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雅文社整理的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精选23篇),提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xx年12月1日颁布并实施了,这是我们国家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喜事。为推进安全生产依法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位置到进一步落实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很多亮点和新意。作为一个汽车运输企业,结合大理西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运输分公司工作实际,谈几点浅薄体会。

一、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求企业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和演练。

1、公司根据地方政府安监、消防部门的要求,编制完善了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报备案处理,以应对突发事件时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适应快速响应、减少损失。

2、公司安生部组织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年度不少于2次的员工消防灭火、紧急疏散演习演练。开展仓库火灾、车辆自燃、人员触电受伤、场内叉车事故、货架坍塌等意外伤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有条件地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备案。

3、在应急救援时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地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组织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负面影响。

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新安全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政府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也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1、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应急预案制度的修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突出企业预案与所在政府预案的衔接,让预案更加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间应急处置分工配合作用,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演练的`重点是全体员工的逃生疏散演练和重点部位、岗位的灾害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面向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消防知识,提高员工应急救援意识和能力,建设梯次配备、灵敏响应、高效运作的应急救援力量。

4、强化应急义务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人干、有人会干,而且能够干好。加强重大节日期间值班、自查力度,保证责任区内消防安全通道畅通、不被挤占,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在位且完好有效,消防各库区安全标示清晰。

新《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2

最近航空食品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学习并考试,使我从新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对我们航食来说食品生产安全是安全生产的一个大环节。食品安全生产,一直以来都是我们航食不懈追求的永恒主题。“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天,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安全是地,是我们机场运行的保障。“在岗一时,安全六十分”是我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的一道准绳,也是我自己的工作岗位座右铭。做为航食的一员,有责任也有义务来捍卫我们航食的食品生产安全。

航空食品生产环节多,原材料的采购使用、成品的保管储存、包装配送每一个环节都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命脉。

牢记安全不是一句时髦的空话,也不是嘴皮上的功夫,它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行动。遵守《食品安全法》体现在我们工作的每一个细微之处。添加剂的规范使用都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添加剂的使用要求,食品设备的`操作都依照操作手册所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安全的隐患像一只狡猾的狐狸,隐藏着、等待着、观望着我们的违规操作行为,伺机侵吞我们的健康和他人的健康。“在岗一小时,安全六十分”。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这一点。在工作岗位上的每一分钟,我们不仅要做到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时要保证我们食品的生产安全。安全是抵御安全隐患入侵的武器;安全,就是我们的身影,与我们形影不离;安全,就是我们的同事,与我们一路同行;安全,就是一股暖流,温暖着我们全体职工的幸福生活。

通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让我们进一步规范食品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同事们,就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让我们每个人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在岗一小时,安全六十分”!督促我们时时讲安全、事事都安全。我们每个人都把《新安全生产法》学好、用好、落实好,提高我们航食的安全运行水平,把不安全因素阻挡在安全的屏障之外。警惕与安全共存,共筑安全屏障,共创美好机场。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3

这次我参加了关于安全生产的学习让我知道了安全的重要性,在公司作为一个员工我们不但要做好工作,还要保护好自己,生命宝贵需要珍惜。

一、做好机器检查

在我们工作时要注意我们在工作时用到的机器,有的机器由于一些问题会对我们的安全造成隐患,不能为了节省时间不管,也不能不去好好做好工作,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机器发生故障要及时与主管或厂长联系及时做好维修工作,在工作是不要去碰触机器的其他地方保证自己的安全才是第一位不要因为好奇去触碰。在机器出现问题是不能在私下了自己去维修,我们不是专门的维修人员,我们要做的就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同从安排,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不要给公司添麻烦,不要去拆卸机器,要做好机器检查。

二、工作时集中精力

在我们工作的时候经常出现有些员工因为晚上熬夜导致第二天工作没有经历在工作的时候把自己的手指压断了也有的,也有的因为在工作时没有做好防护给自己留下了难以弥补的伤害,身体四肢健全我们才能够更好的去工作,才能够做好每天的工作如果我们没有做好自己工作,在工作中走神,导致自己受到了伤害,就算得到了补偿但是也不能给我们带来多大的帮助,只会让我们更加痛苦,不要在事后后悔更不要在以后恐惧,我们在生产工作的时候就应该做好工作,不能把自己的生命把自己的健康作为赌注,不在意,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一点出现了状况,是不会有救的,想要不发生就要我们自己做好工作,不熬夜上班的时候不能分神,要努力好好工作把工作做好,不在工作的时候玩手机,不在工作的时候开小差,做好工作,不要拿自己的安全开玩笑。

