的人,到死也得不到普通群众的理解,更得不到多数人的支持,最终为国捐躯,身首异处,自己的鲜血却被没觉悟的老百姓当作治肺痨的迷信药物吃掉。

《药》的明线是描写群众愚昧;其暗线歌颂了革命者的'献身。用人血馒头将明暗两条线索连结起来,就更加突出了群众的愚昧,但却又使献身的革命者感到了一种难以忍耐的悲哀和孤寂。

作者所揭示的不是夏瑜有什么错误和缺点,而是群众身上的弱点。并且不是一般的揭示,而是把这种弱点和革命、革命者联结起来,更加深刻地加以揭示。诚然夏瑜是孤寂和悲哀的,但作者并没有剖析他这孤寂和悲哀的主观原因,比如“脱离群众”之类,而是着重在揭示造成这种悲哀和孤寂的客观原因。就在剖析客观原因的时候,作者也不是着重在揭示反动统治者的凶残和狡猾,而是侧重描绘群众的麻木和愚昧。这就是说,革命者的悲哀和孤寂是因为深味了群众的愚昧和麻木之故。

鲁迅曾经与友人谈及这篇作品,他说:“《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捷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了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我们认为鲁迅的这一段话已经清楚地说明他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什么。如果需要我们做出概括的话,《药》的主题就是:群众现在还很愚昧,他们对于革命本是迫切需要的,然而他们却毫不觉悟,甚至敌视革命。

要革命,就必须用科学的、民主的思想,把他们从孔孟之道和封建迷信的长期统治下解放出来,否则,革命的成功就没有希望。

《药》读后感 篇17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先生弃医从文后,还是一位医生,手术台上躺着的是一个被封建思想浸泡千年的民族,酸臭迂腐,满目疮痍。先生面目坚毅,为中国注入一剂剂良药《狂人日记》像一剂疯药,好歹缝紧了一些吃人大口;《孔乙己》像一剂愚药,令学子们拍拍大腿,猛然醒悟;《药》则是最苦最良的药,它苦的令人无可奈何,苦的令人哑口无言,苦的令我们新时代的人读后都默然悲戚!

《药》有三苦。

底层百姓之苦。且看这些登场的挣扎在底层的穷苦大众:从痨病缠身的小栓,低声下气的老栓,心酸悲苦的华大妈,衣衫褴褛给儿子上坟的夏四奶奶,到什么康大叔,花白胡子,还有那个驼背五少爷--过去不知是怎样的豪门府第,现在虽然被尊称为少爷,但前面加上“驼背”戏谑。当时的社会底层充斥着一群怎样的民众!

《药》读后感 篇18

书是良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是窗户,高尔基说:“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我在寒假期间就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不禁被荡漾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所震撼了。

《草房子》中讲述了桑桑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小学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的难忘的故事。尤其是最后一章,故事颇为引人入胜。桑桑得了一种难以治愈的病,父亲带他走遍了千山万水去寻医,可是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那几天,桑桑每天晚上都要到老师温幼菊的家里去看她熬药。由于温幼菊经常熬药,所以屋子里弥漫着药香,于是就有了个很别致的名字“药寮”。最令我感动的还是温幼菊送给桑桑的两个字“别怕!”,正是因这两个字,桑桑才会坚持下去,他的病才得以痊愈。我看着这两个字,不禁想起那件事……

暑假里的一天,爸爸要带我去玩刺激的蹦极,到了哪儿,望着周围人夸张的表情,听着他们大呼小叫,我的心在颤抖!抬起头,明晃晃的太阳刺着我的双眼,四周茫然一片。我的冷汗渗透了背心,我想打退堂鼓了,似乎眼前的一切都模糊了,天暗了,眼花了。从上面俯视地面,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我赶忙对爸爸说我不玩了,无奈爸爸只好带着我回到了家。

现在,再看这本书,我的眼角不禁湿润了,“别怕”这个沉重有力的词语不仅印在了桑桑的心里,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人生就像是一个迷宫,到处都是死路,还有那无数的墙壁;“别怕”教会了我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知难而进的精神,尽自己的全力去克服;“别怕”告诉了我要每时每刻都去探索,去求知,去饱览无限风光,去感受大自然;“别怕”引领我走入人生,人生的迷宫中不能没有墙壁,没有死路,没有墙壁和死路的迷宫如同白纸,同样没有挫折的人生也是毫无意义。