三、做好防火工作

在我们工作的时候我们也要做好防火,在工作的时候不能在上班的地方吸烟,不能随意乱丢烟头,因为由烟头造成的工厂火灾的布置一起,而是有很多起发生,我不能每次读这样做,我不能犯下这样的错误,一点犯下这样的错误,伤害的不只是工厂的财产还会危急到所有同事的生命,宝贵的生命生来只有一次,不会有多条命,因此需要我们好好珍惜,不要轻易以身犯险,同时在火灾发生的时候我们都必须要学会用灭火器灭火,控制火情不让火灾爆发,要做好能够随意扑灭大火的准备,当然在火灾时也哟啊学会一些逃生的常识,知道逃生的办法,不能到了火灾来临没有被或烧死,反而被闷死在里面这就冤枉了,保护好自己才是第一要素。

人生能有几次重来希望不可能一直都有需要我们珍惜需要我们在生产工作是注意,要安全生产做好安全工作保真自身的人生财产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不能拿生命开玩笑。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在20XX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我通过对《安全生产法》修改前后内容的对比发现,这次的修改幅度确实很大,新法由原来的97条修改为114条,增加了17条,修改了70多个条款。新《安全生产法》称得上是一部符合实际需要的安全生产法,下面我简单谈一下我读完新《安全生产法》后的几点体会:

第一,罚款额度增大。

原来有时候处罚1万、2万的标准,现在提高到5万、10万,特别是发生事故的,对企业的处罚额度也大大地提高了。对于一般事故,就是1—2人的死亡事故,可以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较大事故就是3—9人的死亡事故,处罚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如果重特大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1000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罚款。再配合其他的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威慑的力还是很大的。

第二,强制手段加强。

原来安监局要求企业停产停业,最后发现这个企业半年、一年以后还在生产,还在运行,因为有企业给他供电,有企业给他供水,还有企业给他供应能源,还有企业给他供菜,民爆的物品矿山里的还有。这回《安全生产法》为了保证执法的效果,规定安监局可以下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停止供电、供水,包括供应民爆物品。这对保障执法的`严肃性是非常有好处的。当然企业整改到位,隐患排除后,安监部门应该及时地恢复供电供水。

第三,行政更加严厉。

比如企业没有搞培训教育的,或者培训教育不如实记录的,或者没有搞隐患排查的,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的,也没有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演练的等等,以前一般都规定是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改正你还不改就罚款。现在规定,责令改正的同时处以罚款,这对企业有一定的威慑力。以前我们执法的时候,企业说你不能罚我,责令改正,我马上改。他有个侥幸心理,现在新发规定,只要发现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在要求企业整改的同时可以并处罚款,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威慑力。这一点应该是借鉴了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可操作性增强。

新法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克服了老法中存在的一个弊端,就是有行为要求没法律责任。比如法律义务条款要求你不准做这个不准做那个,但是缺乏法律的强制措施。这次我看了一下,并进行了仔细核对,新《安全生产法》里,应该说义务条款有行为要求的,你违法了,法律责任里就有相应的制裁措施,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4

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给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安全生产牵动人心。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你自己,更多的是关系到你我他。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生产是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真谛。安全是电力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与电力企业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电力企业要想寻求更大发展,就必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

因此,从自身角度就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和安全第一,生产优先,以人为本的正确理念,坚决克服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切实摆正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开工、不安全不建设、不安全不运行,确保生产安全。

以下是我看完新《安全生产法》的几点心得:

一、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从总体形势来看,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相对比较稳定,但基层的生产安全工作依然严峻,综合管理能力还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还达不到安全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我们基层领导正确

认识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率领全员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务求实效,全面提高基层现场的事故整体预防能力,为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提高思想认识:

近几年,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可以说,在当前形势下,安全是政治、是大局、是稳定、是和谐,更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作为基层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深刻理解安全是否决性指标,,从发展惠及员工、维护员工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是关键,特别是基层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意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施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保障安全设施的及时到位,切实解决安全技术问题。在日常工作当中,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逐步完善行为准则、检查及考核标准、奖惩管理办法,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促使生产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工作,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组织完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将责任目标和工作压力层层传递下去,直至每一名岗位员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一把手挂帅,主管领导负责,职能部门监控,党政工团齐抓,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和工作局面。同时,建立完善生产安全奖惩约束机制,把生产安全责任目标落实情况与有效的考核、奖惩结合起来,严考核,硬兑现,促使责任由全员共担。

四、加大执行力度:

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注重执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办事,养成尊重科学规律,反对违章蛮干的好习惯,养成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执行制度一丝不苟、完成工作精益求精的好作风。同时,还要培养各级管理人员事事从严、事事过细的工作作风,敢于叫真章,善于抓细节,及时发现和堵塞安全生产的漏洞,识别和防范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风险,落实各项消减控制措施,强化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员工识险避险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树立安全生产工作没有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和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时刻保持对各类风险和隐患保持高度警觉,筑起坚固的防范之墙,遏制一切事故的发生。

五、切实抓好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要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组织全员开展全面、全方位的危害因素识别活动,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通过这次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我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员参与,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抓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环保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环保素质,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思想转变,从而有力促进公司安全稳定发展。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5

《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通过电厂班组近段时间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我谈一点学习上的一些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新出台的《新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作为电力行业里面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这个行业指明了一条道路,结合自身工作情况,接下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增强自我遵章守法的的觉性,全面提高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增强应急救援的处置能力,提高安全意识。

2、以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为契机,全面提高自身学法、懂法、用法水平。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6

最近航空食品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学习并考试,使我从新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对我们航食来说食品生产安全是安全生产的一个大环节。食品安全生产,一直以来都是我们航食不懈追求的永恒主题。“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天,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安全是地,是我们机场运行的保障。“在岗一时,安全六十分”是我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的一道准绳,也是我自己的工作岗位座右铭。做为航食的一员,有责任也有义务来捍卫我们航食的食品生产安全。航空食品生产环节多,原材料的采购使用、成品的保管储存、包装配送每一个环节都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命脉。

牢记安全不是一句时髦的空话,也不是嘴皮上的功夫,它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行动。遵守《食品安全法》体现在我们工作的每一个细微之处。添加剂的规范使用都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添加剂的使用要求,食品设备的操作都依照操作手册所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安全的隐患像一只狡猾的狐狸,隐藏着、等待着、观望着我们的违规操作行为,伺机侵吞我们的健康和他人的健康。“在岗一小时,安全六十分”。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这一点。在工作岗位上的每一分钟,我们不仅要做到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时要保证我们食品的生产安全。安全是抵御安全隐患入侵的武器;安全,就是我们的身影,与我们形影不离;安全,就是我们的同事,与我们一路同行;安全,就是一股暖流,温暖着我们全体职工的幸福生活。

通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让我们进一步规范食品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同事们,就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让我们每个人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在岗一小时,安全六十分”!督促我们时时讲安全、事事都安全。我们每个人都把《新安全生产法》学好、用好、落实好,提高我们航食的安全运行水平,把不安全因素阻挡在安全的屏障之外。警惕与安全共存,共筑安全屏障,共创美好机场。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7

最近航空食品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学习并考试,使我从新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对我们航食来说食品生产安全是安全生产的一个大环节。食品安全生产,一直以来都是我们航食不懈追求的永恒主题。“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天,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安全是地,是我们机场运行的保障。“在岗一时,安全六十分”是我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的一道准绳,也是我自己的工作岗位座右铭。做为航食的一员,有责任也有义务来捍卫我们航食的食品生产安全。

航空食品生产环节多,原材料的采购使用、成品的保管储存、包装配送每一个环节都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命脉。

牢记安全不是一句时髦的空话,也不是嘴皮上的功夫,它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行动。遵守《食品安全法》体现在我们工作的每一个细微之处。添加剂的规范使用都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添加剂的使用要求,食品设备的操作都依照操作手册所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安全的隐患像一只狡猾的狐狸,隐藏着、等待着、观望着我们的违规操作行为,伺机侵吞我们的健康和他人的健康。“在岗一小时,安全六十分”。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这一点。在工作岗位上的每一分钟,我们不仅要做到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时要保证我们食品的生产安全。安全是抵御安全隐患入侵的武器;安全,就是我们的身影,与我们形影不离;安全,就是我们的同事,与我们一路同行;安全,就是一股暖流,温暖着我们全体职工的幸福生活。