我不禁把《药寮》这篇文章看了一遍又一遍……

《药》读后感 篇19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在茶馆中卖力工作,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对於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於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於现实的理性精神。鲁迅对於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於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於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药》读后感 篇20

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近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药》是一个比喻。救国的重任,在鲁迅看来,绝不是小资产阶级发动的革命所能胜任的。因为其脱离工农的固有缺陷,使他们在国家政治力量对比中始终软弱无力。尽管那些内心有着真诚的为救国不惜付出生命的热情的人,到死也得不到普通群众的理解,更得不到多数人的支持,最终为国捐躯,身首异处,自己的鲜血却被没觉悟的老百姓当作治肺痨的迷信药物吃掉。

《药》的明线是描写群众愚昧;其暗线歌颂了革命者的献身。用人血馒头将明暗两条线索连结起来,就更加突出了群众的愚昧,但却又使献身的革命者感到了一种难以忍耐的悲哀和孤寂。作者所揭示的不是夏瑜有什么错误和缺点,而是群众身上的`弱点。并且不是一般的揭示,而是把这种弱点和革命、革命者联结起来,更加深刻地加以揭示。诚然夏瑜是孤寂和悲哀的,但作者并没有剖析他这孤寂和悲哀的主观原因,比如“脱离群众”之类,而是着重在揭示造成这种悲哀和孤寂的客观原因。就在剖析客观原因的时候,作者也不是着重在揭示反动统治者的凶残和狡猾,而是侧重描绘群众的麻木和愚昧。这就是说,革命者的悲哀和孤寂是因为深味了群众的愚昧和麻木之故。

鲁迅曾经与友人谈及这篇作品,他说:“《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捷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了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我们认为鲁迅的这一段话已经清楚地说明他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什么。如果需要我们做出概括的话,《药》的主题就是:群众现在还很愚昧,他们对于革命本是迫切需要的,然而他们却毫不觉悟,甚至敌视革命。

要革命,就必须用科学的、民主的思想,把他们从孔孟之道和封建迷信的长期统治下解放出来,否则,革命的成功就没有希望。

《药》读后感 篇21

我是念高中时学的《药》,当时就觉得鲁迅把人看的很透,这么多年过去了,人还是没从鲁迅笔下的圈里走出去。实际上《药》已问世九十年了,就是说人还是九十年前那个德行。

以下的展示,供我的网友欣赏,同时把他们和你身边的人对对号,鉴赏一下鲁迅的眼力。

1、驼背五少爷,一个无所事事的人,一个闲的屁吃吃的人,没有任何的事业追求,还经常说些不要脸的话,如“义哥一手好拳棒”,红眼睛阿义认识你是谁啊?

2、花白胡子,很会说话,看着很和蔼,实际上是很虚伪的人,总想拍拍实力派马屁,但却常常挨屁吃。

3、康大叔,实力派,又黑又坏又蛮横,狼的哲学里的主角,但却受到茶客们的无限的崇拜,已经不会说话了,只会嚷。实际上狼怎么会真心和羊交朋友。

4、二十多岁的人,也不知是无知还是想交康大叔这个朋友,居然能气愤起来。

5、红眼睛阿义,实力派,也是又黑又坏又蛮横,是另一条狼。还贪欲过度,居然把犯人的衣服都能剥下拿回家。为了榨油水能去和犯人“攀谈”,智商不低。

6、夏三爷,为了银子,能大义灭亲。我估计灭个朋友跟碾个臭虫差不多。

7、华老栓,无知愚昧的大多数之一。

《药》读后感 篇22

在假期里,我读了《小乔治的神奇魔药》一书,这本书主要写了:小乔治实在没办法喜欢他的姥姥,因为他姥姥是一个自私自利、脾气坏透了的老太太,总是变着法儿折磨小孩,终于有一天,忍无可忍的.小乔治把家里所有能找到的有毒药品和在一起,配置出了一种神奇的魔药来惩治他姥姥。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作者的想象力很丰富,竟然让他姥姥喝了魔药长的比房顶还高。真是太有趣了!随处可见的幽默和奇趣给我们带来了最有趣的阅读体验。

这本书你们看过吗?我最喜欢看罗尔德达尔的书,你们呢?