通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让我们进一步规范食品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同事们,就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让我们每个人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在岗一小时,安全六十分”!督促我们时时讲安全、事事都安全。我们每个人都把《新安全生产法》学好、用好、落实好,提高我们航食的安全运行水平,把不安全因素阻挡在安全的屏障之外。警惕与安全共存,共筑安全屏障,共创美好机场。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8

虽然企业在落实责任方面主流是好的,经过近年来的努力,面上的工作有很大改观,但仍有部分企业想方设法逃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体作用,想方设法减少安全投入,压低生产成本,致使作业场所条件恶劣,设备和工艺陈旧落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下;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力、不硬,培训教育跟不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很严峻。

一、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应急救援的制度

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专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应当与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是国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国家建立矿山、危险物品、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油气田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特点,建立或者确定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器材。

三是政府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一定数量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储备必要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用于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是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五是应急救援费用的承担。因事故救援发生的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事故发生单位无力承担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解决。

六是加强联动机制。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新法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

把应急预案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的监督指导,确保应急预案编制率达到100%,并逐步拓展覆盖到各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突出企业预案与政府预案的衔接,要探索应急预案“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的方法,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

针对目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力量分散,调度指挥、资源整合不畅的现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市级与区县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组织研究应急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分析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形势,及时通报有关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的信息,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及企业在应急处置方面的作用,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快速协同响应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构建应急救援区域联动工作制度,努力形成资源共享、装备互补、运转高效的应急协作体制。

(三)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

督促企业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演练的指导、监督,尤其是督促高危行业企业、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的重点是企业全体员工的逃生疏散演练和重点部位、岗位的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应急救援意识。

(四)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

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已进入实施阶段。平台建设坚持做好顶层设计的原则,注重与其它系统的融合互通,避免形成信息孤岛。一期项目的主要任务是搭好平台,实现核心功能的正常运转。软件基于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友好的操作界面,可实现应急资源的快速直观查找、移动值班、按需要自动统计有关事故信息和应急资源信息,实现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的功能需求,同时可将安监人员从繁琐的事故报告、统计中解放出来。

(五)强化应急机构和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推进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大力加强县(区)级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实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培训“六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向基层和企业延伸,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人干、有人会干,而且能够干好积极。督促、指导大型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培育和扶持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骨干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考核、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梯次配备、灵敏响应、高效运作的应急救援力量。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9

新的《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通过对比原法,此次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有诸多显著变化:立法目的更加明确,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要求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章每条都和我们的实际工作息息相关。

现结合本职工作,我谈一下对如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认识:

一、加强职工安全思想认识的重要性

人只有有了安全意识,才会有安全行为;有了安全行为,才能保证安全。对生产企业来说,最根本的就是应当抓好提高安全意识主要环节,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让每一位员工真正把“安全为天”的思想牢记在心,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体会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重要性。晋源春公司每周定时组织班队长以上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次会议坚决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车间班组通过召开班前班后会、每周一题练习、学习事故案例等形式切实加强了一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创建和谐、团结、稳定的工作氛围

和谐的企业氛围是指整个企业内部团结、融洽,员工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上下级真诚相待。和谐的工作氛围如同润滑剂,能大大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大家团结一心,向着共同的工作目标努力,只有工作舒心,才能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因素,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在实际工作中,班组长经常及时向主管副经理反馈班组成员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然后公司针对具体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和帮助,解决职工的困难和顾虑,安心投入到工作中,以保证生产的安全进行。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操作流程

安全操作规程不是静态的,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工艺、原料、设备、环境等都在改变,前人的经验已不适合新发展的要求,人类对安全的认知无止境,对安全操作规程要发展完善。通过制定考核制度和加强安全宣传,让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让员工从被动变主动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通过安全培训、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从目前全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来看,80%的事故发生原因都有安全培训不到位这一条。新的《安全生产法》规定:要强化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并建立相应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应知、应会、应做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对于晋源春公司来说,火灾防范是安全工作的重点,公司定期对职工进行生产操作要领和安全防范能力培训。截止现在,我们已进行了两次消防应急演练,极大提高了全体人员的紧急应对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隐患治理排查工作。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晋源春公司的原材料都是易燃物品,机器设备几个月连续运转,针对这种情况,晋源春公司每周安排专人对厂区管材、原料、设备等重要部分检查两次,每天值班人员再排查一遍,发现隐患和故障及时进行处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总之,国家颁布新的《安全生产法》,意义重大,亮点颇多,学习其重点内容,关键是要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按照总公司的整体部署,做好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0

虽然企业在落实责任方面主流是好的,经过近年来的努力,面上的工作有很大改观,但仍有部分企业想方设法逃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体作用,想方设法减少安全投入,压低生产成本,致使作业场所条件恶劣,设备和工艺陈旧落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下;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力、不硬,培训教育跟不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很严峻。

一、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应急救援的制度

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专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应当与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是国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国家建立矿山、危险物品、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油气田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特点,建立或者确定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器材。

三是政府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一定数量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储备必要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用于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是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五是应急救援费用的承担。因事故救援发生的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事故发生单位无力承担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解决。

六是加强联动机制。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新法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

把应急预案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的监督指导,确保应急预案编制率达到100%,并逐步拓展覆盖到各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突出企业预案与政府预案的衔接,要探索应急预案“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的方法,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

针对目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力量分散,调度指挥、资源整合不畅的现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市级与区县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组织研究应急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分析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形势,及时通报有关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的信息,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及企业在应急处置方面的作用,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快速协同响应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构建应急救援区域联动工作制度,努力形成资源共享、装备互补、运转高效的应急协作体制。

(三)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

督促企业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演练的指导、监督,尤其是督促高危行业企业、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的重点是企业全体员工的逃生疏散演练和重点部位、岗位的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应急救援意识。

(四)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

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已进入实施阶段。平台建设坚持做好顶层设计的原则,注重与其它系统的融合互通,避免形成信息孤岛。一期项目的主要任务是搭好平台,实现核心功能的正常运转。软件基于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友好的操作界面,可实现应急资源的快速直观查找、移动值班、按需要自动统计有关事故信息和应急资源信息,实现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的功能需求,同时可将安监人员从繁琐的事故报告、统计中解放出来。

(五)强化应急机构和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推进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大力加强县(区)级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实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培训“六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向基层和企业延伸,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人干、有人会干,而且能够干好积极。督促、指导大型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培育和扶持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骨干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考核、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梯次配备、灵敏响应、高效运作的应急救援力量。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1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 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

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

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

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

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2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xx年12月1日颁布并实施了,这是我们国家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喜事。为推进安全生产依法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位置到进一步落实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很多亮点和新意。作为一个汽车运输企业,结合大理西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运输分公司工作实际,谈几点浅薄体会。

一、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求企业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和演练。

1、公司根据地方政府安监、消防部门的要求,编制完善了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报备案处理,以应对突发事件时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适应快速响应、减少损失。

2、公司安生部组织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年度不少于2次的员工消防灭火、紧急疏散演习演练。开展仓库火灾、车辆自燃、人员触电受伤、场内叉车事故、货架坍塌等意外伤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有条件地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备案。

3、在应急救援时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地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组织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负面影响。

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新安全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政府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也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1、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应急预案制度的修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突出企业预案与所在政府预案的`衔接,让预案更加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间应急处置分工配合作用,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演练的重点是全体员工的逃生疏散演练和重点部位、岗位的灾害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面向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消防知识,提高员工应急救援意识和能力,建设梯次配备、灵敏响应、高效运作的应急救援力量。

4、强化应急义务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人干、有人会干,而且能够干好。加强重大节日期间值班、自查力度,保证责任区内消防安全通道畅通、不被挤占,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在位且完好有效,消防各库区安全标示清晰。

新《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3

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现我浅谈几点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目前在社会各行各业,对照安全生产的规定普遍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企业的法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不够,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在民营、私营企业中普遍存在;企业的安全投入不够,设备、电路老化、安全隐患随处可见;新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规章制度不健全;还有极个别企业出现过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在私了过程中因经济纠纷才暴露出来的行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违规违章、企业私招乱雇,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项目违规承包发包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4

通过《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我们铁路职工牢固树立了安全生产理念,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在库内和运用中,我们要时刻注意劳动安全,绷紧安全生产的这跟弦,把安全和自己的岗位紧密结合起来,不管是应急维护还是普通维护,牢牢把握列车运行安全的大局,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我们要坚决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反复学习,不断钻研,学懂安全,学会安全,学通安全,更加深刻的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对安全事故的`预防意识,从思想根源上排除安全隐患。我们只有努力保持对规章的敬畏之心,遵章守纪,安全才能更有保障。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5