《药》读后感 篇23

最近,我在看一本关于健康指南方面的书。使我知道身体缺水是许多慢性疾病的根源。如何用水来预防早衰,消除疼痛,永久地治愈哮喘、过敏,治愈高血压、糖尿病最简单的方法,不必严格遵守节食计划,也可以毫不费力地自然减肥,现在开始我每天都会喝足够的水啦…来满足对身体的需要,喜欢看书的`朋友可要好好的看看哦,会有很多收获的。

《药》读后感 篇24

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他的名作《朝花夕拾》、《呐喊》,虽然说不上家喻户晓,但还是很有名。因为这两篇文集中的极大多数文章都讽刺、抨击了当时的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没错,鲁迅先生是人民的作家。以至后来的伟大革命家——毛泽东同志都称他为“文化新军中最伟大的旗手”。

这篇《药》就是鲁迅《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里面的许多情节都体现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幕,就是华老栓去那家铺子买“人血馒头”时。那些兵在那里鬼鬼祟祟地做什么呢?为什么那么多人围在铺子门口呢?我得到答案,还是在老栓得到人血馒头的时候:“那人手上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地往下滴。”

那红的是什么?是鲜血。是谁的血呢?革命者英勇就义遭杀害时流的。为什么老栓要买人血馒头呢?治小栓的肺痨。我不解。人血馒头能治肺痨吗?并不能。那这是为什么呢?封建迷信。可悲啊!这不就是刽子手用来骗钱的吗?此时我的内心充满了悲愤。当我看到书中写铺子的破匾题着“古轩亭口”几个字时,我明白了,这被杀害的革命者夏瑜暗指秋瑾。

而小栓的肺痨究竟好了没有呢?答案当然是没有。当大家都在茶馆谈夏瑜时,小栓的病愈发剧烈,最终病死。这不仅仅是因为病很重,还因为那“人血馒头”啊!这不就是大家常说的“封建迷信害死人”吗?

作者写了这么多,题目“药”到底指的是什么?不就是那“人血馒头”吗?可这药并不只指“人血馒头”,还有那迫害百姓的封建迷信。

臧克家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鲁迅先生就是一个已经去世但还活着的人。他永远不会被我们遗忘,永远铭记在我们的心中。

《药》读后感 篇25

这个十一七天假期是忙碌的,也是充实的。想让孩子爱上阅读,首先自已就得先爱上阅读,先去读。我本就是爱书的,只是现在对图画书读得少,而图画书正是我们班孩子现在读得书,就从图画书读起吧,从图书室中借得一套十四只老鼠系列图书,感触很深得是《十四只老鼠大搬家》。

岩村和朗笔下的十四只老鼠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和十个兄弟姐妹,这个大家庭要把家搬到森林深处。大搬家的道路是曲折的,过程是艰辛的。

搬家第一关,一个又高又陡的山坡。爸爸走在最前面,一下子就爬到了顶,他放下行李,把四姑娘拉了上来,老大紧跟在爸爸的身边爬上坡,看,他还用自己的尾巴拉着老八呢!小个子的九丫头爬不动了,老二在上面拉,老三在下面推。小心!老六差点摔了一个大屁股蹲儿,吓得跟在后面的奶奶睁大了小眼睛,推扶了一把。最小的老十走不动了,趴在了爷爷的背上,谨慎的妈妈在殿后。他们个大力强的拉着个小力弱的,团结互助,齐心协力,终于爬过了山坡。

路上还遇到了黄鼠狼呢,黄鼠狼会吃老鼠,可真惊险,老鼠一家躲在草丛中,安静地一动也不敢动才逃过一劫。以前家里的鸡被黄鼠狼吃过,看到这才知道黄鼠狼还吃老鼠,看图画书也能学知识,真好。

老鼠一家开动脑筋,巧搭绳索齐出力又趟过了湍急的.溪流。夜幕降临,老鼠一家选择在石缝中睡一晚,值夜的是一家之主爸爸和敦厚的老大。听,猫头鹰在叫,这可是老鼠的天敌呀,幸好他们已藏身在一个不易被发现的石缝中,警觉得老大还手拿长木棍,做好了警戒呢。鼠爸爸扭头看着熟睡的家人,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快点找到新家。多么友爱的一家啊!