根据仙居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仙交〔20xx〕26号)精神,结合上级质监部门的活动要求,仙居站紧紧围绕“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助力平安交通纵深发展”的活动主题,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安全氛围,切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安全月有关的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我站作为全系统安全工作牵头科室,站长王建伟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下属各部门管理机构、指挥部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各项活动的开展,定期通报活动进展情况。

二、广泛动员,强化宣传,营造安全气氛

为了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仙居站牵头于6月2日召开了20xx年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专门部署安全生产月工作。交通系统下属各企事业单位、指挥部及所属各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布署,企业代表作了表态发言,最后局领导作了重要指示。经过动员全系统形成了良好的`安全月活动氛围。相关部门、各在建工程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安全工作,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6月16号我站参加县安监局举办的“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现场咨询活动,向市民散发有关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资料1800余份。

三、加强隐患排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6月13日至6月14日,仙居站牵头组织局相关科室人员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公路客运企业、城市公交、危化运输企业,在建工程,隧道、桥梁;以及汽车客运站、公交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10起,各单位均予以整改。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6月9日上午仙居站派人参加仙居交通运输系统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在安达客运站开展的联合反恐、消防应急演练活动。

安全月期间35省道仙居桐桥至官路段改建工程各项目部按照月初制定的活动方案进行了各类应急演练活动。例如:6月6日-6月8日,二标段开展防汛演练;6月14日四标段开展夏季消防演练。

五、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35省道各标段通过观看视频、讲座等形式对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例如:6月7日一标段项目部组织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观看20xx年全国安全月主题宣教片《坚守安全红线》。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系统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得到了全面落实,安全隐患得到较好整治。从目前情况看,全局的安全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下半年我站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安全管理,推动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6

新《安全生产法》在20xx年12月1日开始施行,在新《安全生产法》下发之时,公司就组织进行了学习,此次管理人员复训再次重新学习的产《安全生产法》,通过老师的细致讲解使用对新《安全生产法》又有了更深层的理解,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作为一名煤矿的管理人员来说,安全管理工作一直是煤矿的薄弱环节,此次《安全生产法》修订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管理干部。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7

在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中,人们通常把管理者对员工提出安全规范要求称之为“要我安全”,而把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称之为“我要安全”。两种提法,不仅仅表述了语言概念不同,且安全实现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样。“要我安全”,是从客体出发,由外因发出安全生产约束控制信息,作用于安全生产行为的主题,最终到达生产安全;“我要安全”则是从主体出发,由内因产生安全生产的动机,主观能动地实现安全生产。从管理角度来说,“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证统一的关系,“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动力;“我要安全”是内因,是根据。两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从不同方应对实现安全生产起到推动或决定作用。

如何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呢?笔者工作在电力建设企业,立足于生产第一线,对于安全是永恒的主题,安全是生产的保障,有了安全才有效益,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第一、安全心理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心理是人在生产劳动这一特定环境中的心理活动的反映,是劳动过程中伴随着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工作环境、人际关系而产生的安全需要与安全意识。主要包括: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心理、职业安全心理、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群体心理、安全组织心理等。透过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心理现象的总结,能够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产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应,到达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因此,安全教育应抓住以下三个重点: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优先效应,抓好对新员工进厂后的安全教育,以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给新员工打下安全生产烙印。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应,以本单位的典型安全案例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实影响员工、激励员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应,运用含蓄的、间接的办法,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行常规教育。不管采用哪种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倾向,抓住不同时期人的安全心理状态,抓住不同类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安全教育,就会使教育和心理构成共鸣,强化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员工产生“我要安全”的强烈倾向。

第二、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

安全行为是人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自身和保护设备、机器等物质的一切动作。在我们电力建设行业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自动化操作、现代化生产的条件下,安全行为不仅仅是个体自我保护行为,而且是生产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总体行为。要建立起总体的安全防范系统,离不开个人的自我安全保护,这就需要有一套能够把个人安全与总体安全密切联系起来的制度规范人的安全行为。这套制度要站在安全行为者的角度来编制和操作,由安全行为者从内因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就我们公司整体来说,因为企业生产性质不同,存在着多工种联合、多工序交叉、多环节衔接作业的特点,所以就就应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紧紧把握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建立和健全个人自我安全保护制度。主要是:员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指挥不执行;有权对违章的生产工序不交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设备不操作;有权不在违章的生产环境中作业。这就从行政法规上确立了员工劳动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使之自觉地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地进行安全保护。员工们说得好,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最大祸根是失职,最大隐患是违章。只要我们真正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当成生命之友,安全之伞,就能够站在安全生产的主题地位上,实现安全生产。

第三、针对人的事项障碍展开安全活动

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思想障碍是影响员工“要我安全”的重要问题,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在抓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发现,一般状况下,员工都会为满足自己的安全需要而采取自我保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但有的时候,有些人则可能因为存在某些思想障碍,不仅仅忘记了“我要安全”,而且做不到“要我安全”。这类思想障碍归纳起来,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因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对自己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逞强好胜,表现为胆大妄为的冲动,明知故犯;因为身体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顾不上安全生产规程等。近几年来,某些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和个别员工明知是违章作业,但他们为了赶生产进度而在不安全环境下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结果发生了严重的事故,给个人或家庭带来极大痛苦,也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要注意从消除员工思想障碍入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活动。例如:开展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让员工明确遵章的必要性、违章的危害性;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推行标准化作业和安全职责制,强化员工的安全保护;用心搞好均衡生产,使员工持续旺盛的精力、体力,控制和减少不安全行为等等。透过这些方法,使员工逐步消除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逞能等思想障碍,增强“我要安全”的自觉性。

总之、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安全生产行为的主体——广大员工从思想认识到心理、行为都来一个大的转变,实现这两个转变,离不开超多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奖惩等工作。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动力,促进“我要安全”的内在变化,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就必须会到达一个新水平。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8

听到的,看到的,一则则小如芝麻的疏忽造成一个个难以收拾的后果xxxx生命的教训;人们往往容易疏忽了看似日复一日的正常,隐患在越是熟巧的环境中喧宾夺主。

今天,有幸参加了两天的企业安全生产的培训,在恒xxxx全技术事务所黄重芳老师简洁明确的讲解下,在一件件血泪斑迹重重的案例分析中,心开始清晰,心开始变的很沉重,平常在我们眼里的小事事发后会事如此的撕坏一个个家,捣毁一家家企业。

自然灾害,泥石流,冲毁建在山坡附近的建筑火灾,仓库、生产车间、绿色一盏小小的日光灯因为电源线路的短路引发的惨剧,邱隘新江厦超市火灾

车间xxxx安全措施: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有洞必有盖,有台必有栏。

试想有轮有轴有洞有台,人体的一部分卷或进去,钩或进去,那是什么场面,不敢试想,不敢猜想!生产场地防止进入其他人员,x家属的小孩之其一。

生产使用的机器设备得应有专门的从业人员,配备正规的使用工具和防护工具。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工作纵向贯通着各种法律法规;横向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利益!

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工作不但要贯彻落实,还应抓好安全生产隐患的管理。作为企管的安全生产的人员,我们应该随时随地发现生产中的隐患,并解决。

没有参加培训,我们多么天真地认为,多大的事,因为我们不懂法;经过培训,我们多少有点懂法,法是无情,

血是教训。加强管理,是势必,安全生产,强建企业文化素质!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9

安全生产在我们建筑企业可以这样理解:它是一笔财富。如果安全投入得多,生命财产损失少了,最终劳动成本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反之,企业一时得利,但终究要亏本。安全,就是提高人的生存价值,就是在积累财富。

建筑施工现场是建筑企业的主战场,也是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的场所。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场容、场貌、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设备等等。安全管理的内容看似繁杂,但是只要紧紧围绕“安全”这根主旋律,我们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可以实现的。如何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双赢,本人简单地谈一点自己的感受。

一、安全生产,要建立健全和贯彻实施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制度有许多,如“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等等。这些制度的制定,要落实到进场人员的培训。我们的建筑施工企业,使用的农民工较多,要提高这些人员的法律意识,熟悉和掌握现场管理的要求和方法。以行业规章制度为依据,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细则的具体实施工作。健全和贯彻完善的、符合实际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规范施工现场人员行为,增强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安全生产,要提高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和管理素质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管理者思想上的防线,安全生产,以人为本,人的安全素质决定项目安全生产的.水平。建筑施工企业现场管理者既是生产的指挥者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所以,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者的安全意识、管理素质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关键。只有通过对现场管理者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人的安全素质,才能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只有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懂安全,才能真正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施工现场的特殊部位、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者则专门进行交底教育,不留死角。施工现场要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安全管理者安全事故追究制,在利益分配上要突出安全管理者的作用,奖罚分明,使其成为安全管理者搞好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经济杠杆。通过不断地教育培训,使安全管理者的安全素质得到提高,成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能手。