看到这里,我不由地忆起自己的搬家经历。一次是离开合肥,把行李存放到妹妹那里,妹妹在上班,是我的爱人陪着我坐公交车一趟趟往返才最终搬完。记得最清楚的是,其中一趟我们正向站台走时,恰好要坐的公车呼啸着越过我们就要进站了,我一看离站台还远,就说:“赶不上了,坐下一班吧。”可爱人边跑边说:“不试试怎知道追不追得上呢?”我也忙跟着撒腿就跑,最终我们登上了那一班车,虽然累得气喘吁吁,相视时却尽是笑。

还是在合肥搬家,这次从市区搬到义城。收拾完行李,天已经黑了,还下起了小雨,我找了车子,是同事帮我从住处一件件把行李搬上车。到义城已是晚上九时许,去新租屋要进一条巷子,我下来帮司机看路,刚巧帮我找到了新家的大姐还没睡,她忙热情地打开路灯,巷子口明亮起来,新租屋所在的两层小楼黑黢黢的,我拍开大门,已睡下的房东和其他租客知道我今天搬过来,全都涌出来,你抱被子,我拿行李箱,他拎暖水瓶……一起帮我把行李搬进屋,一位大哥搬了个很沉的纸箱,向我打趣:“这里一定是王老师最宝贵的书吧?”我一边搬一边嘿嘿地笑,多友善的人啊,这个新租屋找对了。

老鼠一家终于在森林深处找到了新家:一个漂亮的大树根。他们齐心协力,搬竹子、木头,建了三层房间,造了自来水管和桥,还采集了许多好吃的东西,香喷喷的晚餐过后,大家都睡下了,好宁静的夜晚啊!

房东给了我纸盒垫床,铺上被子,我们一起又搬来两个长靠凳,作为储物架放置衣物,我的新家也有序安宁起来,每天都要这么晚才睡吗?不是正好有暖流吗?休息,休息啦!

《药》读后感 篇26

《药》这篇文章不长,花不了多少功夫便读完了,可在第一遍读完后,却并不有什么感受,似乎是一个平淡毫无一点起伏的故事,看完了,便过了。可再倒回去仔细看,其实在文章中是有妙处的。

整篇文章是在悲伤中发生的,小栓一直是病的,一直没有一定活力,仿佛从出生便是一副虚弱的模样,最后死,也是理所当然。这不免有些遗憾,照我所盼,倘若有段小栓健康的描写或是回忆,可能在被人血馒头无用治疗离去后,更能对他有可怜吧。而他一直是在生重病,看起来无法挽救了,这个“药”有没有耽误了他,好像也不重要,便也没有了读完心中为迷信偏方的反感了。

可那位献出人血的烈士,虽没有提起姓名,虽无一点正面的描写,却也让人记住了。在牢中,不畏各种痛苦,还宣扬革命主张,甚至气疯了别人,便看出了那人的无畏与坚强。可鲁迅先生终究没有一处对他的介绍,仅仅写了他被处死,虽然他只是“药”的来历的一个小插曲,却从中看出了对待革命者的残忍,而且不知姓名,不知已经死去了多少革命者?几句短短的描写,也透出了当时的社会。

让我觉得最难忘,也是最怪异的,便是它的结尾。这么巧,两个人物的墓只隔了一条小路。可就是这条小路,分开了“罪人”与穷人。可又有什么区别呢?都一样的是被欺压,一样可怜。但那束小花,可能是全文中唯一一点彩色的安慰吧。最令我不理解的,便是那只乌鸦,乌鸦静静地站在枝头,没有一点动作。虽然知道不可能有灵魂附在乌鸦身上,可不免有意思盼望,希望能神奇的发生,也算是革命者的纪念,可那铜丝般的枯草,铁铸般的乌鸦,却是冰冷的,生硬的。这个比喻太妙,使那本就悲凉的气氛再抹上了一层凝重,僵持着。

我心中闪过了对革命者的无限怀念与可怜。为了事业,牺牲了生命,死后也遭受不平,甚至灵魂无法显灵。也许是被抛入了地狱,永远不见天日。可正是他们的悲惨,才造就了现在的幸福。而这最伟大的,该被赞颂的人,却受如此大难,心中感情交杂,是伤心,是可怜……只有那朵看懂世事的小花,默默为英雄正名。

最后的镜头出现了,乌鸦飞走了。是不经意,还是显灵?我更愿意相信是后者,它给了我一丝安慰。可谁又说的清,这本就是让我们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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