三、安全生产,要提高作业者的安全技能

在施工现场提高作业者在施工中的安全操作能力和一定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水平,不仅是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础,也是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前提。对现场施工作业者的安全教育要生动细致,并能为广大作业者所接受,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通过学习教育,有力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引导他们体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强“三级教育”,岗前安全技术和劳动安全常识教育,努力提高作业者的安全操作能力。

综上所述,坚持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就一定能遏制住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创造和谐的建筑社会环境。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20

《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通过电厂班组近段时间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我谈一点学习上的一些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我意识到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三不放过改为四不放过,增加了事故发生后的处理能力。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新出台的《新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作为电力行业里面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这个行业指明了一条道路,结合自身工作情况,接下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增强自我遵章守法的的觉性,全面提高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增强应急救援的处置能力,提高安全意识。

2、以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为契机,全面提高自身学法、懂法、用法水平。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XX公司掀起了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浪潮。通过学习,大家对安全生产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一是加强职工安全思想认识的重要性,牢记“安全为天”的思想,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学习各类真实安全事故案例,从中吸取事故教训,不断鞭策自己,警醒员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把事故隐患扼杀在摇篮里;

二是不断细化安全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输管理的各项法规、制度,加强对客运站的源头管理,细化岗位职责、到人到岗、层层落实、压实责任;

三是创建和谐、团结、稳定的工作氛围,和谐的工作氛围如同润滑剂,能大大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大家团结一心,向着共同的工作目标努力,只有工作舒心,才能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因素,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

四是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考核制度和加强安全宣传,让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让员工从被动变主动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

五是进一步加强隐患治理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22

电力生产是一门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施工爆破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而“人祸”又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人祸”又可分为三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贴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发生了问题。其三是对规章不懂装懂,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或恍悟半悟。

显而易见,违章工作人员既是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但是,能够肯定地说,所有已经发生的事故都不是工作人员的主观愿望。大凡发生了事故后,总结时都不难得出:“安全基础不牢,安全观念淡薄,安全管理不善,技术素质不高,安全防护潜力弱,习惯性违章”等诸多教训的结论,都会把违章作业认为是事故的“病灶”,也提上了人们的议事日程。但深层次地去分析违章作业存在的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从源头上杜绝违章作业的办法来,是不是真正摆上了我们各级安全部门、管理者、生产人的办事日程。

勿庸置疑,经过有电以来的生产实践和血的教训,总结提炼了一套有效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各电力生产企业又结合实际根据不同生产时期制定了超多的具体保证措施,以及上级随机性,针对性的电力安全生产的指示、通报、要求等。这些是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依据,且有唯一性。但是电力生产是一个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过程,从事生产的人又是这个过程是否安全的决定因素。而人的认识水平,接收潜力,工作姿态,经验积累等等又各尽不同,要把所有确保电力生产的依据变为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职工的自觉行动,应是从事电力生产安全的管理者,生产者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课题。我认为:唯一的途径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

首先,要为我而学。安全既是电力生产本身的需要,更是生产职工的生命保障线,安规技规既反应了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规律,又是从事生产人的行为规范。因此,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人,都应明白学习安全技能。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23

我们集团作为在安全评价行业资深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全体员工在公司总裁李志宪博士的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并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了新法“有奖问答”活动。

我和各位同事都积极抢答,气氛活跃又紧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我所从事的职业的重要性!新《安全生产法》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学习中的指路明灯!

作为一名安全评价行业的普通从业人员,我谈一谈我对新法的认知和体会!

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另外,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监管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

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

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作为一名安全评估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我着重关注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如下几条:

第十三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六十九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社会中介组织违反规定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除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力度,鼓励从业人员参与外,还应当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与原安全生产法相比,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发挥市场机制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我深深的为此感到欣慰!中介机构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的得到了法律的肯定,这对于我们从业人员来说也是一个很利好的消息,将会进一步减少我们今后在从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阻力!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更加坚定了从事安评工作的信念,同时也为我能为安全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定会把我们的公司做得更加壮大,一定会让我们的事业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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